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說《雜阿含》(卷四)
第八十八經(郁多羅經):
我在《雜阿含經綜述》中曾經列表,指出雜阿含的卷一至卷七,其重點內容是闡解五受陰,而在卷四部分從內容上講,其與五陰的聯系似乎並不是那麼密切,而重點闡述人天福報的種種因緣。看來雜阿含經在翻譯的過程中,並沒有將全書內容進行過系統的歸納整理。
本經敘述年少婆羅門種郁多羅,外出乞食孝養父母。佛稱其“現世名稱流,命終生天上。”
這部《郁多羅經》,可以說是佛陀對于世間孝養的宣言書(《中阿含經》之《善生經》,也是主張孝養父母雙親的著名經典)。談到佛教界的孝養觀念,過去很多人都會産生這樣的念頭,即“不孝有叁,無後爲大”——出家人不娶妻不生子,沒有後代是肯定的,因此辭親出家,乃是最大的不孝。關于這一點,韓愈在他的千古名篇《谏迎佛骨表》中可謂言辭激切,大氣凜然,他公然指責佛教是“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並且很幼稚地說“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製。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行,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在文章的結尾,他甚至宣稱“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可是當他接到了貶他去潮州赴任的文告後,便頓時後悔不疊,發出了“雲橫秦嶺家何在?雪擁藍關馬不前”的蒼白慨歎。
所謂“百善孝爲先”,既然“無後”謂爲不孝,那麼“有後”也未必就顯得那麼孝順,更何況孝與不孝,與“無後”本來就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系。從孝的字義上講,“孝,善事父母者。”(《說文解字》)意思是當兒女的,應當對父母盡心奉養並且順從。或許“有後”對于父母來說,可能也有某種寬慰之義,比如說傳宗接代、繼承香火。從這個意義上講,所謂的“後”,就必須是五官健全、耳聰目明的男孩;女孩兒哪怕生上十個八個,也不能納爲“有後”之列的。如果按照這個標准,全中國大約有四分之一家庭就會爲此而頭疼——說得這裏,可能有人會啞然而笑:都什麼年代了,還在這裏瞎扯些陳芝麻爛谷子的破事兒,封建!
如果說“無後爲大”是一種徹頭徹尾的封建流毒的殘余,那麼對于父母的孝養,在當代我們不僅不能丟棄,還應大大提倡的一件大事。我有時還在胡思亂想著:現如今中國人口已達到了十叁億(官方數字),國家已經到了不堪重負的地步。如果我們中間的一部分人,都仿效一下出家僧人那般獨身茹素,對于這個社會來說,反而是莫大的幸事(單從人口規模發展的角度上講,起碼是這樣的)。
在這部《郁多羅經》中,有一位年少婆羅門,名叫郁多羅。有一天他來到祇園精舍拜望佛陀,並向佛陀請教一個問題:
“世尊!我常如法行乞,持用供養父母,令得樂離苦。世尊!我作如是,爲多福不?”
佛陀聽後自然是十分開心,他對此倍加贊歎:“産有多福。所以者何?若有如法乞求,供養父母,令其安樂,除苦惱者,實有大福。”
佛陀說後,還順口說了一偈:
“如法于父母,恭敬修供養。現世名稱流,命終生天上。”
這部經內容很簡單,不需要作過多解釋。但是我本人也有些須疑問:
1、“如法乞食”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
2、郁多羅身爲“年少婆羅門”,他既出身于婆羅門,而且年輕有爲,爲什麼要外出行乞?
對于第一個問題,如果“如法行乞”的主體是出家比丘,那麼很好解決,所謂如法,就是“道側而行,左手持缽,次第乞食”,不能挑貧撿富,而且需要掌握好時間,過早和過晚都是不可乞時(即不“非時”),更不可以黑夜裏去行乞;如果被行乞的對象不友好,不要生起嗔恨之心,不可惡語相向。而作爲一個婆羅門種的年輕人,需要如何行乞方爲如理如法?是按照佛教比丘行乞的標准,還是按照婆羅門教的行乞標准?這點倒需要細細考究一番。
對于第二個問題,我在想:難道是這位年少婆羅門的家庭很是貧窮,非要靠行乞才能度日不?細忖便覺得不合邏輯。莫非是“年少婆羅門”身體上有殘障?也不太可能。經過細想,我終于明白其中的原委:第一,古印度自古以來,便有行乞之風俗,而且行乞做苦行(被視爲十二頭陀行之一),不僅不會被人笑話,反而是一種受備受各方青睐的善舉。第叁,行乞並不是像出家比丘只是乞食(至于比丘後來也按受金錢財物,那是後話),而是乞求財物——此是與比丘行乞的最大不同之處。第四,更爲重要的一點是,行乞不僅自利,還能利他,也就是留給大家一個廣種福田的機會。而此處的這位年少婆羅門,用行乞得來的財物供養父母,使父母“得樂離苦”,這不是在給大家樹立一個優秀榜樣麼?其教化風俗的現實帶動意義,自然是不言而喻。因此佛陀不僅稱其行乞行爲在現世中得到善益——“現世名稱流”,而且還爲其他出授記,即“命終生天上”。
總而言之,我們若盡心孝養父母,廣行五戒十善,現世來世,均能享受到不可思議的大福德、大果報——它是佛教倫理思想的理論基石之一。(2010年元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