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7經:在本經中,佛陀以生動形象的譬喻,來闡述比丘應守住四念處而遠離五欲的境界。而在本經中,佛陀以小鳥與蒼鷹之間展開一場鬥智鬥勇,最終小鳥依靠自己的智慧而戰勝了蒼鷹。佛陀對諸比丘說:“過去時有一鳥,名曰羅婆,爲鷹所捉,飛騰虛空,于空鳴喚言:我不自覺,忽遭此難,我坐舍離父母境界而遊他處,故遭此難。”
這只名叫“羅婆”的小鳥有一天離開祖上世代生活著的領地,獨自一個跑到廣闊的天空中去飛翔。正當它陶醉于翺翔于太空間的無比快樂時,竟被一只覓食的蒼鷹盯上了。結果蒼鷹不費多大氣力,便把小鳥攬于自己的爪中。此時小鳥自知性命不保,自然是叫苦不疊:“我不自覺,舍離父母境界而遊他處。”也就是沒有經過父母的允許而擅自飛到外面的天空。蒼鷹一聽到小鳥在哀怨不已,便有些好奇:“汝當何處自有境界而得自在?”小鳥回答說:“我于田耕壟中自有境界,足免諸難,是爲我家父母境界。”
在這裏,佛陀用這樣一個很形象的寓言告訴我們,小鳥與蒼鷹,二者的生活與活動區域是截然不同的:蒼鷹生活在廣袤的天空,它可以整天振翅于藍天白雲之間;而小鳥呢?它只能生活于田壟屋檐之下。如若小鳥離開了它的活動範圍而冒冒失失地闖入到蒼鷹的領地裏,等待它的必將是滅頂之災!而這只可憐的小鳥,直到被老鷹捉住才幡然悔悟,是不是爲時已晚?然而此時情況發生了逆轉——蒼鷹生起了驕慢之心:“放汝令去,還耕壟中,能得脫以不?”蒼鷹生起這種驕傲自滿的心意,是完全沒有顧及到後果的嚴重性。它以爲小小的一只鳥兒,就是跑到天涯海角,捉住它豈不是舉手之勞麼?“于是羅婆得脫鷹爪,還到耕壟大塊之下,安住止住,然後于塊上欲與鷹鬥”。當小鳥逃離了鷹爪回到田壟之上時,就等于是放魚歸海,因爲田壟之間才是小鳥們的固有領地,在那裏它們才能施展才智,大有用武之地。這只小鳥一回到田壟之間,不僅沒有躲藏,相反卻要與蒼鷹大戰一場,決一雌雄。蒼鷹一見,頓時勃然大怒:“彼是小鳥,敢與我鬥?”老鷹簡直是氣急敗壞,他“嗔恚極盛,駿飛直搏”,朝著小鳥直撲而去。而羅婆小鳥則“入于塊下”,很靈巧地一轉身便躲入土塊之下,根本就沒把老鷹當回事兒。而老鷹由于用力過猛,飛行疾勢根本來不及減速,“鷹鳥飛勢,臆沖堅塊,碎身即死”,一下子撞到土塊之中,結果被摔個五髒俱碎,性命瞬間喪失。
在這則小寓言中,那只小鳥無疑是聰穎智慧的,它充分利用了自己的優勢,揚長避短,最終打敗了貌似強大的對手。那麼作爲出家修行的比丘,應該如何揚長避短呢?這個問題就需要深入地加以思考。佛陀的觀點是,比丘首先要努力把自家的門戶看守好,而不要貿然去追逐外面的各種花花境界。老鷹沒費多大氣力便捉住了小鳥,那是因爲小鳥不知天高地厚地闖入了老鷹的地盤,結果差點喪命;而老鷹最終丟掉性命,就是因爲它丟掉了它所擅長的本領,“愚癡自舍所親父母境界,遊于他處,至斯災患”,結果付出了沈重的代價。比丘對于自己的那個“境界”,自然需要好好地守持,而遠離其他境界。這個“自境界”是什麼?便是“四念處”;而“他境界”,便是五欲功德。因此,作爲一名合格的修行者,就必須要謹記佛陀的教導:“于自行處父母境界而自遊行,遠離他處他境界,應當學!”那只聰明的小鳥,就是憑籍著“依于自境界”,“伏怨心隨喜,自觀欣其力”,最後“摧滅于蒼鷹”。蒼鷹貌似強大,但從“智慧”來說,甚至可以說還不及羅婆小鳥的“十六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