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對人生的基本判斷 十二因緣
葛兆光
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痛苦的,仿佛人生就是一個不斷循環流轉的苦難曆程,從生到死,從死到生,處于“生生不息”的“輪回”之中的衆生,好像沒有辦法逃出這種苦難的纏繞,這一生如此,下一生也如此。有人就說,西方宗教的基礎來自神話相傳說,像基督教的根本基礎是和伊甸有關的,人有“原罪”,人類從一開始就經受不了誘惑,生下來就犯了錯誤,所以他要忏悔、禮拜、禱告,在人生道路上也要不斷地向主的代表牧師告解,領取聖餐,感受主的存在,乞求主的寬恕,因此才能堅定信心,水遠相信上帝。而佛教則不同,佛教的基礎是現察人生和社會,是人生皆苦,所以人要擺脫苦難,就要修行佛法,超越塵世,拯救自我,也是因爲佛、法、僧叁寶可以帶領衆生走出六道的輪回怪圈,得到苦難消失的解脫,那麼,究竟導致這種苦難的根源是什麼呢
根源就在衆生的心中,因爲衆生與生俱來就有“無明”,這“無明”也叫做“癡”、 “愚惑”。這是導致衆生不能自覺的根本。人由于不懂佛教道理而只擁有世俗知識,所以這種“無明”就牽引著他一步步在苦堆的泥潭中走,在六道輪回中水遠不能解脫。據《大乘起信論》說,因爲世界一切現象都是虛妄幻想,只是由心而起的,而人又有這種“無明”的”妄心”,看到這些就以假爲真,弄假成真,便起了分別、貪婪、愛憎、攫取、占有的念頭,于是才導致了苦難,所以無明是“根本煩惱”之一。其實,世上的金錢、美女、美食、華衣都只是虛妄,是鏡中花、水中月,可是人一旦被“無明”支配,那種“沒有理性光明,處在暗昧之中”的狀態,就會使人有欲念。人有了欲念,就需要有可以千方百計去奪取的能力,老話講“巧取豪奪”,就是一種能力,所以就有了“行”(即人潛在與明顯的行爲能力,就是把這些念頭付諸實際行動的能力)。人從一有意識開始,就有了獲得滿足的能力,小孩子也要吃好的,也會有爭奪食物的想法。說到想法,就是人有了“識”(指認識與分別的能力),知道什麼是好的,什麼是不好的,可以分別什麼肥、什麼瘦,就有了“挑肥揀瘦”的可能和“挑肥揀瘦”的想法。感覺到了好壞肥瘦,就會把它說出來,這就有了“名” (指確定與分別事物的語詞與命名,並通過名而確認事物的能力),就是通過命名,把天下的萬事萬物分了高下美醜,井且給各種東西賦予了名稱,什麼棉、毛、絲和化纖,什麼燕窩、魚翅和白菜蘿蔔,什麼窮富、上司下屬、紅黃藍白黑等,然後按圖索骥,喜新厭舊,嫌貧愛富,愛美嫌醜。可是,人僅有行爲能力、分別能力和概念能力並不夠,這種判斷,來源于人對面前的世界産生的各種感覺,這就是佛教說的“六入”,即經過眼、耳、鼻、舌、身、意得到的感覺和認識,所以眼、耳、鼻、舌、身、意、又叫六根。由六根起“六識”,就是色、聲、香、味、觸、法,所以“六入”也就是六種主觀與客觀接觸的渠道,六種感官引起的六種感覺。這種感覺是因爲接觸産生的,所以下面就是“觸”,指身與物、心與境的接觸,由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與外界接觸。接觸以後會有種種感受,所以有“受”,指接觸後感覺到的病痛、苦樂、憂喜、好惡等,于是有“愛”。這個“愛”不是我們理解中的愛情、愛好,而是執著的欲望,也就産生了貪婪、欲望、渴求,這就由內在的感受轉向了外在的獲取,所以下面有“取”,這就是由愛欲而産生的熾熱而固執的獲取行爲,其中又分“欲取”、“見取”、 “戒禁取”等,見《俱舍論》,這裏不細說。于是,由于人的執著和愚昧,本來是空幻假相、鏡花水月的世界,就在人的渴求、欲望和不斷攫取中,幻化成了真實的世界,于是“無”就成了“有”。有是什麼
就是“存在”,即看起來存在的世界,佛教所謂“叁界”即欲界、色界、無色界,均在“有”中,一旦如此,人也就好像真的生存在這個自己主觀幻想建構的世界中了,這叫“生”,成語裏面的“生生不息”這個成語,原本的意思其實就是人永遠在叁界內輪回生死,永遠無法解脫。有“生”必然有“死”,最後,人生下來,一個必然的結果就是“老死”,而老死之後又將進入下一個輪回,除非他從佛教的道理中獲得“無生”或”涅槃”,這才能“跳出叁界外,不在五行中”。
以上的“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 “有”、“生”、“老死”,就叫做“十二因緣”,所謂“緣”是關系或條件的意思,佛陀認爲,世上一切本質都是虛幻,一生又一生,永遠像在住旅館一樣,雖然表面看來很好,實際上卻沒有“家”,沒有實在的東西,一天又一天,又好像在做夢,夢幻當然很好,可是黃粱一夢、南柯一夢,畢竟不是真實的。在我們面前燈紅酒綠、紛紛纭纭的現象和事物,其實都是內心無明的“因”習各種關系條件的“緣”湊合而發生的,這就叫“緣起”。可是這種暫時的、虛幻的湊合,由于被人的“無明”當作真實,于是勾引出了人的渴求、欲望,仿佛“望梅止渴”一樣,求之不得,徒生煩惱,求之而得,又永不滿足,于是“飲鸩止渴”,所以它成了人生苦難的根源。
摘自《正法眼》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