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圖利,自受苦報
浙江省海鹽縣有一位姓倪的商人,將雜木成粉末,當做香木的粉末出售。
有一天夜晚,香末內忽然冒出煙和火焰,他想要逃出屋外,因爲煙氣彌漫,而無法出去,結果自己和房屋都被燒成灰燼。
宋朝初年,盧山的盧常,以賣油燭維生,他常用魚膏滲入油中。
建隆觀的黃禹,以牛脂滲入油中做蠟燭。
他們兩個人都被雷電擊斃。(《感應篇彙編》第四卷第叁十八頁)
(評)世間有些狡滑的生意人,大入小出,重入輕出,都是爲了占便宜。他們那裏知道:得到半分便宜,卻損失一分福德。況且損人利己,必會遭受天災人禍。(《感應篇彙編》第四卷第叁十五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