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爲中心,就是一切苦的來源
有「我」在本質上不能叫過失,但以我爲中心就有過失。
如果每個人以自我爲中心,「分別」就出來了。
也就是在想法中有「這是你的、這是我的」,這種對立感將會形成苦的來源。
比如說:爲什麼你的比較好,我的比較差;做同樣的工作,爲什麼你的薪水比較高,我的薪水比較低;爲什麼你的分數比較高,我的比較低。
這種「分別」的感覺看似合理,可是它會誘發出你最終苦的來源。
起貪瞋癡,不可以理直氣壯!
有些學佛人跟沒學佛的人,看起來並沒什麼差別!
原因是:他仍然一樣〝放肆〞地讓「貪瞋癡」做主人,來主宰自己!這是絕對的顛倒相。
我們雖然無法立刻變成聖人,但是要切記:「起貪瞋癡,不可以理直氣壯!」。固然也不必太過于自責修行中偶犯的過患,而捶胸頓足地施加自己莫大的壓力!
然而一定要知曉:只要生起煩惱就是自己的錯!
覺知到,並承認:「我錯了!」,這是很重要的修行概念。
不害怕失去的“秘訣”
如果,你需要親情的溫暖、崇高的地位、完全無匮的物質!那麼,告訴你一個秘訣~~就是:停止一切欲望的追逐!不要再去找更多、更完美的感情,不要老想著要賺更多的錢!(夠用就好)
而是往內:找你內在完全自我具足的自性清淨心!
當你找到之後就會滿足于一切,你不僅滿足,還能把這種全然的滿足跟清淨,在你的生活語言當中流露給一切衆生……包括動物、螞蟻、人等一切。
終究無量劫以來他們都當過你的父母,所以你再也不害怕失去什麼!!
無分別行
當我們減少自私爲己的心念,多設身處地的爲他人著想。不念他惡但改己非,有能力則隨份隨力助人、待人和氣、成人之美、隨喜他人善法、不嫉妒……等,這就是自淨其意的“無分別行”了!
無論作意、不作意,都要形成此種自然的習慣,這即是“無分別”的具體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