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嗣法
“嗣法”也稱“傳法”,是指弟子對師父所傳佛法的繼承,隋唐以後由于寺院經濟的發展,佛教僧侶采取世俗地主的宗法傳承方法,師父在傳授佛法的同時,也把寺産傳給嗣法弟子,此嗣法弟子稱“法嗣”。禅宗從初祖菩提達摩到六祖惠能大師都是采用“以心印心”的方式,以法衣和缽作爲基本的得法信物。所傳的衣指袈裟法衣,缽指食器。師父在臨終前將衣缽傳授給弟子,以此證明傳法授受關系。據傳弘忍傳衣缽給惠能時,曾對惠能說當年達摩祖師來中國傳法給二祖,恐世人不相信其師承關系,故傳給他的衣缽爲證明,因此之故,禅宗的嗣法便稱爲“衣缽相傳”。
後世的禅宗的傳法,衣缽一般不再作爲主要的明證,取而代之的是用法卷的形式來作爲證明。法卷肇始于明代龍池幻有正傳禅師,他年輕時,從江蘇乘船逆江而行,至湖北荊州,本想去終南山習定,因患眼疾,又遭明·武宗滅法,隱住于荊州鄉下的一個縫鞋匠家中數載。武宗滅法後,有一天,他問縫鞋匠,你去城裏縫鞋,看見是否有出家人,答道:已看見,師說:我有一物要賣,貨賣出家人,不賣俗人。說著從衲衣中打開背心一處。一塊黃布上有四字“正法眼藏”,你明天進城放在擔子前面。第二天,鞋匠照辦,坐在城南門口做活,不一會兒來了一個“癞頭和尚”,一見此物,便問鞋匠,您這物從何處得來?鞋匠答曰:是住在我家的師父,今日要我賣給出家人,價錢由我師父面定。隨後二人回到鞋匠家,這時幻有禅師坐在堂中,出家人隨即叁拜,幻有禅師就勢按住那和尚的頭,說:
“好一個癞瓜”。那人休息二天,收拾背架接幻有禅師乘船而去江浙弘宗演教,續佛慧命。那個和尚名叫“密雲圓悟禅師”。
法卷有兩種寫法,傳統寫法爲:封面爲“正法眼藏,佛祖源法”八個大字。正文從釋迦牟尼佛靈山拈花,迦葉尊者破顔含笑,始爲西天初祖,至二十八祖達磨菩提,至慧能六祖一花開五葉,按五宗各宗的祖師傳承順序而寫。如,傳臨濟第四十、傳曹洞四十、傳沩仰第、傳雲門第、傳法眼第,接著再寫法偈一首,某某禅人善自護持,後書法派,佛曆:歲次、年、月吉日,蓋寺院及傳法師父的印章。
另一種寫法是:“正法眼藏”大字寫在黃绫上,從上諸祖備在傳燈,茲不重出,略書近代,以表源流。傳臨濟正宗第四十幾世,空林堂上第幾代,再寫付法偈一首,某某禅人善自護持,後書法派,佛曆歲次、年、月吉日,後蓋寺院大印章,正法眼藏大印,傳法師父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