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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州紙貴,一狀領過

  18、潭州紙貴,一狀領過

  雲門宗智賢禅師歲夜小參時曰:“年窮歲盡,無可與大家分歲。老僧且烹一頭露地白牛,炊黍米飯,煮野菜羹,燒榾柮火,大家吃了唱村田樂,何故,免得倚他門戶傍他牆,剛被時人喚作郎。”便回方丈。至深夜,維那入方丈問訊曰:“縣府有公人到拘和尚。”師曰:“爲什麼?”那道:“說和尚宰牛不納皮角。”師遂捋下帽子覆師頭曰:“天寒且還和尚。”師呵呵大笑。那便出去。師顧侍者曰:“這公案作麼辦?”侍者曰:“潭州(即住持所在)紙貴,一狀領過。”

  禅門話頭案例無奇不有,這段“公案”(禅宗很重視“公案,所以一般個案不容易被公認爲“公案”;但這段話頭最後敘說“公案作麼辯”卻有雙重含義,其一是牽涉到官署的公事公辦案,另外是禅門參學有關的個案)內容提供了古早禅院年節光景及和尚生活,頗具以考價值。從體製言,維那製言,維那地位僅次于住持。禅師應景機會教育,卻是說“滑”了嘴,于是,維那就利用“白牛”做文章與禅師“鬥陣”,故事編得很完整,當真引起了老和尚“無明煩惱”,等他憬悟被維那捉弄,這才連聲說出“賊賊”。

  住持所說之“賊”並不是世俗之賊。而是佛門修果功課進度中到達研究阿羅漢學位所應具備修養的含義。梵文“阿羅”名“賊”,譯爲中文就是“破一切煩惱”。原義是“殺賊”,但必須能夠斷盡“見”惑,才夠資格殺賊。若不從梵文原義追索,這段公案很難交代。至于侍者,水准修養相當高。的確夠資格擔任禅師的秘書(侍者兼職很多)。他這句“一狀領過”話頭甚妙,用現代公文處理方法就是“並案結簽”也。高明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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