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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戒受罪 情況慘重 (清 能安)

  破戒受罪 情況慘重 (清 能安)

  清朝釋能安,在長沙南門外向家灣,與同參一起精勤修行,共買下一所房屋,取名"蓮社",以代人做經忏爲職業。後又在平江替人做法事,一些想求福報的善男信女,都請他誦經禮忏,因此稍有積蓄。一天,他的徒弟靈慧患病死去,但胸部有熱氣,過許久又蘇醒,對師傅能安說:"我到地獄裏,看見僧道破戒受罪的很多,情況慘重!尤其是補經的痛苦,更令人可怕!"極力勸他師父將蓮社房屋變賣,從此改過,不要再貪圖做經忏的利益。並說,你從前替人做的經忏,其中有很多不踏實,都必須重補!要等師父答應後才死。最後他師父答應,徒弟即斷氣。能安從此隱居在湘陰麻石山廟裏,天天踏實補經,不敢稍有疏忽。《妙法蓮華經· 法師品》說,誦經是五種法師行持中的一種,現在用來作爲謀生的工具,不怕布施難消受,哪知以後在冥府受報,比陽世重百千萬倍嗎 !能安如果不是受警告而發心忏悔,就可怕了!

  (出《芬陀利室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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