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尺
戒尺爲法器之一,或單稱尺,即在舉行歸依、剃度、傳戒、說法等法會時,用以警覺大衆或安定法會秩序的法具。
《敕修百丈清規》卷五<大衆章>沙彌得度條下中說:“設戒師座幾與住持分手,幾上安香燭、手爐、戒尺。”《禅林象器箋》<呗器門>雲:“受戒專用之,故得戒尺之稱。”
其中並提及戒尺的尺寸:“其戒尺在下者,長七寸六分,厚六分,闊一寸一分馀,下面四邊有縷面;在上者長七寸四分,厚五分馀,闊一寸,上面四邊有縷面。上木正中豎安木紐,鈕長二寸五分,高七分,把鈕擊之。”
戒尺系由兩小構成,一仰一俯,仰者在下,稍大。使用時,取上者擬擊下者而鳴之。又,一說戒尺爲界尺,然據《禅林象器箋》<器物門>所載,界尺爲資身細器之一,系用以畫界或鎮紙幅,與戒尺之用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