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分25 發行菩提心 當修六度(1)
※【導讀】
布施是通過斷除“我所有”的觀念,而間接地訓練布施者拋棄“我執”的邪見,其目的便是對治由“我執”而發出的根深蒂固的悭吝習氣;從因果的角度來看,布施也可以幫我們積下新的福德善根,而造就來世或成佛時色身的受用圓滿之因。因此,布施便成了初步對治我執的簡單易行而行之有效的佛子行誼,一旦“布施”掉了自己的悭吝習氣,便是我們圓滿施度的時候。
布施必須以般若爲眼目,唯有配合“叁輪體空”的“清淨慧”,才叫“布施波羅蜜多”;否則,便只是單純的“布施”,而並不能真正地到達圓滿覺悟的彼岸。就大乘佛教而言,布施過程應該包含叁個要點,那就是所謂的“叁勝妙”:前行發心、正行無緣、結行回向。
※【釋異】
本頌第叁、四句“是故當勤行布施,而不望報佛子行”,有的譯作“故于身財盡舍卻,不望報是佛子行”。此二句的藏文原義是:因此,(我們應該)去做不希望(別人)回報以及(來生)果報的布施。由此可見,“故于身財盡舍卻”的譯法,並不符合藏文所要傳達給我們的確切訊息,這樣的漢譯,似乎言之過重。如果對初學者也要求“身財盡舍卻”,那麼,恐怕大多數人都會望而卻步,而不敢跨入大乘之門了。
舍身的情形,藏傳佛教大都認爲須在現證空性之後,才可在適當的時候、適當的場合下,爲了廣大義利才可真正修習;否則,輕舍這個可以成辦自他利樂的難得暇滿人身,便是魔業。當然,“舍身”也可變相地理解爲發菩提心後,“吾既將此身,隨順施有情,一任彼歡喜,恒常打罵殺”。另外,讓一些在家菩薩一作布施時,便都要“身財盡舍卻”,似乎也有點兒強人所難、不切實際。
因此,修習布施大可不必如此小題大作,非要弄到“身財盡舍卻”的地步不可。對于一些大修行人,他們能夠作到“身財盡舍卻”,當然是再好不過的了;但對一些悭心較大的衆生,佛說甚至可以教他將財物從左手交到右手,而來培養布施之心。佛門廣大,方便多多,似乎大可不必非要“身財盡舍卻”,才算布施也。
無戒自利尚不成,
欲成利他留笑柄;
故于叁有不希求,
而勤護戒佛子行。
對于無戒者而言,
假如(他們)連自利都不會獲得成功的話,
那麼,若欲成辦利他之事
就(實在)是可笑之處了。
因此,(我們應該)
去守不以希求叁有(人天安樂)
作爲目的的戒律,
(有關這一點兒,)
是佛子(們)所應實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