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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說《雜阿含》(卷四十七)~H 1251經:本經敘述佛陀贊歎精進的比丘,而不喜懈怠的比丘。

  

  1251經:本經敘述佛陀贊歎精進的比丘,而不喜懈怠的比丘。

  

  我們知道,佛陀並不是一位無觀點無主張的聖者,對世間諸種亂相,佛陀可以說沒有一絲的在意,因爲佛陀早已經“出要、遠離、寂滅、等正覺”。但是在對待比丘修行問題上,佛陀可以說毫不含糊。對于精進的比丘,佛陀毫不吝惜自己的贊歎;而對于那些懈怠懶散的比丘,佛陀也會毫不客氣地予以申斥。佛陀在本經中,對于那些住于空閑之處的人,佛陀將之分成兩類。第一類分四種,佛陀不提倡,認爲這些人不適合安住于空閑處;而對于第二類的兩種比丘,佛陀則大加贊歎。

  

  第一類,佛陀不贊成住空閑處的四種比丘:

  

  第一種人,即住于聚落旁邊精舍的比丘。“我見聚落邊有精舍,有比丘坐禅。我見已,作如是念:今此尊者聚落人,此或沙彌,來往聲響作亂,障其禅思,覺其正受,于不到欲到、不獲欲獲、不證欲證而作留難(無理刁難)。那提伽!我不喜彼比丘住聚落精舍。”在這裏,我們看到了佛陀對于選擇修行場所的態度,即佛陀不反對將修行場地放在人迹較多的地方,但是這與精舍本身無關,而在于修行者爲何人。如果是一位剛出家未久的沙彌,就很是危險,因爲剛剛出家,在見識和思想意志方面都很不堅定,面對眼花缭亂的紛擾世界,很難保持一顆不動的平常心,所以佛陀的觀點是:剛出家未久,將修行場地選在稍離人迹常至之所,是比較合適的。

  

  第二種人,即那些喜歡睡大覺的比丘。“我見比丘住空閑處,仰臥籲咄(喘息)。我見是已,而作是念:令彼比丘,覺寤睡眠,思空閑想。那提伽!我亦不喜如是比丘住空閑處。”記得以前曾經聽人說過,叫“甯在大廟裏睡覺,不在小廟裏辦道”。這話聽起來有些別扭,但是細細一想,還真是這麼回事兒。大廟就是叢林,人多規矩也多,同時也是藏龍臥虎之地;小寺院呢?也就叁、五個師付,相互學習的資源十分有限,修行上即使走偏了,也搞不清問題出在哪兒。所以說住小精舍小寺廟需要相當的定力功夫,否則很容易陷于懈怠。如若像本經中所說的那樣,雖然身住在空閑之處,可是並不是用功辦道,而是整天躺在床上呼呼大睡,那麼跑到空閑之處,又有什麼意義呢?山濤是個僞君子,當隱士是爲了掩人耳目,真實意圖想引起朝廷注意後步入仕途。比丘可千萬不能這樣沽名作秀,念佛修行是爲自己,倘若想博得些名聞利養,自然就與出家初衷不相吻合。

  

  第叁種,即容易陷于昏沈的比丘。“我複見比丘住空閑處,搖身坐睡。見已,作是念:令此比丘于睡覺寤,不定得定,定心者得解脫。是故,那提伽!我不喜如比丘住空閑處。”有的比丘坐禅很用功,可是不會調息,在用功方法上存在問題,一打坐就開始陷入昏沈,身體上也不由自主地左右搖擺。佛陀認爲,這樣的人是不可能進入禅定的。爲什麼?因爲他需要明師的點拔與督導。可以說,對于坐禅不得法的人,佛陀並不主張他們去“住空閑處”。

  

  第四種,先住空閑複又返回聚落的比丘。“我複見比丘住空閑處,彼于後時,遠離空處集舍床臥具,還入聚落受床臥具。那提伽!我亦不喜如是比丘還入聚落。”

  

  第二類,是佛陀高度贊歎的比丘,佛陀將其分爲二種:

  

  第一種,端坐正受者。“我複見比丘住空閑處,端坐正受。我見已,作是念:令此比丘不解脫者,疾得解脫;已解脫者,令自防護,使不退失。”這裏的“端坐正受”,是習禅的一個正確態姿。端坐,說明身體調姿正確,用法得當;正受,說明已入自我觀照的禅定之中。對于這樣的比丘,佛陀預言他們很快就獲得解脫,或解脫後不再退失。

     第二種,“我見比丘住聚落精舍,名聞大德能感財利、衣被、飲食、湯藥、衆具。彼于後時,集舍利養聚落床座,至于空閑,床臥安止。那提伽!我喜如是比丘集舍利養聚落床臥,住于空閑。”如前所述,佛陀並不反對比丘住于人多集廣的聚落之中,其前提是在定力方面要有過硬功夫。對于那些身住聚落,並且很有名望,能感召到四事供養的比丘,佛陀從來不反對他們住于聚落之中。然而這些頗有名望的比丘,卻能舍棄種種供養,視名利爲糞土,而安心住于空閑之處精進辦道,這樣的比丘,乃是我們學習的榜樣,佛陀怎麼不會給予大加贊歎呢?(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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