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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畏罪,證果還報

  殺人畏罪,證果還報

  

  宋朝有一位禅師,年輕時,喝醉酒,跟別人爭錢財,氣憤之下當場把對方打死了。

  他畏罪遠逃,出家刻苦修行,後來大徹大悟,成爲一位大禅師。每次開堂說法,都有數百位學人來聆聽他的法音。

  七十幾歲時,有一天,他忽然浴沐升座,告訴大衆說:「你們不要動,不要說話,看老僧四十年前的一則公案!」

  禅師坐到中午,有一位軍營的武官侍從來了,扳弓想要射禅師。禅師合掌說:「老僧已經等候多時了!」

  那位武官的侍從很驚訝地問:「我不認識你,爲什麽一看見你,就有射殺你的沖動呢?連我自己也不明白這是什麽緣故?」

  禅師回答:「欠債還錢,是一項公平的交易。請你下手,不必遲疑!」

  接著又告訴大衆說:「我死後,請這位居士吃飯,吃完飯,送他回去。如果你們有半句憤恨和怪罪的話,就不是我的弟子!」

  武官的侍從更加懷疑,堅持請禅師說出原因。

  禅師說:「你是隔兩世的人,所以忘了;我是同一世的人,所以不會忘記!」因而說出四十年前那件事情。

  武官的侍從向來不認識字,忽然大聲吟唱了一首詩:

  怨怨相報何時了,

  劫劫相纏豈偶然?

  不若與師俱解釋,

  如今立地往西天!

  他說完,手裏拿著弓箭,很快地屹然立化。

  禅師下座,爲他剃發、安名,更衣入棺,而後也告別大衆,盤腿端坐而逝。

  (評)在四十年前殺人,四十年後償命,索償的時間雖然延後,最後還是一樣要還債。幸虧他們兩位都是手段高明的人,所以能在怨家路上劈面相逢時,從惡對頭反而成爲好因緣。那個人的死,逼迫借主走上出家修行證道的路上。禅師等待債主來催討,解開業結而後才圓寂,這真是千古難遇的殊勝因緣和奇事!(《感應篇彙編》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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