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覺得既然所修的法極爲殊勝,自己理當捷徑成就,恨不能坐下是凡夫、起身就成爲聖者,覺得修行前行太浪費時間,最好直接修頓超。請問您認爲這樣真的能快速成就嗎?
1.大虛大師在《優婆塞戒經講錄》懸論中對信衆之習性,一針見血:
中國人多有豪邁不羁躐等之習性,不屑從普通者平實做去;......于六度均須普行通修,方可由凡夫人曆菩薩位而成佛之平正大道。
2.宗大師如是告誡後學
(1)修法不善之過患
《菩提道次第廣論》雲:"此複若隨任遇所緣即使修者,則于所欲如是次第、修習爾許善所緣境,定不隨轉,反于如欲善所緣境堪任安住,成大障礙。若從最初令成惡習,則終生善行悉成過失。"
初入修行時,若任遇何種所緣即便隨意修持,則對自己所欲的善所緣境按此等次第、修習爾許之量,決定難以隨轉,反而對堪能安住自己所欲的善所緣境形成大障礙。若從最初便養成隨意雜亂而修之陋習,則一生善行皆成過失。
已明雜修過患,進應了知善加護持修行之相。
(2)善加護持修行之相
論雲:"故于所修諸所緣境,數量次第,先須決定。次應發起猛利誓願,謂如所定,不令修余。即應具足憶念正知而正修習,如所決定,令無增減。"
何謂相?即與“雜亂”相反之“決定”相,以叁個決定诠釋,即思惟決定、誓修決定與正修決定。其中,思惟決定與誓修決定爲修前之決定,正修決定是修時的決定。
雜亂修行具極大過患,故對所修諸所緣境的數量與次第,首先須由思惟而決定;之後,即應發起猛利誓願:“當按所決定的數量與次第修持,不雜修其它所緣境。”;立誓之後,即應具足正念正知,按所決定的數量與次第,無有增減、悉如次第如量而正修習(遠離昏沈、掉舉等)。
爲何須決定數量與次第?因爲所緣境數量不定,則會出現少修或多修;次第不定,將對正行無益,甚至成爲顛倒,如同醫生錯亂治療程序,于治病無益,甚至有害。故于修法時決定數量與次第極爲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