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悟業果人生
——本二班:道能
我們學佛的人都知道,“業”分爲別業和共業,共業乃是一群人共同所造的業。例如,一夥打劫的強盜一起造了殺生之業,其結果是在未來一生中,這個行爲或業果會讓他們一起有同樣的經曆或者果報。但是由于這群人中每個人的思想,言談行爲有所不同,因此每個人造了屬于個人的業(別業)。別業則是有每個人自己承受的果報。
業的法則並不會在“無意識”的狀態下産生作用,如走路、坐及瞌睡,這些行爲並不會産生什麼效果(然而業指一種有意的作爲或者想法)。同樣的道理,意外是屬于一種中立業,因爲他們不是有意或者故意而做的行爲。因此,我們必須訓練自己的心靈更爲專注來避免許多意外的事情發生。
業並非毫無伸縮性或者固定不變性。他並不是指命運或預先注定之事,有意識的行爲會在因緣條件具足時才能産生作用,雖然人們在這一世中的經曆是受過去生中的業影響,但過去世所造的業是有可能改變的,增長或者減輕。只要通過這一生的行爲,我們就可以影響未來及來生的果報,了解業的法則能幫助我們明白一切狀況都是自己創造的,因此,我們要完全對自己的命運負責。
偉大的佛陀發現了業的法則和定律,但這卻非因爲他所創造的(無人創造此法則),通過教導我們這些因果法則,佛陀指導我們學佛人該如何讓修持業果,以便所有衆生離苦得樂。例如殺生是造成短命的因,而布施能感召富裕的果,我們不應爲了自己平時的貪、嗔、癡和懶惰,冷漠以及自以爲是的這個錯誤觀念,找個“合理”的借口,而對因果報應做出錯誤的诠釋。悲憫心和廣大無邊的使命感,對個人靈性的提高及世界和平都是非常重要的。
佛說:“一切唯心造!”我們在學佛的時候,經常也會犯錯誤,就應該當即真誠的忏悔,徹底地讓自己所犯的業障消除,這樣才能讓我們的身心自在,才可以在身心清淨的狀態下修持我們的道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