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225經(斷經):
223經:“我不說一法不知、不識而得究竟苦邊。”這裏的意思是說,如果對于諸法都“不知”、“不識”的話,那麼“得究竟苦邊”是不切實際的,佛陀也不會說這樣的法。此話反過來,就是若要“得究竟苦邊”,則必須要做到對于諸法既要“知”又要“識”,即如實了知諸法的實相。這個“實相”,即是對于“六入”、“叁受”的如實觀察與體悟。
224經:“一切欲法應當斷。”所謂“欲法”,就是能令我們生起欲貪之法。對于這些欲法,我們應當要斷離,而不是去執取與貪著。因此本經中說“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一切欲法應當斷”,而此中之叁受,即爲引領我們生起各種欲望的“欲法”。
225經:“我不說一法不知、不斷而究竟苦邊。”此處所講的“不知、不斷”,其寓意與223經基本相同。
第226、227經(計經):
226經:“我今當說斷一切計。”這裏的“計”,那是計量、思量。這種“計”,不是對真理實相的思考,而是對于有爲之法的推理與想象。我們知道,佛法雖然講“因明”,有時也注重于邏輯推理,但是這種推理是獲取正理的途徑之一,它是權變之法;若從本質上講,它同樣是一種不究竟之法,是有爲之法。相比之下,凡夫對于六入與叁受的計量,卻往往是爲了達到某種“需求”而言——無論是“必需”的衣食供給,還是無止境的欲望奢求。對于這種“計”,佛陀主張斷除它,不要去思量。而在現實世界中,我們所面對的誘惑實在太多太多。這種誘惑,主要是表現在物質層面,當然也有感官精神層面。對于各種階層人們而言,我們不是處于與世隔絕的狀態。即便是原始社會,那時的人們受到食物與生存的驅使,還是有所“貪求”。爲了部落的利益,大打出手拼個你死我活的事情時常見到。在中國的遠古神話傳說之中,無論是黃帝部落,還是炎帝部落,其血緣傳遞的命脈,往往用戰爭或武力(當然也有謀略、祭祀等因素)來解決;進入階級社會以後,統治者往往以一整套的法律規章以及伴隨著倫理道德的說教,來期望其統治基礎的穩固長存。
在談到人類的需求問題時,美國的社會心理學家馬斯諾將之分爲兩個層次,即低級需求(本能需求或生理需求)和高級需求(社會需求或潛能需求)。在此基礎上,馬斯諾將需求分爲五個從低到高的需求,即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s)、安全需求(safty needs)、社會需求(Social needs)、尊重需求(Esteem needs)與自我實現需求(Self-realization)。馬斯諾認爲,其實每一個正常的人,都潛藏著這些需求,只是由于每個人所處的具體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人文環境、製度環境)的差異,大家所表現出來的迫切程度不一樣而已。但此五種需求並非可以截然割裂,而是密不可分。此五個需求,從常理上來講,一般是前者在得到保障與滿足的前提下,才産生後者需求的可能(也有例外)。就算是出家人修行,也需要最基本的衣服供養,作爲滋養色身、潛心修道的前提條件。當修道人的思想境界達到相當高的時候,似乎可以獲得某種跳躍式的需求潛能(比如說修道人可以擺脫生理需求而直接達到自我實現的需求層面)。
無論從世俗層面,還是從出家人的修持層面,或許都有一個不斷需求的過程。從需求漸次演進到無需求,這就是某種“創造性”的活動,即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所産生的某種短暫的“高峰體驗”的情感,即前所未有的成就感。當然,佛教的修持活動不能用社會管理學的理論來“套搬”與衡量(即佛陀所講的“斷一切計”),但作爲一種較爲成熟的管理學理論,佛教界似乎需要敞開參考與借鑒的胸懷。
227經:“計者是病,計者是癰,計者是刺,如來以不計住故,離病、高癰、離刺。”在這裏佛陀就講得很明白了。在226經中,佛陀在解釋什麼叫“不計”時,依然是不計于六入與叁覺,不計我、我所,進而不計樂、相樂(表相之樂)。所謂“不計者,于諸世間常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就是強調一個“不計”。那麼爲什麼不可以去計量呢?原因是一旦計量,就會帶來很多麻煩;而“計”本身便是一種病,一種膿瘡,使我們如芒刺背,很難受。因此,我們必須不能去計量,不能去執取與分別。如來正是做到了“不計住”,因此才證得了最高的涅槃。而《金剛經》上講的破“四相”,實際上就是要求我們不要去“計量”。因此這個“計”,就是大乘佛教所講的“分別心”。我在系列文章中,不止一次地講到,光讀大乘經典不行——老實講,我們的根基距離大乘所講的境界還差得遠。但是中國既然孕育了大乘佛教的生存發展天地(承認大乘佛教在中國的有其合理性因素,即“存在即合理”),而我們又必須力避變成“說得比唱得還好聽”的純粹“說教師”,應從何處入手?其實並不難,只要將大乘經典與所謂的小乘經典結合起來讀誦,便可以解決這個困擾我們許久的大問題。
如果我十分勉強地將馬斯諾的需求層次理論套用到佛教的修持活動中,我們便會發現並能诠釋很多有趣的現象。有時候,我們似乎可以作些對比性分析,比如說釋迦佛出家之所以能夠成就佛道(自我實現),因爲他已經超越了前面的幾個層次需求。無論是生理的(悉達多太子生活環境優越)、安全的(他力大無窮,可以一箭射穿十鼓)、社會的(他處于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置),還是尊重的(他貴爲王子,受到萬民擁戴贊歎),他都可以不費力氣地達到。從五欲上講,這些東西對悉達多太子來說,都顯得無足輕重,毫無意義。聯系到現代的弘一大師,其出家後之所以被尊稱爲“弘一律師”,對于名聞利養淡然處之,是因爲世間的功名利祿,對他來說都視若浮雲(並非吹噓)。因此他可以放下一切心無旁骛地來專事修行道業,最終獲得了不起的成就。從這兩個例子我試圖在說明,若從需求理論上來講,當前佛教界之所以出現了很多“唯利養”的行徑,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爲“實我實現”需求與前面幾個需求相脫節後造成的。從當前來說,絕大多數的出家比丘尚處于“凡夫”階段(低級的有學位)。倘若在起碼的生理等諸項需求尚未實現(甚至從未實現)的前提下,一步到位地要求他們去走上“自我實現”(即所謂的“上求下化”),就會出現很多言過其實的弊端,深爲信衆所诟病。(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