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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結冤氣,安不亡國

  多結冤氣,安不亡國

  

  張獻忠攻陷武昌,選出二十歲以下、十五歲以上的壯男當兵,其他人都一概殺死。浮在江上的屍體遮蔽江面,人的脂肪累積厚達一寸,這樣持續了一個月。

  他要渡洞庭湖時,風浪大作,他便連結一千艘大船,把所載的婦女全部活活燒死。

  他進入四川後,假裝要以考試的方式錄取文官,將許多讀書人集合在青羊宮,然後集體殺光。所丟棄的筆墨堆得像墳墓那麽高。

  他將成都市民活埋在中園,殺死各路防禦士兵九十八萬,他的部將和士卒都以殺人多少來論功行賞,所殺的人多得難以計數。

  清兵到了漢中,與張獻忠在鳳凰坡相交戰。張獻忠被箭射中而翻落馬下,躲藏在木材堆下,被清兵抓出斬首。(《明史》流賊傳)

  (評)曆史上雖經常發生盜賊的禍亂,到明朝的李自成和張獻忠,可以說達到極點了。張獻忠最少殺了數百萬人以上,如果不是清兵入關剿賊,則我們漢人可能會被他們這兩位土匪殺光,也說不定。

  有人說:「大明朝的江山,亡於流寇!」爲什麽會這樣呢?明太祖洪武末年,所冤枉殺死的功臣多達數萬人。明成祖永樂初年,被冤枉殺死的忠臣義士也不下萬人。漢高祖殺了叁大功臣,後來,他們尚且轉世來霸占大漢的江山。明朝那兩位皇帝如此慘殺無辜,所結的怨氣這麽多,怎麽不會亡國呢?《曆史感應統紀》第四卷第一百九十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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