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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祖故事 2、觀秋祭臭穢不堪,祭聖人當用蔬果

  印祖故事 2、觀秋祭臭穢不堪,祭聖人當用蔬果

  中國有文武兩位大聖人,文聖人是孔子,武聖人是關公。孔子因爲提倡仁義道德和教育講學而被後人尊爲萬世師表、至聖先師。每個州、府、縣都有供奉孔子的文廟。關公因爲忠義精神受到曆代崇奉和民間信仰,關帝廟也遍及全國。以至形成了文武聖廟,春秋二祭的定例,由各級官府主持公祭。

  清光緒元年(1875年),趙紹伊十五歲,是年當志學的年齡。這一年秋祭的前一天,也就是農曆七月十四(古代秋祭在農曆七月十五,文廟秋祭也有在相傳爲孔子誕辰的農曆八月二十七日舉行),趙紹伊來到陝西省城長安(今西安市)文廟禮谒。

  他看到大成殿內,死的牛、羊和豬等,分別擱在架子上,身體都是完整的,但內髒已被挖去了,汙濁的氣味、慘淒的形象,刺目棘鼻,令人作嘔,不忍見聞。已經讀了不少聖賢書的趙紹伊感到不解,不禁深深感歎:爲什麼敬聖人的儀式,卻亵渎聖人到了如此地步呢!如果讓那些操辦祭祀的人,住在大成殿中過夜,讓他們一直看著屍體的形狀,聞著屍體的氣味,他們一定會堅決拒絕,不肯答應的。祖述堯舜,憲章文武,萬世師表,百代儒宗的大聖人,又怎麼會心甘情願地享用這麼臭穢不堪的東西呢?

  走到戟門外東邊殺牛的地方,他看見一口大鍋,鍋裏的水,汙穢不堪,是洗過牛的水,感到惡心想嘔吐。他又感歎:怎麼把敬聖的禮節搞得這麼汙穢呢?黍稷非馨,明德唯馨(黍稷不能流芳百世,只有完美的德性才能流芳百世)。爲什麼不用黍稷蔬果來表達祭祀的誠敬呢?他想到:天下二千多個縣,每年二次祭祀,讓數萬生靈,同登死地,既亵渎了文武二聖,又違背上天好生之德。真希望有尊敬聖人、愛惜物命的大人物,出來永遠改變舊例,製定新章,以便二聖在天之靈,不受這種熏汙,數萬生命,不要變成供神的肉,最後成爲操辦祭祀者的食物。聖人以仁民愛物爲懷,怎麼會願意汙蔑自己,而讓數萬生靈都被殺死呢?

  其實中國古禮,遇到重大活動如祭天祭神,主持者要齋戒沐浴,虔誠清潔,不食葷辛。儒家的古禮,在喪事期間嚴禁酒肉。如果飲酒吃肉,別人就會認爲你失德。後世禮儀都喪失了,所以在喪事中吃肉、喝酒、作樂、唱戲,無所不爲,不以爲恥,反以爲榮。這次親身的感受給趙紹伊深深的刺激,他後來出家弘法的時候,就提出天帝、天人,喜歡清淨香潔,應當恢複儒家古禮,用黍稷蔬果表達祭祀的誠敬。至于喪事和祭祀,更應該嚴禁酒肉。

  附錄2:祭祖用素序(民二十五年)

  食肉一事,大是怪事,但以習行既久,不知其非,反以爲禮。故祭天地,祭祖宗,奉父母,待賓客,皆以肉爲表示誠孝恭敬之物。世間聖人,不說叁世因果,六道輪回之事理,亦隨順俗情而行,又複諄諄于仁民愛物之道。推聖人愛物之仁,可知以肉表誠孝恭敬之非義也。夫表我誠孝恭敬,當以極慈祥清淨之物方可。何可以豬,羊,雞,鴨,魚,蝦等極穢汙之物,又複活活殺死。此等諸物死時,其慘痛怨恨,難以言宣。有仁心者,何忍以殺彼諸物,表我誠敬乎。試思此之誠敬,爲順理之誠敬乎,抑悖德之誠敬乎。仁人祭祖,尚求仁者之粟,今求屠劊之肉,是焉得爲誠敬乎。由是言之,殺生以祭天地,是逆天地好生之德,天神地祇,豈以此諸穢物爲香潔,而歆飨之乎。蓋祭者,欲藉此以食其祭品耳。至于祭祖宗,奉父母,待賓客,當思有益于祖宗,父母,賓客,方爲合理。今以極慘酷之殺業,爲我致誠敬之表示,令祖宗,父母,賓客同膺殺禍,此之誠敬,是禍害,非誠敬也。而況一切衆生,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不加救濟,反爲表我之誠而加殺害乎。梵網經雲,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衆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楞嚴經雲,以人食羊,羊死爲人,人死爲羊,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入楞伽經,斷食肉品雲,一切衆生,從無始來,在生死中,輪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愛,侍使,易生而受鳥獸等身,雲何于中殺之而食。世人只知現世,不知過去未來,故殺彼之身,充我之腹,以爲理所應當。若知其生生世世,互相酬償,及我與此諸物類,互爲父母,兄弟,眷屬,互生。互爲怨家對頭,互殺。勿道不敢自食,即祭天地,祖宗,奉父母,待賓客,亦不敢用肉。以肉乃精血所成之物,謂天地神祇飨此,何異誣人食汙。祭祖,奉親,待客,何異殺過去祖宗,父母,賓客,奉現在祖宗,父母,賓客,又令祖宗,父母,賓客,永劫常受殺報乎。且勿謂人畜輪回,渺茫難稽,史鑒所載,多難勝數。即就近見聞,亦複不少。固當深信,勿造殺業,以既造殺業,必受殺報。經雲,菩薩畏因,衆生畏果。畏因,則不造殺因,自無殺報。畏果,則徒勞畏懼,了無所益。余姚周善昌,自歸依後,不食葷腥。以明年值辦二十九世祖柳庵公祭,向之祭品,均有定例,不許改革。彼預與其族叔祖楚瑺公,議其辦法。瑺公,乃明理通人,極爲贊成。遂于冬至日,聚合族通過,從明年起,以後祭祖,概用素品,不用葷腥,大家通皆允許,永爲定例。祈余爲序,使後世子孫,及見聞之人,各行真孝,因略說其所以雲。(民國二十五年丙子仲冬古莘釋印光謹撰,原載《印光大師文鈔續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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