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宗 宋靈芝元照律師
師。余杭唐氏子。字湛然。年十八。以通經得度。初習毘尼。每怅然興恨無所師承。時處謙法師深得天臺之道。師見之。曰。真吾師也。欲棄所習而從之。謙曰。近世律教中微。汝他日必爲宗匠。當明法華以弘四分。吾道不在茲乎。師後四主郡席。晝夜行道。念佛不辄。凡有祈禬。靡不響應。撰十六觀經。小彌陀經義疏。一日。命弟子諷十六觀經及普賢行願品畢。趺坐而化。西河漁人皆聞空中天樂之聲。建塔靈芝。谥大智。
贊曰
該練叁學 以戒爲本 如冰如霜 秉誠力踐
節彼南山 賴師繼顯 蓮邦緣熟 天樂聞遠
或說偈曰
◎一九七二年十月廿八日‧宣公上人作
繼承南山弘律宗 晝夜精進志願深
行住坐臥嚴威儀 視聽語動循禮型
四念處住遵佛囑 叁學城居守僧箴
凡所祈求皆感應 蓮邦緣熟天樂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