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修:師父,有人說有的地方很多老鼠,爲了滅鼠,就養了很多貓去捉老鼠,這樣是不是合“法”?
師:這個問題不是合不合法的問題,關鍵是合誰的法?是合他的法,還是合佛菩薩的法?這個要明了。因爲所謂的“各人因果,各人負責”,我們不去評論就對了。說不定人家是佛菩薩來示現的,我們爲什麼去討論人家?沒有必要!關鍵的是“善護口業,不譏他過;善護意業,清淨無染”,護持好自己的身口意業最重要。
不要關注別人做了什麼事情,因爲你不知道他的前因後果,哪怕你看這個人五逆十惡都造作了,你都要有恭敬心,你都不起心不動念,就可以了。說“這個人殺生了,那個人造業了”,但你不知道人家的因地是什麼,你不知道他們之間的淵源是什麼,關鍵是自己要了解自己。所以佛經被稱爲“內典”,就是拿著佛經對照自己:自己到一個什麼程度了,自己該做什麼,自己能做到什麼就對了!而不是我拿著佛經看這個人也違法,看那個人也造業了,就錯了!
當年我們學經教的時候,發了一本《內典研習講座》影印本,是李炳南老居士傳下來的。不是叫《佛經研習講座》,叫“內典”。內典,就是往內檢點,是時時檢點著自己的,而不是檢點別人:“這個人對照一下怎麼樣,那個人對照一下怎麼樣。”就錯誤了。因爲不一定人家能聽得進去,不一定人家是什麼因果。所以這個時候怎麼辦?我們自己敦倫盡分,自己認真地去做,看好自己,就對了。
(2010年7月10日在東北主法放生給護生師兄的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