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爐
手爐是指有把手的香爐,也稱爲柄香爐。其柄長七寸,乃至一尺許,形狀有多種,古式的形狀尾端作獅子形,有鑄製、鍛製或青銅鍍金、檀香木製等類。手爐是一種可以手執持、在行動中使用的香爐。它的形狀,《法苑珠林》記載有天要黃瓊敘述迦葉佛的香爐,前有十六獅子白象,在兩個獸頭上分別造蓮花臺以爲爐,後面有獅子蹲踞;頂上九條龍,盤繞在金花上,花內有金臺寶子盛香。佛說法時,常執持此爐。後代手爐的製作,都是效法這種樣式,但是顯得簡單多了,如現代所見的手爐,長度一尺多,形狀多爲龍首爐頭、魚身爐柄,或者是蓮花爐頭、如意身爐柄。而且手爐的使用,大都是在剃度、禮忏、奉請等場合,爐頭插香,雙手執爐柄,或者兼插鮮花以爲供養。
執持手爐的方法,有直執、橫執兩種。無人阻礙時,可以直執,爐頭前伸,爐柄向後。如果在大衆場合,人多擠礙,則應該用橫執,爐頭托在左手,爐柄握在右手。如果執爐禮拜時,橫執平胸,腰部徐徐彎下,兩腿隨之屈下;兩膝跪于墊邊,將爐橫執置于頂前墊上;禮拜完畢後,將爐一舉齊眉。如果執爐問訊,右手執爐柄,左手執爐頭,將身鞠下,然後起身直立,將爐一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