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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四百論講記(四十六)▪P2

  ..續本文上一頁切在《中觀莊嚴論釋》中說:數論外道的實質,是將阿賴耶誤認爲是自性,將識誤認爲是神我。

  此外,我也被稱爲是思,對此《因明入正理論疏》中說:“……數論立神我谛,體爲受者。由我思用五塵諸境,自性便變二十叁谛,故我是思。”就是說:數論師安立的神我谛,以受者爲它的體。因爲我産生思維,要去受用五塵境,導致自性就變出了二十叁谛,所以我就是思。在本論中,玄奘大師就將神我的體,翻譯爲思。

  那麼,本論的前面,已經破除了勝論師所許的我。數論師就說:其他教他們因爲承許了非思之我,所以就會産生前面的那些過失。而我們承許我之自性是識,所以不會有任何過失。對此聖天菩薩駁斥說:

  

若謂我思常,緣助成邪執,

  

如言火常住,則不緣薪等。

  頌文直解

  如果承許自性爲思的這個我是常的話,應成思的因緣,也就是眼根等的作用,就變成多余的了,因爲沒有了必要。譬如,火的産生,是要靠柴的燃燒爲因,但如果火是常住的話,那麼柴就沒有意義,毫無必要了。

  釋義

  數論師說我的自性是思,這樣倒是避免了勝論師的“是故身作業,非命者能造”的過失。但是數論師和勝論師一樣,還是執著這個我是常的,因此還是不可避免地會産生種種過失。

  這一頌前兩句指出,思我是常法,這與思的生起須要眼根等因緣的扶助,是自相矛盾的。

  後兩句是比喻,把思我比喻成火,把眼根等比喻成助緣。數論師說思我是常的,等于是說火可以不依賴柴,自己一直燃燒下去,但這誰都知道是根本不可能的。這個比喻一說,妄計常我的荒謬就明顯地暴露出來了。

  數論派立了兩個常法:一個是自性,另一個是我,這兩個是勝義谛。自性是作者,是變現出二十叁種世俗谛的因;我正好相反,它不是作者,而是受用者,它的體性是思。

  那麼,如果這個思是個常法的話,它就一定會以同樣的狀況永遠存在,沒有任何的變易的。那這就出問題了,因爲永恒存在就是從過去存在到現在,又存在到未來,至于旁邊出現了任何別的因緣,對它來說都沒有任何關系、不構成任何影響的!但是思是依賴根與境才能生起的,這是數論師自己也承認的。這樣,這個常我就既和現量相違,也和他自己的觀點沖突了、撞車了。

  爲什麼說與現量相違呢?因爲這個思也就是識,它是以根爲工具,對于境的一種認知。如果缺了境,沒有可以獲取的東西,當然就産生不了思;如果缺了根,就沒有獲取境的工具,也同樣不可能有産生思。所以一定要根、境齊全,才可能有這個思。

  比如說,你吃糌粑,通過舌根與糌粑,就産生了舌識,也就是數論師所說的思。如果你感冒了,舌根出了問題,這時吃糌粑就沒什麼味道,産生不了舌識的思。或者吃糌粑後,接著吃了面包,那麼缺了糌粑的境,就不可能再産生出糌粑味道的舌識的思了。

  如果說這個思是我、是常法,就不必要觀待,過去如是、現在如是、未來如是、永遠如是了。比如有了糌粑味道的舌識,就成了以後永遠不必要再吃糌粑,一直都帶著糌粑味了。而且這時候我即便去聽音樂,也聽不到了,看風景,也看不到了,因爲要保持舌識的常性,不能變動。但是這種情況是完全不可能的,是完全違背事實的。

  所以,思,也就是識,只有在根和境集聚的時候才生起,根和境不集聚的時候就不生起,根和境變易一點的時候,思也隨之在變易。這就是說,思是必須要依仗根、境等因緣的。

  這樣神我的常性就立不住腳了。但是數論師對神我的執著非常深重,一時很難放下。他們見到常我有這麼大的漏洞,于是轉而提出:神我依然是常性不變的,但是思不是作爲神我的體,而是作爲神我的作用。這樣就沒有前一個偈頌裏說的,思我不需要因緣扶助的過失。

  但這也不應理,聖天菩薩繼續駁斥說:

  

物不如作用,至滅而有動,

  

故有我無思,其理不成就。

  (唐譯:

  

如至滅動物,作用彼無有,

  

故有我無思,其理不成就。)

  難詞釋義

  物:指實體,此處指神我。

  作用:此處指思,因爲數論師說思是神我的作用。

  滅:指二十叁谛在自性中滅盡了。

  頌文直解

  如果數論師說,實有之我是不會變動的,而與它一體、作爲作用的思,在二十叁谛消失之前是會變動的,但是這樣的話,就不應該說,在二十叁谛消失之後,也就是思不存在時,我還能存在。(唐譯:如果二十叁谛滅時,神我就沒有了思的作用,這樣的話,就不應該說,思不存在時,我還能存在。〔唐譯裏的動物,是指二十叁谛,彼是指神我。〕)

