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7經至889經叁經主要敘述何爲“信”。有一位婆羅門來到佛陀前,自稱他的名字叫“信”。這裏就提到一個名字之“信”與真實之“信”的區別。光名字中有“信”是遠遠不夠的,而是要將“信”的內涵落實到實際行動中去才是。因此佛陀說:“所謂信者,信增上戒、施、舍、慧,是則爲信,非名字是信也。”而889經則敘述“等起”,所謂“夫等起者,謂起于信,起戒、聞、舍、慧,是爲等起,非名字爲等起也”。而這裏的“等起”,似乎可以理解爲某種動力産生的主因或主導。一般將“等起”視爲一種增上緣,謂“思之心所”爲生起一切之因;以其能引生身語二業,並于第二刹那以後即與彼身語業同時俱存。又可細分爲因等起與刹那等起兩種:一爲因等起,謂造業時,意業在前爲因;以能引生業,又以對應于其後所生之果,故稱之爲因。二爲刹那等起,謂造業時之心、心所與業同一刹那而起。此外,或稱因等起爲“轉心”,稱刹那等起爲“隨轉心”。名字只是一個符號或代號,而將名字的東西在現實生活中加以落實,那尚有很長的一段山路需要我們去跋涉。
890經敘述無爲法及無爲道迹。
無爲法:“謂貪欲永盡,嗔恚、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無爲法。”
無爲道迹:“謂八聖道分。”
關于什麼叫“無爲法”,我想很難用一兩句話所能解釋清楚,《大毗婆沙論》對此解釋說“若法無生無滅,無因無果,得無爲相,是無爲義。”《俱舍論》稱“言無事者謂無體性。毗婆沙師不許此釋。若爾彼釋事義雲何?(中略)說因名事,顯無爲法都無有因。是故無爲雖實有物,常無用,故無因無果。”所謂“無生無滅,無因無果”,乃是無爲的基本特征,的確難思難議,用世間的邏輯推理肯定無法演繹下去。我個人覺得還是佛陀在本經中說得更爲直截了當,那就是將貪嗔癡叁毒乃至“一切煩惱永盡”,這就叫無爲法。離開了一切煩惱的束縛,得到了最終的絕對的超脫,此時談不上造業與因果,故而就是“不生不滅”。《般若心經》中所謂的“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實際上就是一種無爲境相。至于如何去修習無法法,佛陀在此明確說是修習八正道。(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