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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一樁何必生氣

  小事一樁何必生氣

  本性法師

  佛教把貪、嗔、癡名爲叁毒,叁毒于人乃致命的叁害。

  此中,嗔,就是指動不動生氣、憤怒。

  生氣乃至憤怒,是很有害身心健康與靈性修煉的,也無益于工作、學習與生活。

  我們常說: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所謂“火燒功德林”,此火指的就是嗔火。

  佛教以“慈悲”“空”“忍”等法門治嗔。慈悲心廣大,便不會生氣。認識到榮辱等的空性、人事的空性、宇宙的空性,便不會生氣。這“慈悲”“空”的方法是自覺的。能忍便能耐,便自安,也不會生氣。而“忍”法是被動的。有人愛美,你告訴她生氣會變醜,她便不生氣了,但她不是真不生氣,而是不敢生氣,忍著來的,這種不生氣法,雖非上策,但至少也非下策。

  很多時候,人的生氣,非爲大事,而是爲芝麻小事,或爲一句損人的話,或爲一下無意中的相碰,或爲幾元錢。而生氣的結果,卻是互相打架、殺人,甚至戰爭。想想這些,實在不值得。有人會說,那是爲了尊嚴、爲了工作,或爲了什麼。其實,不見的。尊嚴、工作無須也無法用生氣去扞衛與保障,不生氣難道就不能扞衛尊嚴保障工作了嗎?

  清代學士張殿英在京爲官,有一天,收到一封家書,訴說鄰居把院牆向他家方向擴張了叁尺,雙方爭議,相持不下,請張學士做主。張殿英回信說:千裏修書只爲牆,讓他叁尺又何妨。萬裏長城今尚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宋代有個法演和尚,奉命掌管磨坊,一切收入,統統上交寺院,有人對此不滿,就到方丈和尚處誣告法演整天飲酒食肉,把公家的錢花光了。法演知道後,也不生氣,就真的買肉沽酒,故意懸挂于院內的顯眼處。一天,方丈和尚忍不住了,問他怎麼回事,他也不爭辯。方丈生氣了,要他走人。他平和地說:好,待我把帳結清。不日,他向方丈辭行時,向寺院奉上磨坊的收入30萬貫,一分不少。方丈這時醒悟,法演是受小人陷害,便予挽留,命爲首座和尚。

  佛教把愛生氣的人,比作阿修羅。阿修羅的暴怒與難于自我克製在佛教中是有名的。誰願作阿修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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