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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說《雜阿含》(卷二十一)~G 568經:本經主要敘述質多羅長者請教迦摩比丘有關“行”等一些問題。

  568經:本經主要敘述質多羅長者請教迦摩比丘有關“行”等一些問題。

  一、有關“行”

  1、問:“所謂行者,雲何名行?”

  答:“行者,謂叁行:身行、口行、意行。”——身、口、意叁業。

  2、何謂身行、口行、意行?

  答:出息、入息(呼氣、吸氣)名爲身行;有覺、有觀名爲口行;想、思名爲意行。

  3、出息、入息是身法,依于身、屬于身、依身轉,是故出息、入息名爲身行。有覺、有觀故則口語,是故有覺有觀是口行。想、想是意行,依于心、屬于心、依心轉,是故想、思是意行。

  質多羅長者補充:“覺、觀已,發口語,是覺、觀名爲口行。想、思是心數法,依于心、屬于心想轉,是故想、思名爲意行。”

  二、壽、暖、識

  問:有幾法——若人舍身時,彼身屍臥地,棄于丘冢間,無心如木石。

  答:壽暖及與識,舍身時俱舍,彼身棄冢間,無心如木石。

  壽、暖、識叁者,是組成人體生命必不可少的叁個要素。如果此叁者一旦失去,就成了被舍棄的純“物質”的東西,等同于荒冢間的“木石”。壽爲命根,暖指體溫,識指六識。

  叁、死、入滅、正受

  1、問:若死、若入滅盡正受(入初禅以上的禅定,爲正受),有差別不?

  答:舍于暖壽,諸根悉壞,身命分離,是名爲死。滅盡定者,身、口、意行滅,不舍壽命,不離于暖,諸根不壞,身命相屬,此則命終、入來正受差別之相。

  2、雲何入滅正受?

  答:入滅正受,不言:我入滅正受,我當入滅正受。然先作如是漸息方便,如先方便,向入正受。

  3、如滅正受時,先滅何法?爲身行、爲口行、爲意行耶?

  答:入滅正受者,先滅口行,次身行,次意行。

  4、雲何爲出滅正受?

  答:出滅正受者亦不念言:我今出正受,我當出正受。先已作方便心,如其先心而起。

  5、起滅正受者,何法先起?爲身行、爲口行、爲意行耶?

  答:從滅正受起者,意行先起,次身行,後口行。

  6、入滅正受者,雲何順趣、流注、浚輸?

  答:入滅正受者,順趣于離、流注于離、浚輸于離,順趣于出、流注于出、浚輸于出,順趣涅槃、流注涅槃、浚輸涅槃。

  注:順趣爲隨順地流向,流注即流向,浚輸爲疏通渠道。

  7、住滅正受時,爲觸幾觸?

  答:觸不動、觸無相、觸無所有。

  8、入滅正受時,爲作幾法?

  答:入滅正受者,作于二法,止與觀。

  在本經中,我們初步了解了死亡與入滅之間的差別,這是很重要的一個論點。同時,我們也知道,如果要修習禅定,就必須修心止與觀二法,這也是中國天臺宗的修行法門的兩大基石。當我們一旦進入到禅定(正受)狀態,由六根對六境所産生的六觸也就消失了。因此,本經中雖以一問一答方式,但是其中卻向我們傳遞了許多很有價值的佛教根本理論。比如說,“入滅正受者,先滅口行,次身行,次意行”;“起滅正受者,意行先起,次身行,後口行”,這些都是爲後期的部派佛教甚至後來的大乘佛教的理論奠定了基礎。由于經中所闡述的理論十分抽象,沒有禅定修習體驗者,是根本弄不徹底的。(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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