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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文化建設的兩個層面

  佛教文化建設的兩個層面

  

  董群

  在佛教文化建設過程中,既有共性的內容,也有個性的內容,兩者結合,構成一個整體性的佛教文化“大花園”。

  自從趙樸初居士提出“佛教是文化”的觀點以來,當代中國佛教界在佛教文化建設方面做出了很大的成就。今天我們回顧這些成就的時候,目的之一是要探討今後如何做得更好。要達到這樣的目標,有許多議題可以研討,其中的一個議題是,如何將佛教文化建設的共性和個性層面加以結合,既重視共性層面的內容,也要注意個性特色。

  一、佛教文化建設之共性層面

  推進佛教文化建設,首先需要確定一種對于文化的理解,或者選擇一種有關文化的界定。但不管何種對于文化的理解,應該承認,文化有其核心的功能和價值。功能在于教化,即人文化成或人文教化,以人之爲人的規範(也就是“文”)教化大衆,所以《易》雲“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這就與價值相連。從價值層面上講,被稱爲有“文化”的對象,應當是“美好”的,美是審美方面的,好是道德方面的善。

  對文化較早作出界定的學者之一是英國人類學家愛德華·泰勒,他認爲:“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來說,是包括全部的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作爲社會成員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習慣的複合體。”這個定義說明了信仰(包括宗教信仰)是一種文化,也說明了文化的其他類型。

  趙樸初居士在闡述佛教文化時,雖然沒有對文化下過學術定義,但從他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和泰勒的定義方法有相近之處。他曾講道:“佛教、道教同中國傳統文化關系極爲密切,在哲學、曆史、文學、藝術、倫理等社會(科)學領域,乃至醫學、化學、天文學、生命科學等自然科學領域,都發生過重大影響,留下了豐富的文化遺産。”就此話而論,文化包括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許多領域,佛教文化也涉及這些領域。趙樸初的分析和泰勒的定義,兩者一個重要區別在于,泰勒的文化定義包括了信仰,而樸老在此處沒有提及這一領域,但從其談話的背景看,事實上他是在確立了佛教作爲宗教信仰的前提下討論佛教的文化功能的。然而,有人還是會懷疑,把佛教理解爲文化會不會消解佛教的信仰功能?這樣的懷疑就是因爲把佛教的信仰功能和文化功能區別開來而産生的。但是從泰勒的定義看,沒有這樣的區別;對于樸老在此處的看法,要透過文字的背後了解其時代環境,並不能只作表象而觀。

  中國學術界常常從分層的角度來討論對文化的理解。一種分層的觀點是,把文化分析爲精神(思想或觀念)文化、製度文化和物質或器物文化叁個層次。這種理解對于本文討論佛教文化建設是有啓發意義的。

  如果認同文化之教化功能和美善價值、泰勒的文化定義以及文化之由內而外的思想觀念、製度規範、物化形態叁種層次,那麼,佛教文化建設的共性層面,可以在這一基礎上展開討論。

  第一,強化信仰是佛教文化建設的核心。

  這一觀點的前提是,從泰勒的文化定義出發,信仰也是文化,但與泰勒的文化定義不同之處在于,在宗教文化中,信仰是最根本的內容。這一觀點的另一個理論依據是:信仰屬于文化叁層次中觀念層次的內容,但與傳統的文化叁層次論稍異的是,信仰是宗教文化的觀念層次中更爲核心的內容,這就把觀念層次的宗教文化再區別爲兩個層面,即信仰和其他觀念,信仰更爲根本。這就可以消除把宗教看作文化是否會消解宗教的信仰功能的疑慮。

  因此,從思想觀念層面著眼佛教文化建設,必須考慮到宗教文化自身的特點。文化叁層次中,思想觀念層面的文化包括諸多的內容,其中核心內容是信仰。對于宗教生活而言,信仰是最根本的。因此,佛教文化建設最重要的內容,應當不能遺漏這一點,必須堅定信仰,時時注意強化、純潔這種信仰。這一根本確立了,佛教文化建設才能有堅實的基礎、正確的方向和明確的目標。

  第二,義學和道風建設是重要內容。

  義學建設包括了文化叁層次中觀念層次中除信仰之外的其他內容中的一部分,以內學爲主,也涉及到外學,是指在堅定、純潔的正信基礎上,對于佛教發展方略、佛教教義、佛教曆史和現狀、佛教教育等衆多內容的深入思考、研究,當然也包括對于樸老舉出的佛教的哲學、文學、語言、邏輯、藝術、倫理,以及醫學、化學、天文學、生命科學等內容的研究。這些內容,傳統佛教稱之爲五明,在當代,其具體內容在思想觀念層面則更爲豐富。道風建設則涉及文化叁層次中的第二個層次,即製度的文化內容,涉及佛教的修行實踐。

