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萦發目犍連經):
本經敘述外道遊行者萦發目犍連,向佛請教解脫之道。
我們知道,在原始佛教時期(佛陀住世期間),雖然婆羅門教的信徒們對佛教的産生,似乎抱有一種敵視的(或不太友好)的態度,但是婆羅門沙門所主張的那一套種姓學說,受到了衆多教派的诘難。比如說耆那教與佛教在某些觀點上較爲接近,而且二者關系似乎始終都較爲友善——這並非說二者毫無沖突。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對佛教並不太了解的,但是並非抱有敵意的教派教徒,有時候對佛陀以及他所創立的佛教(佛教觀點與佛教義理),開始表示出濃厚的興趣。比如說這位萦發目犍連,就慕名前來拜會佛陀,請求佛教爲他解答疑惑。這位萦發目犍連(和摩诃目犍連並非一人)的裝束十分怪異,他將自己的頭發束紮成一個大發髻,在頭上高高翹起。這種打扮是從屬于哪個教派?本經中並非交待得很清楚。
佛陀見來了一位外道,便關切地詢問:“汝從何來?”
萦發目犍連回答說:“我從彼衆多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行腳僧)出家,集會未曾講堂聽法,從彼林來。”在那個樹林中,可謂外道雲集,高談闊論,氣氛異常活躍。
佛對萦發目犍連說:“汝爲何等福力故,從彼衆多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出家所聽其說法?”意思是說,你是出于何種動因,前去聽他們在一起海闊天空地侃大山?
萦發目犍連回答說:“我試聽其競勝論義福利,聽其相違反論議福利故。”從這句話之中,這些外道們(含自以爲正統的婆羅門)的意見並不統一,他們經常爲某一觀點而爭吵不休,弄得彼此都面紅耳赤,鬧到最後不歡而散,就差沒有動拳腳的份兒。
佛陀回答說:“長夜久遠,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遮羅迦出家競勝議論,相違反論議福利,疊相破壞。”這裏的“競勝”,是指爲達到辯論獲勝的目標,甚至可以不擇手段(包括爭吵、謾罵、誹謗乃至人身攻擊)。佛陀的觀點是,對于那些彼此相左且互不相讓的爭吵,還是眼不見、耳不聞爲好。爲什麼這麼說?因爲聽聞這些爭吵,可謂無半點收獲,于己毫無利益。
佛陀爲什麼這麼說?因爲我們知道,無論從現存的任何一部佛典來看,佛陀在說法的時候,我們所見所聞,聽衆們都會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信服與贊歎。我們至今從未聽說過在佛陀講法的現場,有人會公然站起來向佛陀發出诘難的記載。對于不理解的東西,我們可以保留意見,可以進行深入探討與切磋,可以隨時向佛陀以及諸大弟子們再度請教,但是絕不能挑起爭吵。在佛教的戒律中有所謂“七滅诤”法,便是明令禁止僧尼之間進行任何形式的爭吵(無論是有理由或無理由)。
萦發目犍連聞後覺得很有道理,他向佛陀請教道:“瞿昙!爲諸弟子說何等法福利,令彼轉爲人說,不謗如來,不增不減,誠說、法說、法次法說,無有余人能來比校、難诘、诃責?”從這句問話中,我們可以感受到佛陀所說的“法”,皆是誠實之說,皆是符合規製之說,皆是指引人們逐漸走向解脫之說。佛陀所說之法,凡聽聞者皆能獲得益良多,皆能從中得到人生意義的啓迪與悟解。大家贊歎都甚覺不夠,又怎麼可能會去無端地“比校”(挑理)、“難诘”與“诃責”呢?
針對這個問題,佛陀回答說:“明、解脫、果報、福利,爲人轉說者,不謗如來,不乖其理,法次法說,無有能來比校、難诘、嫌責。”佛陀所說義理,都是導引我們遠離無明而走向“明”,遠離生死而邁向解脫,他可以使我們廣獲善果而遠離是非惡業。如果我們按照佛陀所教導的那樣,爲人廣說誠實語、智慧語、解脫語,那麼誰會前來挑刺搗亂呢?
萦發目犍連聽後深表贊同,他對佛陀所說的教法很感興趣。當然,佛陀也是有問必答,而且回答得十分圓滿,逐漸使萦發目犍連生起對佛法的信仰。
佛陀回答的內容,主要有:
第一,作爲佛弟子,要努力修習“七覺分”。
第二,在修習“七覺分”的同時,要努力修習“四念處”。
第叁,在修行四念處的基礎上,繼續修行“叁妙行”(身、口、意叁善業);
第四,不僅如此,還要修習“六觸入處律儀”。所謂“六觸入處律儀”,是指處理好六根、六根、六識叁者的關系。
當然,無論是修習七覺分、四念處,還是修習叁妙行、六觸入處律儀,都不能孤立地將它們各自分割開來。佛陀的觀點是,佛法浩如煙海,博大精妙,但是它們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如果取此而舍彼,自然無法取得圓滿。當然,修行是一個漸次的過程,我們可以擇其一點,從而以點帶面,觸類旁通。修習七覺分,就必然涉及到四念處;修習四念處,自然而離不開叁妙行;而若要使身口意叁業達到一個“妙”字,又如何離開最基本的六根六塵呢?因此佛陀說“法法相律,從此岸而到彼岸”,實在是真實不虛!
最後總結一下:
1、修習七覺分,能令明、解脫、福利滿足;
2、修行四念處,能令七覺分滿足;
3、修行叁妙行,能令四念處滿足;
4、修行六觸入處律儀,能令叁妙行滿足。
至于上述四者的相互關系,在本經中闡述得相當精妙,請智者自行讀誦。(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