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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不傷財,民再獲利

  官不傷財,民再獲利

  

  宋仁宗明道末年(西元一○叁叁年),吳遵路治理通州時,遇到饑荒。

  他叫百姓去采集薪材和牧草,由官方收購,交換官糧。到了冬天下雪時,仍用原價將薪材和牧草發給百姓。因爲到了冬天,米價大跌,可是薪材價值已經倍增了。政府不花費什麽錢,卻可以使人民一再獲利。

  (評)遇到荒年,即使有減價的米,貧窮的百姓從那裏去拿錢來買呢?薪材是古人冬天所需要的東西,郊外出産充足,像這樣調度,遠超過表面的意義,其實它也是從創造工作機會及增加百姓收入的點子發展出來的。當事者或行政人員如果體悟這種美意而加以推廣,便沒有不可救的饑荒了。(《德育古監》第七十六頁)

  (注)這一則典故,立意甚佳,但是辦法在現代卻不可行。因爲目前樹木已經過度砍伐,這種措施已經不符合環境和生態保育的原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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