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世的嘉言
怎樣對待人,真是一言難盡的,現在引用大德們的嘉言來做個結束。
王自強居士說:『家庭中許多煩惱,許多閑氣,若在小節上用些工夫,以後都可以避免。例如看見尊長招呼一聲,是多麼親切。看見丈夫或夫人說幾句慰勞的話,笑他幾笑,是多麼的要好。世間許多糾紛,都從小節上忽略而來。惟其不注意小節,朋友從此失和,親族因此不睦,夫婦竟致勃溪。所以盡管是細事小節,要十分注意』。
魏禧居士說:『人于橫逆來時,憤怒如火。忽一思及自己原有不是,不覺怒情燥氣渙然冰消。乃知自反二字,真是省事,討便宜,求快樂之法門。』
『人做事切不可迂滯,不可反複,不可煩碎。但代人做事又極要耐得迂滯,耐得反複,耐得煩碎。』
『性情苛刻者能使骨肉不相親,況遠者乎。慈和者能使雠家忘其怨,況平人乎。可見人之親疏,全在自己,不可專責人也』。
唐彪居士說:『彼之理是,我之理非,我讓之。彼之理非,我之理是,我容之。』
『待己者當于無過中求有過。非獨進德,亦且免患。待人者常于有過中求無過。非但忠厚,亦且免怨。』
『人固不可多事,然親友有義不容辭者,以事重托,理宜委婉力行,行至必不能行,我心已盡,而親朋亦自見諒。有一種自了漢,止知自吃飯,自穿衣,若人稍有所托,即沈吟推诿,生平未嘗代人挑一擔,解一事。及到有事,未必不求人,若人似我,又當何如?』
『事系幽隱,要思回護他,著不得一點攻讦的念頭。人屬寒微,要思矜禮他,著不得一毫傲睨的氣象。』
『局外而訾人短長,吹毛索垢,不留些子余地;誠以己當其局,未必能及其萬一』。
余忘我居士說:『他人之信不可私拆。他人在寫信時或看信時,不可偷看』。
蔡梁村居士說:『待人最要從厚。人待我不以理,我以薄施之,是我無以異于彼也』。
史典居士說:『凡待人接物,胸中要有分曉,外面須要渾厚』。
『凡親友中有家庭之變,或有詞訟不測之事,當設身處地爲之謀慮,不可漠視。』
『我施有恩,不求他報。他結有怨,不與他較。這個中間寬了多少懷抱,忍不過時,著力再忍。受不得時,耐心再受。這個中間除了多少煩惱。』
『向人說貧,人必不信,徒增嗤笑耳。人即我信,何濟于貧』?
袁氏世範載:『處己接物,常懷慢心、僞心、妒心、疑心者,皆自取辱于人也。』
『慢心者,自不如人,而好輕薄人。見敵己以下之人,及有求于我者,面前既不加禮,背後又竊譏笑。若能回省其身,則愧汗浃背矣。』
『僞心者,言語委曲,若甚相厚,而中心乃大不然。一時之間,人所信慕,用之再叁,則蹤迹露見,爲人所唾棄矣。』
『妒心者。常欲我之高出于人,故聞有稱道人之美者,則不以爲然。聞人有不如己者,則欣然笑快。此何加損于人,只厚怨耳。』
『疑心者,人之出言未嘗有心,而反複思繹曰:此譏我何事?此笑我何事?與人締怨,常萌于此』。
唐彪居士說:『只一個耐煩心,天下何事不得了,天下何人不可處。』
『禍莫大于不仇人,而有仇人之辭色。恥莫大于不恩人,而作恩人之狀態』。
江衡居士說:『與人相處,第一要謙下誠實。同幹事,勿避勞苦。同飲食,勿貪甘美。甯讓人,勿使人讓我。甯容人,勿使人容我。人有恩于我,終身不忘。人有怨于我,實時丟過。見人善,稱揚不已。聞人過,絕口不談。久久行之,到處受人愛戴』。
石天基居士傳家寶載:『覺人之詐而不說破,待其自愧可也。若夫不知愧之人,又何責焉?』
『仇人背後之誹論,皆足供我箴規。蓋尋常親友當面言既不盡,背後亦多包荒;惟與我有嫌者,揭我之過,不遺余力,我乃得知一向所行之非。反躬自省,則仇者皆恩矣。』
