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攝大乘論釋》

「中觀部·瑜伽部」經文1595卷31頁碼:P0152
陳 真谛譯

  《攝大乘論釋》十五 ▪第3页

  世親菩薩釋 / 陳天竺叁藏真谛譯

  ..續本經文上一頁聚知量多少。以印印物爲相。或增或減。或守或相六十四能十八明處。六十四王伎秘巧術法。未得令得已得令長。已長付囑善人。爲行欲塵。于六塵中。如歌舞和合衣著調鼎等事。名受用欲塵。菩薩于無量劫來。常憶宿世所修一切伎能。悉無忘失。無有道理于此等事不知不憶。爲化衆生。示下品人可轉成上品故。顯自身未有此能方須修學。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自性身及受用身

  論曰。叁諸菩薩從久遠來。已識別邪正法教。往外道所事彼爲師。不應道理

  釋曰。菩薩于叁十叁大劫阿僧祇。于正行中修正勤。福德智慧行悉已圓滿。無有道理于最後身。不能了別邪正說異。若無此知。得佛之時爲知何法。爲欲降伏諸外道故。現爲此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余二身

  論曰。四諸菩薩從久遠來。已通達叁乘聖道正理。爲求道故修虛苦行。不應道理

  釋曰。諸菩薩從叁十叁大劫阿僧祇來。在十解十行。初地已通達叁乘聖道正理。離斷常執。不行苦樂邪行。是二乘聖道正理。舍有無執離一切分別。修無分別境智正行。是菩薩聖道正理。外道苦行能滅已得法。不能得未得法。于二世中但損無益。故名爲虛。無有道理菩薩應習行此事。爲化衆生示修苦行。無有果報故。現行此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余二身

  論曰。五諸菩薩舍百拘胝閻浮提。于一處得無上菩提。及轉法輪。不應道理

  釋曰。諸菩薩修道之時。遍滿萬億閻浮提。成熟萬億閻浮提衆生。成佛之時則應遍滿受身。然果報身唯得有一。不得有多。若爾何故不別于一勝處受身。以化身遍一切處行化。無有道理舍萬億閻浮提。偏于一閻浮提成佛轉法輪。爲化衆生令知佛出世故。現爲此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余二身

  論曰。六若離顯無上菩提方便。但以化身于他方作佛事。若爾則應于兜率陀天上成正覺

  釋曰。若汝執但于一閻浮提處。得無上菩提。余處則離入胎等方便。于余處唯現化身作佛事。雲何不執如此菩薩。在兜率陀天上得無上菩提。于余處現化身作佛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余二身

  論曰。七若不爾。雲何佛不于一切閻浮提中平等出現。若不于他方出現。無阿含及道理可證此義

  釋曰。若不于天中得菩提。則應遍得。而菩薩于一切四天下。不遍得無上菩提。但于一處得。無阿含及道理能證此義。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余二身

  論曰。八二如來于一世界俱現。此不相違。若許化身成多

  釋曰。一娑诃世界有二如來俱出世。此與義不相違。何以故。以許化身成多故。化身既多。處處有化身。此無所妨。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余二身

  論曰。由四天下攝一世界。如轉輪王于一世界或一主。或別主俱生不應道理。諸佛亦爾

  釋曰。因此證可說。如此有一世界。在百拘胝世界中。于中不見佛。若汝說如此。則與經相違。有如此說。謂二佛不一時俱生大叁千世界。譬如轉輪王。此中汝應判此經。同轉輪王義。如兩轉輪王于一世界不得俱生。不妨于余世界俱生。兩如來俱生非道理。判義亦應如此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爲顯具相無上覺義故說此偈

  論曰

  佛微細化身  多入胎平等

  爲顯具相覺  于世間示現

  釋曰。佛在兜率陀天上。下閻浮提受胎。是時中如來化作一切佛弟子。如淨命舍利弗等受胎。若安立彼具相無上覺則得顯現。若無下中二乘。則不得顯佛是無上。若無二乘智慧淺狹。則不得顯佛是具相。爲顯此義故化身出現于世。諸佛如來非一向涅槃。今當顯示此義

  論曰。有六種因。諸佛世尊于化身中不得永住

  釋曰。有六因證佛須舍化身

  論曰。一正事究竟故。由已解脫成熟衆生故

  釋曰。如來化身正事已究竟故。化身不永住。成熟衆生令得解脫。是化身正事。衆生既悉成熟解脫。故名正事究竟

  論曰。二若已得解脫。求般涅槃。爲令彼舍般涅槃意。欲求得常住佛身故

  釋曰。若已解脫惑障。求無余涅槃。爲轉其意欲示化身。非實有故舍化身。示別有常住法身是真實有。應轉求小乘無余涅槃心。求常住法身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叁爲除彼于佛所有輕慢心故。爲令彼通達甚深真如法及正說法故

  釋曰。彼謂一切衆生。計佛有生老病死等與已不異故。于如來起輕慢心。欲令衆生識如來真實身及假名身。真身即真如法及正說法。正說法從真如法流出名正說身。此二名法身。此法最甚深難可通達。非下位人境界。若通達此身。則于如來起極尊重心。假名身即化身。示此身是分別所作非真實有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四爲令衆生于佛身起渴仰心。數見無厭足故

  釋曰。若恒住一化身。衆生始見生渴仰。後則歇薄。若色形改變種種希有。衆生數見新新渴仰。則無厭足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五爲令彼向自身起極精進。由知正說者不可得故

  釋曰。若佛恒住化身。衆生則不起難遭想。故如來舍化身。令其知佛不久住世。起極正勤。急度自身不觀于他。又以自身證其是非。名向自身。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六爲令彼速得至成熟位。向自身不舍荷負極精進故

