《中論》一 ▪第2页
姚秦 鸠摩羅什譯
..續本經文上一頁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去者不可得故。若離去者定有去法。則去者能用去法。而實不爾。複次
若去者有去 則有二種去
一謂去者去 二謂去法去
若言去者用去法。則有二過。于一去者中而有二去。一以去法成去者。二以去者成去法。去者成已然後用去法。是事不然。是故先叁時中。謂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複次
若謂去者去 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者 說去者有去
若人說去者能用去法。是人則有咎。離去法有去者。何以故。說去者用去法。是爲先有去者後有去法。是事不然。是故叁時中無有去者。複次若決定有去有去者。應有初發。而于叁時中。求發不可得。何以故
已去中無發 未去中無發
去時中無發 何處當有發
何以故。叁時中無發
未發無去時 亦無有已去
是二應有發 未去何有發
無去無未去 亦複無去時
一切無有發 何故而分別
若人未發則無去時。亦無已去。若有發當在二處。去時已去中。二俱不然。未去時未有發故。未去中何有發。發無故無去。無去故無去者。何得有已去未去去時。問曰。若無去無去者。應有住住者。答曰
去者則不住 不去者不住
離去不去者 何有第叁住
若有住有住者。應去者住。若不去者住。若離此二。應有第叁住。是事不然。去者不住。去未息故。與去相違名爲住。不去者亦不住。何以故。因去法滅故有住。無去則無住。離去者不去者。更無第叁住者。若有第叁住者。即在去者不去者中。以是故。不得言去者住。複次
去者若當住 雲何有此義
若當離于去 去者不可得
汝謂去者住。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去者不可得。若去者在去相。雲何當有住。去住相違故。複次
去未去無住 去時亦無住
所有行止法 皆同于去義
若謂去者住。 是人應在去時已去未去中住。叁處皆無住。是故汝言去者有住。是則不然。如破去法住法。行止亦如是。行者。如從谷子相續至芽莖葉等。止者。谷子滅故芽莖葉滅。相續故名行。斷故名止。又如無明緣諸行乃至老死是名行。無明滅故諸行等滅是名止。問曰。汝雖種種門破去去者住住者。而眼見有去住。答曰。肉眼所見不可信。若實有去去者。爲以一法成。爲以二法成。二俱有過。何以故
去法即去者 是事則不然
去法異去者 是事亦不然
若去法去者一。是則不然。異亦不然。問曰一異有何過。答曰
若謂于去法 即爲是去者
作者及作業 是事則爲一
若謂于去法 有異于去者
離去者有去 離去有去者
如是二俱有過。何以故。若去法即是去者。是則錯亂破于因緣。因去有去者。因去者有去。又去名爲法。去者名爲人。人常法無常。若一者則二俱應常二俱無常。一中有如是等過。若異者則相違。未有去法應有去者。未有去者應有去法。不相因待。一法滅應一法在。異中有如是等過。複次
去去者是二 若一異法成
二門俱不成 雲何當有成
若去者去法。有若以一法成。若以異法成。二俱不可得。先已說無第叁法成。若謂有成。應說因緣無去無去者。今當更說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先無有去法 故無去者去
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是去法。何以故。是去法未有時。無有去者。亦無去時已去未去。如先有人有城邑得有所起。去法去者則不然。去者因去法成。去法因去者成故。複次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異去
于一去者中 不得二去故
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異去法。何以故。一去者中。二去法不可得故。複次
決定有去者 不能用叁去
不決定去者 亦不用叁去
去法定不定 去者不用叁
是故去去者 所去處皆無
決定者。名本實有。不因去法生。去法名身動。叁種名未去已去去時。若決定有去者。離去法應有去者。不應有住。是故說決定有去者不能用叁去。若去者不決定。不決定名本實無。以因去法得名去者。以無去法故不能用叁去。因去法故有去者。若先無去法則無去者。雲何言不決定去者用叁去。如去者去法亦如是。若先離去者。決定有去法。則不因去者有去法。是故去者。不能用叁去法。若決定無去法去者何所用。如是思惟觀察。去法去者所去處。是法皆相因待。因去法有去者。因去者有去法。因是二法則有可去處不得言定有。不得言定無。是故決定知。叁法虛妄。空無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
中論觀六情品第叁(八偈)
問曰。經中說有六情。所謂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塵
此中眼爲內情色爲外塵。眼能見色乃至意爲內情。法爲外塵。意能知法。答曰無也。何以故
是眼則不能 自見其己體
若不能自見 雲何見余物