『無義之人不得已而與之居,須要外和吾色,內平吾心,庶幾不及于禍。』
『待人,一切賢愚好歹都要包容和藹。明知某人是惡人、小人、奸人、佞人,亦要自己心中明白曉得。卻不可在臉面言語上,露一些憎嫌厭惡之意。』
『心內要極其精明,外面要極其渾厚。精明則我不受人之欺,渾厚則人不怨我之刻。所以人之黑白,只宜在心,不宜在口。乃涉世妙法。』
『凡朋友親族中如有行狡、刻毒、險惡的,我曾同他做過事,或曾與其交往,雖然知得十分真確,總要存在心裏,外面卻要和顔悅色,低聲下氣,推事遠他。切不可顯然頓絕他,致令結冤。切不可將他的壞處向人訴說,恐傳說聞知,彼不自悔,反生怨恨、仇隙、排陷,意外災禍每每由此而起。所以與人絕交,不可出惡言也。』
『毋以己之長,而形人之短。毋以己之拙,而忌人之能。』
『與人談話不可故意張揚自己的長處,和自己所作之好事。此乃取辱之道。』
『欲人勿聞,莫若勿言。欲人勿知,莫若勿爲。』
『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
『我有功于人不可念,而過則不可不念。人有恩于我不可忘,而怨則不可不忘。』
『橫逆之來,先思所以取之之故,即得所以處之之法。不可便動氣。動氣徒爲自損。』
『責人善者,隱惡而揚善,則與人同歸于善。倘責人善者,是己而非人,則與人皆陷于非。』
『隱人之惡,揚人之善,不獨自己留存厚道,亦是免禍消愆妙法。』
『遇詭詐之人,變幻百端,不可測度。吾一以至誠待之,彼術自窮。』
『人有操之不從,縱之或自化。毋操切以益其頑。』
『攻人之惡毋太嚴,要思其地步。教人以善毋過高,當令其可從。』
『不責人小過,不發人陰私,不念人舊惡,真是妙人。』
『高傲自大者,人皆憎惡,乃量小福薄之人也。』
『受小人侵侮,不必與他計較。』
『人有不及,可以情恕。非理相幹,可以理遣。』
『以言感人,不若以行感人,言虛而行實也。欲使人見吾之善,不若使人不見吾之善,見則恐招人之忌也。』
『禮義廉恥可以律己,不可以繩人。律己則寡過,繩人則寡合。』
『對人當于有過中求無過,不富于無過中求有過。』
『輕財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寬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
『待下固當和,但和而無節,反生其侮。惟和而莊,則人自愛而畏。』
『治小人寬平自在,從容以處之,事完絕口不言,則小人無所聞以發其怒。』
『買賣貿易皆是各人生活之計,在開店之家,因有赀本坐而獲利,不必言矣。惟是本少貧人,設措微赀,肩挑步擔,遍曆街坊,忍饑奔馳,求活家口,最爲苦楚。所賺甚微,一家父母妻子衣食仰望,倘若刻薄,彼何以度日。于此輩上,寬厚存心,真是功德。』
『田野小民,鬥粟尺布,入市營求,一家譏寒所望,我卻要在他身上去討便宜,能有幾何,于心安乎?其對于肩挑步擔,販賣菜物,小本貧民,腳夫轎夫,汗力苦人等,亦複如是。』
『居不必無惡鄰,會不必無惡友,惟能自持者兩得之。見善人則效之,見不善人則改之,善與不善皆吾師也』。
熊居士說:『佛必與外道或怨家同處,此佛法之所以成其無上。毒草生處,必有良藥。大智能人必不因邪宗競煽,異論囂張,而爲避人、避世、避地之計,如隱逸者之所爲。隱逸者存退怯心,將孤陋自甘,其道不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