  釋曰。前明爲未修正勤令修正勤。此明若已修正勤令不舍正勤。修習定慧疾得圓滿。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爲攝前六因。令多忘失者易得憶持故。重說偈

  論曰

  由正事究竟  爲除樂涅槃

  令舍輕慢佛  發起渴仰心

  令向身精進  及爲速成熟

  諸佛于化身  許非一向住

  釋曰。如來不永般涅槃。今當顯示此義

  論曰。爲度一切衆生。由發願及修行。尋求無上菩提。一向般涅槃。此事不應道理

  釋曰。如來昔在願樂地中。爲度衆生發諸勝願。求無上菩提。于見等位中。爲度衆生修諸勝行。尋無上菩提。若得極果而舍衆生般涅槃。不應道理。何以故

  論曰。本願及修行。相違無果故

  釋曰。菩薩昔爲度衆生。發願及修行。令我當來常能利益一切衆生。利益衆生即願行果。今得極果。若棄舍衆生永般涅槃。則違發願修行本意。願行但有自利益果。無利益他果。由如來不永般涅槃。是故相應有果

  論曰。複次受用身及變化身無常故。雲何諸佛以常住法爲身

  釋曰。若如來不永般涅槃。則如來以常住法爲身受用身及變化身。不應是無常。若是無常。雲何複言以常住法爲身

  論曰。由應身及化身。恒依止法身故

  釋曰。法身爲二身本。本既常住。末依于本相續恒在。故末亦常住

  論曰。由應身無舍離故

  釋曰。如來自圓德。及利益諸菩薩。此二事與如來恒不相離。此二事即是應身。故應常住

  論曰。由化身數起現故

  釋曰。化身爲度衆生。乃至窮生死際。無一刹那時不相續。示現得無上菩提及般涅槃。何以故。所度衆生恒有。如來大悲無休廢故。是故化身亦是常住

  論曰。如恒受樂。如恒施食。二身常住應如此知

  釋曰。爲顯二身常住故。引此二事爲譬。如世間說此人恒受樂。此人恒施食。非受樂施食二事無間。名之爲恒。由本及事二義不斷故。名爲恒。二身亦爾。由本及事二義不斷故。名常住

  論曰。若法身無始時。無差別無數量

  釋曰。若法身無始本有。于一切衆生無差別。不可度量。諸佛由法身于利益他事。具足勝能。衆生爲得法身。何用精進修道

  論曰。爲得法身。不應不作功用

  釋曰。雖爾不應不作功用。無自然證得法身故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爲釋此難。是故說偈

  論曰

  諸佛證得等無量  是因衆生若舍勤

  證得恒時不成因  斷除正因不應理

  諸佛證得等無量是因

  釋曰。過去現在佛證得法身。證得無高下故言平等。所得功德無定齊限故言無量。如此證得。是衆生求得法身正勤之因

  論曰。衆生若舍勤

  釋曰。此證得若是衆生舍正勤因。如前所計。不須自作正勤由他得度故

  論曰。證得恒時不成因

  釋曰。諸佛證得法身。一切是有。若離自正勤。此證得則不成自證得因。何以故。若是因者。從昔以來無複凡夫。皆由他得度故。既無此義。是故雖有證得。不成自因

  論曰。斷除正因不應理

  釋曰。正勤與證得相應名正因。若斷除此二則不應道理。複次因有二種。一方便因。二正因。諸佛證得爲方便因。以屬他故。自修正勤爲正因。以依自身故。若斷除正因留方便因。此事不應道理。以不能成就自所願故。複次有諸菩薩。慈悲莊飾相續。于衆生起愛念心。皆如子想。不作此意。是衆生利益事。願他作我不作。常作是意。若他或作或不作。我必應作。若衆生不應菩薩心作正勤。無得菩薩利益義。是故正勤。是證得法身第一正因。此因不可斷除。若斷除此因。由他得法身。無有是處

  論曰。阿毗達磨大乘藏經中名攝大乘。此正說究竟

  由依佛言及道理  說論爲自得清淨

  爲利智信正行人  爲立正法令久住

  依燈電寶日月光  如淨眼人見衆色

  依具智悲叁解尊  通達說論亦複爾

  若真實義應法句  能除皮肉心煩惱

  諸顯涅槃道功德  此是聖言余悉非

  若亂心人作是說  能顯佛是無上師

  隨順涅槃道資糧  頂戴此言如佛教

  世無慧人能勝佛  具智通真理無余

  是佛自了法叵動  若違正法由佛教

  若謗聖人及正法  迷人見執之所作

  于此生智離叁汙  如衣受染淨非垢

  智鈍離信及白法  邪慢法災不了執

  貪利邪見事法怨  離勝下願謗正法

  于火蛇怨及霹雳  法傷可畏此非畏

  火等但斷世間命  無間可畏不由此

  若人數事諸惡友  邪見五逆斷善根

  思法速離無間苦  謗法何因得解脫

  衆寶界如覺德業  我說句義所生善

  因此願悉見彌陀  由得淨眼成正覺

  如此十偈總義。爲顯此總義。重說叁偈

  從此及爲此  由此是所說

  此流說四偈  爲顯前五義

  守自身方便  是故說二偈

  傷法因說一  傷法果說二

  至大集法忍  證無上菩提

  略明此叁法  是重說勝果

  叁藏法師翻講論竟。說此叁偈

  若思了義論  智人信叁寶

  由智信二根  得入真如觀

  故我依本記  翻解攝大乘

  凡所生功德  回向爲叁能

  供養佛法僧  降伏邪行者

  救拔衆苦難  願此能無窮

  功德無量:如果您發現本經文有誤/缺,可以點我為眾生修正此經

  

  本經由菩提下佛教公益網站(putixia.net)提供分節閱讀,經文閱讀已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