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師,生命的定義爲何?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傷害生命,才名之曰殺生?
答:殺生,有廣義的殺生與狹義的殺生。狹義的殺生指殺人,廣義的殺生則凡是世間上生存的萬物,讓他毀滅,都是廣義的殺生。因爲不但人有生命,動植物也有生命,乃至山河大地都有生命,甚至時間就是生命,因爲生命是時間的累積,所以浪費時間如同殺生;相同的,隨便浪費物品也是殺生,因爲物品是大衆的資源,是聚集大衆的因緣而成,所以浪費時間,破壞物質,都是廣義的殺生。
人間最寶貴者,就是生命,如果沒有生命,世間的一切將不再具有意義。談到生命,如剛才所說,不光是人有生命,動物、樹木花草等植物也有生命,甚至山河大地、日月星辰,整個地球都有生命。有時候我們會聽到哪個地方發生火山爆發,說明火山有生命,乃至流水都有生命;甚至花兒在開、鳥兒在叫、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充滿盎然生機,所以大自然跟我們同樣都有生命。佛教有二句話:「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流水潺潺,那是佛陀在對我們說法;山巒疊翠、樹木花草,都是諸佛如來的法身妙用。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生命,而且無分貴賤,生命都是一樣的寶貴,可是一般人對生命的探討與知識卻普遍缺乏。
所謂生命,就是有生長的機能,它是活的、是動的、是有用的。依此定義來看,我們身上所穿的衣服必定也有生命,我愛惜它,能穿七年、八年;不愛惜它,只穿叁、五個月就壞了。同樣,桌子、椅子、車子,我愛惜它,可以用幾十年;不愛惜它,不到幾年就朽壞、腐爛了。
因此,不只人有生命,凡是有用的、活動的、成長的,可以說宇宙萬有都有生命。就以人來說,生命也不僅止于活著的時候吃飯、穿衣等一切活動,即使死亡也是生命的一個階段。死亡並不代表什麼都沒有了,死亡只是這一期生命轉換成另一期的生命,就像時辰鍾,一、二、叁、四……走到十二,還要再回過頭來;好比將一顆種子播種下去,它會生長、開花、結果,而後有了種子,再播種下去,又是另一個新生的開始。一般人容易知道、感受活著的生命,但是死亡也是生命的一個延續。生死只是一個循環,在佛教認爲生命是不死的,死亡只是一個環節,死亡只是一個蛻變,死亡是另外一期生命的開始,生命的本體並沒有改變。
生死雖然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不過人要活動才有生命力,有生命,才能活動。就拿人體的眼、耳、鼻、舌、身、心來說,眼睛瞎了,眼睛就沒有生命;耳朵聾了,耳朵就沒有生命;同樣的,我們的身體如果沒有觸覺、心靈不能有感受,也就不知道要怎麼表現生命了。當我們能感受生命的活用是無限的時候,那麼在家庭裏,看家中的每一分子都會有活躍的生命;在社會上,看到每一個人也都有旺盛的生命;在世界上走動,會發現所有的生命都跟著我跳動,所以有生命,人生才有意義。
世間上罪業最重的無過殺生,世間上最有功勞的無過護生。生命,是一種欣欣向榮,生生不息的延續;生命的存在應該活出真善美的品質。平時我們給予他人道德上的成長,信仰上的增加,事業上的方便,前途上的順利,都是護生;反之,假使一言破壞他人的信仰、慧命,一事使他遭遇困難、阻礙,一行讓人失去所有,一念瞋嫉讓人受到傷害,都名之曰殺生。
所謂殺生,顧名思義,就是使對方沒有辦法生存,斷絕生路,包括自殺、教殺、贊殺。殺生的方式,有的是用有形的刀槍殺害對方,有的是用無形的語言傷害對方,例如說話斷人希望,使他無以生存,或是造謠生事,使他無以立足,都是殺生。殺生有行爲上的殺生,有語言上的殺生,乃至有意念上的殺生,甚至「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這種無心之殺雖有殺生之「行」,但無殺生之「心」,罪業往往比較輕。
世間上,每個生命雖然都是「個體」的存在,但生命不是分裂的,生命是「同體共生」的關系。話說有個將軍奉命攻城,他鼓勵士兵殺敵,殺得愈多的人獎賞愈大。于是大家開始比賽殺人,很快就把城內所有人民殺光。將軍依言要犒賞士兵,當大家想要喝酒,沒有人溫酒;想要吃肉,沒有人煮食;想要女人,也沒有女人,這時大家才發現,讓別人無法活命,自己也不能生存,所以殺人就是殺己。因爲生命是要靠衆緣所共同成就,佛教講的「緣起」:「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就是對生命的存在最好的定義。
生命的定義就是用我們這一期的生命,創造繼起生命的因緣。例如國家、社會、父母、師長、朋友給了我們多少因緣,才得以讓我活著,我也應該結緣,給大家一些因緣。因此,生命的意義就是爲未來的生命創造一個更好的因緣,或者說,這一期的生命,是爲了給全人類的生命、給大我的生命更多的貢獻。反之,破壞因緣,讓一切美好的事物無法成就,讓世間宇宙萬有無法生存下去,都是廣義的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