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命去體現生命
生命是脆弱的,像雪花一樣隨時可以消逝;生命是頑強的,像野草一樣,“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深”。生命有兩重性:從生物角度看,生命不是對某一物種,都是相同的,最終會回歸大自然的懷抱;但從生命的意義來說,生命與人生生活密不可分,他有了平淡與輝煌,有了恩與怨的糾葛,有了愛與恨的羁絆。
這樣,生命便有了各種色彩,也給了生活各種思考。在生活中思考生命,人生是那麼精彩,可愛與可笑究竟不同在哪,天真和幼稚區別何處?是地點不同,還是時間、人物、心境?生命的意義不在于活得長、活得久,而是在活得精彩、活得充實、活得有價值。生命的意義在于奉獻而不在于享受。奉獻是不計報酬的給予,是“有一分熱放一分光”,是“我爲人人”。奉獻付出的是青春,是汗水,是熱情,是一種無私的愛心,甚至是無價的生命。奉獻者收獲的是一種幸福,一種崇高的情感,是他人的尊敬與愛戴,是自己生命的延長。
生命是一個過程,是一種體驗,也許我們前世修練了上千年才能來人世間走一回,花開花謝,春去春回,沒有誰會因爲自己停留的短暫而拒絕活著。自然定律必定有其道理,萬物都是陰陽交替生生相息的。有生就有死,有喜就有憂。試問人間只有生沒有死,只有喜沒有憂,也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生死和悲喜了。那才是真正的沒有意義。
生命是短暫的,可一個沒有意義的生命卻是漫長而可怕的,只有用生命去體現生命,才能感受到生命的價值、生命的可貴、生命的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