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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僧衆物 變牛償報 (唐 法愛)

  用僧衆物 變牛償報 (唐 法愛)

  唐朝五臺山的北臺後黑山寺釋法愛,當監院二十年,用十方僧衆的財物,在南原購置許多田産,私下留給他的徒弟釋明誨。法愛死後,就投生他家變牛,獨力耕田長達叁十年。牛老了,又有病,莊頭打算用牛向別家換油。當夜,明誨夢死去的師父哭著對他說:"我私用僧衆的財物,爲你購買田産。今生變牛,現已衰老。希望你剝我的皮做鼓,把我的名字寫在鼓上,供僧衆禮誦時使用,這樣我的罪苦才有了脫的日期。否則,縱使南原變成滄海,我也脫不了苦!"說完,舉身向地上撲去。明誨驚醒,正是半夜,立即敲鍾集合全寺僧衆,向大家宣布這樁事。第二天,莊頭來報說,老牛撞死在樹下。明誨照他的話,剝皮做鼓,把名字寫上。並將南原田産全部賣掉,用所得價款,在五臺供僧。同時變賣自己所有衣物,爲師父禮忏。後來把這鼓送至五臺文殊殿。

  (出《文殊大士靈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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