  第叁,藝術、文學是重要形式。

  談到佛教文化,有些人常常會認爲主要就是書法、繪畫、詩歌、文學、影視、音樂、雕塑等文學藝術形式,常常在這一層面思考佛教文化,這也有其合理性,主要看其認同的是何種對于文化的界定。這些形式也是最常聞見和具體化的,這些都屬于文化的類型。但是,如果認同上文的文化定義及上文第一條的觀點的話,應當承認,這不是文化建設的全部,更不是根本,盡管其在文化建設中的分量非常重,也有悠久的曆史傳統和豐富的曆史資源。此一層次的內容有些表面上和上文第二方面的內容相同,比如都談到文學和藝術等,上一層次主要在觀念層面著眼,指文學思想、藝術理念等,此一層次主要從表現手段、形式角度談,涉及具體的表現方式。

  這叁者之間的關系,如果以蘋果來比喻,信仰是果核,義學和道風是果肉,藝術、文學等是果皮;如果從體相用的角度看,也許可以這樣理解:信仰是體,義學和道風是相,藝術、文學等具體形式是用。叁者並不是相互隔離的,是在本體決定基礎上的體用圓融無礙。佛教藝術、文學的內在精神是信仰、思想、教義等文化內層和中間層的要素,否則就只是純形式。這種純形式,也許有美的存在,但其佛教信仰特色可能會大大減弱。

  二、佛教文化建設之個性層面

  所謂個性層面,是講每個佛教文化的建設主體(寺院、區域、個人、組織等)在從事共性層面內容的建設時,結合自身的條件,做出有特色性的建設工作。個性化並不一定都是唯我獨有,它也有“並非多數具有”的意思,常常體現爲“人無我有,人有我優”。個性化有多重層次,在中國佛教史中,有所謂北方重定、南方重慧之說,這是從大致的情形而講南北方佛教文化的不同特點。今天的佛教文化建設,就南方而言,在定慧兼重的同時,不能放棄重慧的曆史傳統,這一傳統的重要表現就是義學傳統。這是南方佛教的一種個性化特色,這是個性化的大區域層次,除此之外,還有相對來說小區域層次,乃至寺院個體的層次、個人的層次等等。這一類工作,許多寺院都注意到了,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講,本文此處也是對這些寺院這類工作不完全的概括。

  就寺院主體層次來說,是以寺院爲主體。許多寺院具有悠久曆史傳統,曆史上出現過許多高僧,有過重要的佛教事件,有的寺院或寺院所在的區域甚至是重要的學派、宗派或思想的發源地或傳播地,有的寺院是重要經典的譯出地、重要藝術作品的創作地、著名傳說的發生地,這些都是進行個性化佛教文化建設可以依據的曆史資源,可以思考如何對之在傳承上創新。

  就區域主體來說,是以具體區域爲主體。這裏的區域,不一定只指南方、北方這樣的大區域,也指更爲細化的區域。某一個區域在曆史上有佛教的傳播,並且成爲重要的中心。當然,中心是相對的,有全國性的、地區性的,比如長安是全國性的中心,建康也具有這個地位,徐州則是地區性的佛教文化中心。不同的區域在曆史上實際上形成了不同的特點,以此爲基礎,以區域爲主體,可以發揮優勢,重建有區域特色的佛教文化。

  就個人主體來說,是以每一個佛教信仰者爲主體,發揮其自身特長,體現自己個性化的佛教文化特點。在曆史上,這樣的個性特色使得研究者將僧人分爲不同的類別,以慧皎的《高僧傳》爲例,有譯經、義解、神異、習禅、明律、誦經、興福、經師、導師等,《續高僧傳》又加上護法等,實際上還有一些類型,像書畫僧、求法僧等。有些高僧當然兼具多種類型,如玄奘被列入譯經一類,同時,他也是求法高僧、義解高僧。今天,佛教信仰者們實際上也常常體現出多樣化的特色,各有所長。

  在個人主體中,一些突出的個體,特別是高僧、僧團領袖,所起的作用更爲重要,這也爲曆史的經驗所證明。

  組織主體,是以某一個具體的組織機構爲主體來建設有特色的佛教文化。佛教協會是這種組織的主要代表,起著引導和協調等作用。不同層次的佛教協會應當注意當地的特色,融合寺院主體、區域主體和個人主體。河北省佛教協會曾經將其境內的禅宗文化資源提煉出叁個代表類型,趙州禅、臨濟禅和生活禅,結合多家組織主體,而有首屆“叁禅”論壇的召開。另外有一種組織,更有具體的任務和目標,就是研究機構、基金會之類,如長安佛教研究所、叁論宗研究所、和合文化基金會等,這就形成以組織主體的佛教文化建設的個性化特色。

  叁、結語

  在佛教文化建設過程中,既有共性的內容,也有個性的內容,兩者結合,構成一個整體性的佛教文化“大花園”。既是花園,就不能只是一花獨放,必須是四季花開、百花齊放。基于這種理念,需要建設者們總結曆史的經驗,回顧已有的做法,找出存在的問題,探索今後的思路。思路理清之後,重要的是在主體內在自覺基礎上的繼續更加有力的落實。要做到這一點,有時也許還是要從本原上做起,即對于什麼是文化、什麼是佛教文化有一個大致的共識。

  

  摘自《中國宗教》201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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