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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說《雜阿含》(卷十五)~F 第374~378經(有貪經)

  第374~378經(有貪經):

  此五部經名稱相同,故而合並敘述。

  374經:敘述苈對四食如沒有喜貪的話,識就不會增長。“若比丘于此四食有喜有貪,則識住增長;識住增長故,入于名色;入名色故,諸行增長……如是純大苦聚集。”相反,“若于四食無貪無喜,無貪無喜故,識不住、不增識長,不住不增長故……如是純大苦聚滅”。

  375經:敘述對于四食無有貪喜的話,就不會有憂悲,也無塵垢。

  376經:敘述如對四食有喜貪的話,如日光之照,爲有壁有宮展所止。如是識住,乃至純大苦聚集;反之,則解脫。“譬如樓閣宮殿,北西長廣,東西窗牖,日出東方,光照西壁。如是,比丘!于此四食有貪有喜,如前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這裏所講的是一種因果關系,即對四食有貪(因),便會受到苦聚的困厄(果)。而有日光,則景物盡現,比如日出東方(因),位處西面的牆壁必然會一覽無余(果,即“日出東方,應照西壁”);若無日出呢?西壁自然無以得到照顯。“若無西壁,應何所照?”當然是“應照虛空,無所攀緣”。佛陀的這個譬喻,其實是大有深義的,它對以後唯識學的發展,具有指導意義。

  377經:本經另加畫師之譬:“四食有喜有貪,識住增長乃至如是大苦聚集……若于四食無貪無喜,比丘!畫師、畫師弟子集種種彩色,欲妝畫虛空,甯能畫不?”當然是無法書畫,因爲虛空是不可寫不可畫的,“彼虛空者,非色(非物質)、無對(無障礙)、不可見(無盡頭)”。

  378經:敘述若對四食有貪有喜,如畫師在于色,會有所妝畫一般。“畫師、若畫師弟子集種種彩,欲妝畫于色,作種種像”,可不可以呢?完全可以,因爲在有質色的地方去作畫,無論是牆壁、紙皮,還是地上,都可以作出畫來;相反,若離開有色質的地方去妝畫,就好像對著虛空作畫,怎麼可能畫得成功呢?(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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