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經(不染著經):
本經敘述若染著于色(法)等,當色諸法變易之時,便會生大苦患;相反,便可獲得安隱涅槃。
佛陀對弟子們說:“諸天、世人于色染著愛樂住,彼色若無常、變易、滅盡,彼諸天、人則生大苦;于聲、香、味、觸、法染著愛樂住,彼法變易、無常、滅盡,彼諸天、人得大苦住。”這裏所講的前提,便是“染著”二字。從漢語的字面上去認識,“染”與“著”實際上是兩個概念,“染”爲因,“著”爲果;“染”先而“著”後;“染”爲熏習,爲初始階段,“著”爲惡習,爲牢不可破。衆生染著的對象,自然是色等六塵境。從一般順序上而言,六根對于六境的貪著,産生喜好之心,繼而便爲染著樂住。染著並不是獨立存在的,它必須與一系列的“識”相伴隨,因此染著十分頑固,很不容易破解。
有染著愛樂,就必然有痛苦的産生。佛教中的“苦”,種類繁多,不是我們想像中的那麼簡單,與世俗意義中的“痛苦”,也不完全是一回事。這種苦,集中歸納爲“叁受”(苦、樂、舍)。此叁受之集合體,便會塞礙我們趨向涅槃之道。相反,若對六境不産生染著樂住,便會獲得無上的大安隱。
對于經末之偈頌,略加闡釋:
1、于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界,一向生喜悅,愛染深樂著。
略解:色聲香味觸法爲六境,我們六根往往緣攀于六境,對其産生喜樂之心,愛染之心,因此越陷越深,無力自拔。
2、唯有諸賢聖,見其滅爲樂,世間之所樂,觀察悉爲怨。
略解:聖賢眼中“樂”,與凡夫眼中的“樂”是大不相同的。比如說臣民飲用了有毒之水,出現了顛狂症狀,以蓬頭垢面、祼形爲美;聖賢有時隨順衆生,乃現衆生之相,而悉以教化。待衆生去毒,方如夢初醒,恍然大悟。在聖賢眼中,世間之樂皆爲魔怨,而真正大樂,莫過于抵達彼岸,落個身心灑脫。
3、甚深難解法,世間癡惑生,大暗所昏沒,盲冥無所見。
略釋:此描繪浮生萬狀。佛法其實並不難解,然衆生耽于迷樂,不願出離而已。《法華經》中所謂火宅之喻,即爲此意。
4、唯有智慧者,發朦開大明,如是甚深句,非聖孰能知?不還受身者,深達谛明了。
略解:所謂凡聖差別,全系一念之間。從“解”而言,凡聖無二;然從“行”而言,卻相差千裏萬裏。凡衆能解卻未必能行,而聖者卻能解能行,且行之道果,其志彌堅。今人若希冀從此“不還受身”(無來生),必要達到“谛明了”,方可了得。(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