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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之精要——皈依 二、皈依之分類

  二、皈依之分類

  具足信心的皈依分爲叁種:若畏懼地獄、餓鬼、傍生叁惡趣的痛苦,欲求善趣人天安樂而皈依,稱爲下士道皈依;若知無論生于輪回善惡之趣,都未離痛苦的本性,爲了遠離輪回的一切痛苦,獲得寂靜涅槃果位而皈依叁寶者,稱爲中士道皈依;若見沈溺于輪回苦海之所有衆生,遭受各種痛苦逼迫,爲了讓他們獲得無上遍知圓滿真實正等覺的果位而皈依,稱爲上士道皈依。

  于叁種發心中,我們應依上士道皈依,欲求將無邊有情衆生安置于圓滿正等覺之果位而發心。善趣的人天暫時雖具安樂,但實際上並未超出痛苦的範疇,善報消盡之後必墮惡趣,所以不應追求暫時的善趣安樂而喪失究竟之快樂。如果只是爲了自己一人得到寂靜涅槃,而不饒益無始以來曾爲自己父母,現沈于輪回苦海中的無邊衆生,是爲可恥!欲求一切衆生皆能獲得佛的果位而皈依叁寶,乃上士道廣大福德之津梁,所以應依上士道皈依。如《寶鬘論》曰:“衆生界無量,欲益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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