是眼不能見自體。何以故。如燈能自照亦能照他。眼若是見相。亦應自見亦應見他。而實不爾。是故偈中說。若眼不自見何能見余物。問曰。眼雖不能自見。而能見他。如火能燒他不能自燒。答曰
火喻則不能 成于眼見法
去未去去時 已總答是事
汝雖作火喻。不能成眼見法。是事去來品中已答。如已去中無去。未去中無去。去時中無去。如已燒未燒燒時俱無有燒。如是已見未見見時俱無見相。複次
見若未見時 則不名爲見
而言見能見 是事則不然
眼未對色。則不能見。爾時不名爲見。因對色名爲見。是故偈中說。未見時無見。雲何以見能見。複次二處俱無見法。何以故
見不能有見 非見亦不見
若已破于見 則爲破見者
見不能見。先已說過故。非見亦不見。無見相故。若無見相。雲何能見。見法無故見者亦無。何以故。若離見有見者。無眼者。亦應以余情見。若以見見。則見中有見相。見者無見相。是故偈中說。若已破于見則爲破見者。複次
離見不離見 見者不可得
以無見者故 何有見可見
若有見見者則不成。若無見見者亦不成。見者無故。雲何有見可見。若無見者。誰能用見法分別外色。是故偈中說。以無見者故何有見可見。複次
見可見無故 識等四法無
四取等諸緣 雲何當得有
見可見法無故。識觸受愛四法皆無。以無愛等故。四取等十二因緣分亦無。複次
耳鼻舌身意 聲及聞者等
當知如是義 皆同于上說
如見可見法空。屬衆緣故無決定。余耳等五情聲等五塵。當知亦同見可見法。義同故不別說
中論觀五陰品第四(九偈)
問曰。經說有五陰。是事雲何。答曰
若離于色因 色則不可得
若當離于色 色因不可得
色因者。如布因縷。除縷則無布。除布則無縷。布如色縷如因。問曰若離色因有色。有何過。答曰
離色因有色 是色則無因
無因而有法 是事則不然
如離縷有布。布則無因。無因而有法。世間所無有。問曰。佛法外道法世間法中皆有無因法。佛法有叁無爲。無爲常故無因。外道法中虛空時方神微塵涅槃等。世間法虛空時方等。是叁法無處不有。故名爲常。常故無因。汝何以說無因法世間所無。答曰。此無因法但有言說。思惟分別則皆無。若法從因緣有。不應言無因。若無因緣則如我說。問曰。有二種因。一者作因。二者言說因。是無因法無作因。但有言說因。令人知故。答曰。雖有言說因。是事不然。虛空如六種中破。余事後當破。複次現事尚皆可破。何況微塵等不可見法。是故說無因法世間所無。問曰。若離色有色因。有何過。答曰
若離色有因 則是無果因
若言無果因 則無有是處
若除色果。但有色因者。即是無果因。問曰。若無果有因。有何咎。答曰。無果有因世間所無。何以故。以果故名爲因。若無果雲何名因。複次若因中無果者。物何以不從非因生。是事如破因緣品中說。是故無有無果因。複次
若已有色者 則不用色因
若無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二處有色因。是則不然。若先因中有色。不名爲色因。若先因中無色。亦不名爲色因。問曰。若二處俱不然。但有無因色。有何咎。答曰
無因而有色 是事終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應分別色
若因中有果因中無果。此事尚不可得何況無因有色。是故言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分別名凡夫。以無明愛染貪著色。然後以邪見生分別戲論說因中有果無果等。今此中求色不可得。是故智者不應分別。複次
若果似于因 是事則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若果與因相似。是事不然。因細果粗故。因果色力等各異。如布似縷則不名布。縷多布一故。不得言因果相似。若因果不相似。是亦不然。如麻縷不成絹。粗縷無出細布。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二義不然。故無色無色因
受陰及想陰 行陰識陰等
其余一切法 皆同于色陰
四陰及一切法。亦應如是思惟破。又今造論者。欲贊美空義故。而說偈
若人有問者 離空而欲答
是則不成答 俱同于彼疑
若人有難問 離空說其過
是不成難問 俱同于彼疑
若人論議時。各有所執。離于空義而有問答者。皆不成問答。俱亦同疑。如人言瓶是無常。問者言。何以故無常。答言。從無常因生故。此不名答。何以故。因緣中亦疑不知爲常爲無常。是爲同彼所疑。問者若欲說其過。不依于空而說諸法無常。則不名問難。何以故。汝因無常破我常。我亦因常破汝無常。若實無常則無業報。眼耳等諸法念念滅。亦無有分別。有如是等過。皆不成問難。同彼所疑。若依空破常者。則無有過。何以故。此人不取空相故。是故若欲問答。尚應依于空法。何況欲求離苦寂滅相者◎
◎中論觀六種品第五(八偈)
問曰。六種各有定相。有定相故則有六種。答曰
空相未有時 則無虛空法
若先有虛空 即爲是無相
若未有虛空相。先有虛空法者。虛空則無相。何以故無色處名虛空相。色是作法無常。若色未生。未生則無滅。爾時無虛空相。因色故有無色處。無色處名虛空相。問曰。若無相有虛空。有何咎。答曰
是無相之法 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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