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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說《雜阿含》(卷四)~M 第102經(領群特經)

  第一○二經(領群特經):

  經中大意:拜火教的婆羅門見佛而罵佛爲賤民的領群特。佛爲之解說何爲“領群特”。

  本經的重點是在闡解什麼叫“領群特”。所謂領群特,是一種族的代名詞,在古印度被認爲是卑劣不潔的族群,或者說“被婆羅門所認爲的賤民”。“特”,從牛,寺聲,其本義是指雄性的牛馬;又,從牡從寸,牡是雄性的牛,雌性的牛稱爲“牝”,“土匕”是甲骨文中表示性別的部件,分別是男女性器官的象形♂♀;特是指挑選出來的雄性牛,而領頭的雄性牛,即是指“領群特”。“特牛”(牝牛)與“毗舍離”的聲音相近,按“毗舍離”一帶居住的民族(黃種人)爲婆羅門種族(白種人)所歧視,因此“特”演變成婆羅門口中所謂的賤民。此處拜火教的婆羅門罵佛爲“領群特”,一義爲鄙視整個比丘僧團(由賤民組成,或比丘等同于賤民),二義是對佛陀的嚴重鄙視,視佛陀爲賤民的首領(“特首”)。

  故事發生于佛陀入王舍城乞食之際。佛陀乞食方式爲“次第乞食”,即一家接著一家乞食,如果乞食不到,再到下一家乞食;如果乞到飯食,無論飯食多少,便不再乞食。這天佛陀乞食到了一位叫“婆羅豆婆遮”的婆羅門家門口。

  這位婆羅門此時正在手持木勺,“盛諸飲食,供養火具,住于門邊”。所謂“火具”,就是拜火教所用的祭祀器具。拜火教對于中國來說可能比較新鮮(遠古時代以及部分少數民族也有過此類似習俗),而在西方以及古印度時期,拜火教卻十分盛行。與拜火教同類型的,還有太陽崇拜、月亮崇拜,甚至還有落日崇拜——據說佛教的西方淨土信仰可能受到了落日崇拜的某些因素的啓發——此觀點只是一些考據家的習癖,不足爲證。至于拜火教的儀規,以及所用器具的具體名稱與形狀,則似乎難以一一究別。這位婆羅門與前文中那位鼓動佛陀下地勞作的婆羅門,應該是同一人。這位婆羅門對佛陀是極端地不恭敬。他“遙見佛來”,便大聲地對著佛陀吆喝:“住!住!領群特!慎勿近我門!”大約是他看到佛陀正朝著他家乞食而來,便一下子神經過敏,像規避瘟神一般,試圖阻止佛陀對其家門的薄近。

  那麼這位婆羅門爲什麼反感佛陀近其家門呢?倒並不是因爲佛陀可能會給他們家裏帶來什麼厄運,而是他的貢高我慢心理在作怪,認爲比丘僧團乃是由于賤民所組成,佛陀是這群賤民的最高首領。而婆羅門自視出身高貴,一旦與賤民接觸,勢必使他高貴的身份變得很“賤民”。當然,我們也沒必要過于指責這位無知的婆羅門,因爲在種姓等級森嚴的古印度,社會大環境如此,縱然某個人産生種姓平等的先進意識,也必然爲整個社會氛圍所湮汰。而且還有一點我們不能忽視,那某位高貴的種姓一旦與某位賤民頻繁接觸,需要冒著極大的風險,有時會付出高昂的代價,即他本身極有可能不再被高貴種姓集團所容納,從而淪爲賤民階層。如果我們從這個立場上來認識這位行徑反常婆羅門,我們的思想意識似乎會有所體諒與改觀。

  佛陀並未停下腳步,面對婆羅門的怒目圓睜,他依然和顔悅色,如沐春風般地坦然自若。他對婆羅門說:“汝知領群特、領群特法耶?”

  佛陀的這句話,反倒使這位傲慢的婆羅門瞠目結舌。他只得如實相告:“我不知道啊!那麼大師您知道麼?”

  佛陀說我不但知道,而且還“善知”(很內行,很有研究),“我善知是領群特及領群特法。”

  這位婆羅門其實很有善根,很謙虛,也很知上進。他聽到佛陀說對于此法很“善知”,便放下手中的事火器具,然後“疾敷床座,請佛令坐”——快速地爲佛陀敷設好坐床,請佛上坐,然後自己搬一個小矮凳,坐于佛陀的足邊,認真地聆聽著佛陀的開示。

  佛陀的開示以偈頌形式展開。佛陀在偈頌中,對于什麼叫“領群特”以及“領群特法”進行詳細地開示演闡。在偈頌中,佛陀告誡婆羅門,“領群特”的確是“賤民”、“低賤”的代名詞,但在內容劃分上,與婆羅門的知見卻迥然有異。由于偈句很長,我將其偈頌內容進行扼要彙總:

  1、心中常起嗔恚心、懷恨他人,想方設法隱覆自身罪孽者,即是賤民(領群特);

  2、一貫犯戒且屢教不改,無慚愧無忏悔者,即是賤民;

  3、心懷惡見,爲人處世虛僞不實者,即是賤民;

  4、脾氣暴躁狂亂,貪吝僞谄,溜須拍馬,善于奉迎,即是賤民;

  5、濫殺無辜,魚肉鄉民,橫行闾裏,無有慈愍心者,即是賤民;

  6、用卑鄙的下叁濫手段(恐嚇、脅迫、造謠、中傷、穿小鞋等)打擊報複,進行肉體與精神迫害、摧殘者,即是領群特;

  7、不勞而獲、用不正當的手段竊取他人利益,通奸犯科、沾花惹草者,即是賤民;

  8、妄語、兩舌、惡口、绮語者,即是賤民;

  9、欠人錢財,賴帳不還,嫁禍于他,誣陷好人者,即是領群特;

  10、胸無點墨,不學無術,四處招搖自我標榜者,找“槍手”替自己臉上貼金,此即爲領群特;

  11、貪圖他人利養,厚顔無恥,不思回報,吃喝嫖賭五毒俱全者,乃爲賤民;

  12、對于沙門修行人依法前來乞食,卻漫罵呵責,百般奚落者,乃爲賤民;

  13、不孝父母、不敬師長、輕慢得道高人者,此爲世之大賊,爲下下賤民;

  14、自恃出身顯赫,種姓高貴,卻不守道德,狂妄自大,習諸惡業者,乃爲領群特。

  最後,讓我們大家都略加自省——

  我們是否屬于“領群特”的序列之中呢?但願不是。

  (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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