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十事
未論學佛,先學修身。今開十端,衆當谛聽:
一,不欺心
謂盜常住物,騙施主物,裝佛印經,齋僧起會,造寺鑄鍾,修橋砌路。如是財物,私己用度。乃至瞞人瞞官瞞天瞞神暗昧等事,皆名欺心。
二,不貪財
謂雖不盜騙,如前所言,但好積財帛,悭吝不施,置産收息,放債取利,皆名貪財。
叁,不使奸
謂當言之事,隱忍不言。當谏之過,坐視不谏。外示癡呆,內藏譏貶。皆名使奸。
四,不用謀
謂不安天命,唯運人謀。或謀住居,或謀徒衆,或謀經忏,或謀儭施,或謀作法主,或謀作戒師。乃至交結惡友,出入衙門,情識厚薄,私心好惡,策劃營爲悖理等事,皆爲用謀。
五,不惹禍
謂輕人笑人,叱人謗人。妒人之能,揚人之惡。收人走失,占人産業。好興詞訟,不肯讓人,皆名惹禍。
六,不侈費
謂廣造房屋,不知慚愧;豐富飲食,不知慚愧;華麗衣服,不知慚愧;多置産業,不知慚愧;精製器用,不知慚愧;輕賤五谷,不知慚愧;恣意佚遊,不知慚愧;蓄養奴仆,不知慚愧;賄厚狂朋,不知慚愧。皆名侈費。
七,不近女
謂年少尼僧,結爲道友,人間婦女,拜作幹娘。數往俗家,探親望眷。乃至母未七十,子與同居,不避譏嫌,皆爲近女。
八,不外鹜
謂趨蹡富室,幹谒貴門。或乞詩文,或求匾額,或假權勢,或索錢財。終日奔波,不思靜守,皆名外骛。
九,不避懶
謂晨昏禮誦,屢至愆違。行務勤勞,慢不隨衆,皆名避懶。
十,不失時
謂命存呼吸,時不待人,大事未明,寸陰可惜。漠然空過,是名失時。
如是,前之九事,切宜戒之,最後一言,努力加勉!
[語譯]
修身的十項准則
未說學佛,先學修身。現在提出十項,希望大衆靜聽:
一,不欺心
指偷常住東西,騙施主錢財,對于佛像裝金,刻印經書,齋僧做會,造寺鑄鍾,修橋鋪路等類財物,私自占用。以及做瞞大衆,瞞政府,瞞神天等見不得人的事,都叫欺心。 。
二,不貪財
指雖不屬于上述的盜騙,但喜愛積財,不願布施,以及用産業或借貸來收利息,都叫貪財。
叁,不使奸
指當說的不說,該勸的不勸,外貌裝癡呆,內心含諷刺,都叫使奸。
四,不用謀
指不安天命,唯運人謀。如謀居住,謀求徒弟,謀求經忏,謀求信施,謀求作法主,謀作戒師。甚至結交惡友,出入衙門,以及策劃經營種種不合義理的事,都叫用謀。
五,不惹禍
指輕視人,譏笑人,呵斥人,毀謗人。忌妒別人的才能,散播別人的過惡。拾取別人的失物,侵占別人産業。愛打官司,不肯讓人,都叫惹禍。
六,不侈費
指多建房屋,不知慚愧。衣服華麗,不知慚愧。多置産業,不知慚愧。用具精致,不知慚愧。輕賤五谷,不知慚愧。任意遊玩,不知慚愧。雇用奴仆,不知慚愧。厚贈狂朋,不知慚愧。都叫侈費。
七,不近女
指與年青的尼僧,結爲道友。對世俗婦女拜作幹娘。常去俗家,探視親眷。以及母親未滿七十歲,兒子與她同住,不避嫌疑,都叫近女。
八,不外務
指來往富家,奔走權門,或求作詩文,求題匾額,假借權勢,索取錢財。整天向外馳求,不顧返觀靜守。都叫外務。
九,不偷懶
指早晚禮誦,經常缺席。大衆勞作,任意不到。都叫偷懶。
十,不失時
指生命在呼吸間,時間不等待人。生死大事未明白,一寸光陰都可惜。糊塗虛混,叫做失時。
以上所列,前面九項,應切實戒除,最後一項,要努力加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