  釋義

  這一頌前兩句,是引述數論師的觀點,後兩句是對其進行遮破。

  遮破的關鍵有兩個:一、常我的體,與思的用,是一體的;二、在二十叁谛消失後,思的作用也隨之而消失,這樣常我的體必然也同時消失。

  前兩句的意思是,數論師說:神我是體,思是用。思是對外境的受用,所以思確實是觀待于根境,是有變動的,而神我依然保持不動。數論師就這樣,試圖使神我不離開因緣的同時,來維護神我的常性。

  下面具體來說對方的觀點。“物”指的是這個體——神我。對方說:體是神我,是不變的,用是思,是變的。“不如”就是不象是作用那樣。作用是怎麼樣的呢?“至滅而有動”,滅就是二十叁種現象融入自性,這一句是說思這個作用,一直到二十叁種現象融入自性爲止,都是在變動的。而二十叁種現象融入了自性之後,思就沒有所緣境了,就不再變動了。這是他的觀點。

  但是數論師沒有考慮到的是,在二十叁谛回歸自性之後,思已經沒有了對境,這樣就只得消失了。同時數論師又說神我和思兩個是一體的,這樣如果思消失,那麼一體的我,怎麼還可能獨自存在呢?必然也就消失了。所以說“故有我無思,其理不成就”,這樣神我又立不住腳了。

  有人問:那眼根一直都有,但是晚上睡覺時可以不看,這說明體在的時候,用是可以消失的,那神我爲什麼就不行呢?這是因爲,能看的作用不是眼根的自性中具有的,所以眼根不看時,眼根不會滅;而思是神我的自性中具有的,所以思的作用消失時,神我也就消失了。而且眼根是淨色組成的,所以不看的時候也可以存在;而神我沒有組成物,自性中只有思,所以思滅的時候,我也就滅了。

  還有,思以及能思的神我,是相待而立,也就是互相依靠才能建立起來的,缺一不可。所以只能是有則俱有,滅則俱滅。

  數論師見到這個思造成了這麼大的麻煩後,就補救說:在二十叁谛融入自性後,思並不是消失了,而是以種子的形式存在,沒有生起現行而已。但這同樣無濟于事,聖天菩薩繼續駁斥說:

  

余方起思界,別處見于思,

  

如鐵铤熔銷,我體應變壞。

  難詞釋義

  余方:這裏是指未受用境的時候,或地方。

  界:這裏指種子。

  別處:這裏是指受用境的時候,或地方。

  頌文直解

  神我未感受境時,思就是界,也就是處于種子的狀況。在受用境的時候,則處于思的現行狀況。這樣就像被熔銷的鐵,冷卻之後會重新凝固成鐵一樣,我也經曆了別別的變異,而成爲變壞的無常。

  釋義

  這一頌前兩句是引述數論師的觀點,後兩句是遮破。

  數論師說:在沒有塵境時,思不是沒有了,而是潛伏了,變成種子了。在塵境出現時,這個思的種子,就變成現行了,去受用種種的塵境。

  既然思的界與現行是兩個階段,那麼這兩個階段是什麼關系呢?

  它們是因果關系嗎?如果是因果關系的話,那思就是無常的,因爲凡是構成因果關系都要無常,常法不可能構成因果關系的。比如,思起現行時,種子必須要滅,如果這邊種子不滅,一直是常的,那邊還出現一個現行,那就成了因果同時了,這是根本不可能的。這樣的話,與思一體的這個神我也就是無常了。

  如果他說不構成因果關系的,那麼這邊思的種子,根本不會出生那邊作用的現行,沒有了作用,又怎麼能叫思呢?一個永遠不會開花的東西,怎麼能被稱作花的種子呢?這樣神我也就沒有了思,怎麼還能說神我的體性是思呢?

  這個偈頌的關鍵,是要觀察思的種子狀況,與起作用的狀況,是否發生了變易。偈頌中用熔化的鐵汁爲例,很形象地表示了這種變易,指出了思界與思是異體的。

  熔化的鐵汁,可以凝固成任何形狀的鐵塊,這就像種子,可以長出各式各樣的果實。但是熔化的鐵汁是液體的、流動的、熱的,凝固後的鐵是固體的、堅硬的、冷的,它們發生了明顯的因果變易。由此可見,種子位的思,與果位的思,也同樣發生了變易,這樣思就成爲無常,因此不可避免地,也使得一體的神我也變成了無常。

  

《中觀四百論講記(四十六)》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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