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如果業力是不會消失的,忏罪又有何用處呢?
在佛陀開示因果教法時,爲了確立大衆對因果之信念,並未開示忏罪之法門,只說業力固定及有因必有果報。在佛陀開示大乘教法時,才教示了忏罪之法門。要忏罪淨障,必須具足四力:(一)境力——靠依止境而忏罪。我們以叁業作不善,其對像不外乎聖衆與凡俗衆生,所以在忏罪時,亦依賴聖衆及衆生,例如供養叁寶及爲有情衆生作利益事業等;(二)追悔力——畏怕所作不善之果報而生追悔曾造不善業因的真切心;(叁)對治力 —— 以忏罪爲動機所作之修持;(四)誓願力 —— 決心不再作同類之不善業。若四者具足,就等于把業因種子燒壞了及把它與好比水份及養份的煩惱外緣隔絕了,令其不得成果。這並非說 “種子”消失了,而是說我們令它不得成長及成熟。所以,大乘之忏罪概念與小乘之因果業力概念毫無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