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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向功德(創古仁波切)

  回向功德

  創古仁波切

  摘自月燈·圓融之了解·第叁十五章

  第叁十五章的章名是<回向功德>,此章強調的論題回向。前面一章描述的是供養及繞行聖物的功德利益,此章則描述回向的重要。每當我們積聚了任何善業,我們都應該將之回向給其他衆生。佛陀在此處提到四種回向。

  第一種回向是將得受善巧方便法門的善報回向給一切衆生:願我及一切衆生皆能如過去諸佛一般,依善巧方便而成就無上菩提。第二種回向是將值遇善知識的善根回向給一切衆生:願一切衆生皆能值遇善知識,由善知識處得悉成就無上菩提的善巧方便法門,並如實地付諸修學而得獲徧知正覺。第叁種回向是將得受資財的善根回向給一切衆生:願一切衆生皆有足夠的財富受用,不乏修行資糧,早證佛果。第四種回向是將攝護利益一切衆生的善根回向給一切衆生:願我及一切衆生皆能恒常提獲福慧雙全的圓善人身,以此收攝、護佑及饒益一切有情,廣行利生事業,讓輪回早空。

  在早先的討論中提到過:在做功德回向時,我們或許會懷有一些恐懼或期盼。例如,當我們的朋友、親戚生病或遇到困難時,我們可能會期望可以藉由行善而將這種善果轉移給他們,所以他們能立即解脫障礙,從病中痊愈或脫離險境等……但是,這種神奇的效果並不容易達到,我們不應該懷有如此的期望。

  或者,我們可能會産生如此的畏懼而想說:“我費了這麼大的功夫才累積了這項功德,如果我把它回向給別人,我將失去它,我將一無所有。”但是,事情也不是像這樣的。功德回向表面上看起來或許像是一種矛盾,因爲輪回中每一個人所享有的歡樂及遭受的痛苦,完全都是由于自己的善行及惡行所決定的;但是,事實上這並不是矛盾,如同我們所造作的善、惡行之果是我法轉移給別人的,我們也無法丟掉別人的惡業或把我們的善業贈送給別人。所以,在做功德回向時,我們不須有任何畏懼或期望。

  既然善業是無法轉移的,我們或許會懷疑回向功德到底是什麼意義?它是沒有意義的嗎?不,並非如此。回向功德極爲必要,且極有意義。理由是:當我們做一件事的時候,通常我們會對成果産生強烈的貪執,會認爲這個成果是屬于我們的、應該由我們自己來享受;我們對自己所做的事的成果,有一些具生的悭吝。爲了舍棄這種自私的心態,並放下自我與他人對立的觀念與執著,訓練自己與其他一切衆生分享、回向自己所得的一切善果是非常重要的;這將大幅度減低我們視一切事物爲具體及真實的執著和成見,並減弱我們的自私及我執。藉由逐漸習于利他的態度,我們將能減弱對個人利益的貪執,我們的心將會變得更有勇氣、更溫和、更自在,我們在修持道上將會進步迅速,所證知的叁摩地境界將會日超穩定與堅固。回向功德確實具有不可思議的利益及意義。

  我們或許會想道:“如果回向功德能利益自己,幫助自己在叁摩地修持的進步與進展,那麼,這還是有一些自私。也許,這對別人沒有什麼利益。”但是,事情也不這樣的。相反的,藉由回向功德,我們在訓練及增長自己的利他態度,使自己愈來愈遠離自私的目的;如此的心識形態能幫助叁摩地境界的開展。藉由如此的修訓,我們終將真正成就種種證悟功德,例如神通力、圓滿智慧、慈悲及利他的大能力。由于一切善根皆回向圓滿證悟,由此而生的事業將完全導向利他。即使我們仍然在開展證悟功德的過程當中,我們確實能教導他人,引導他們、爲他們解決問題,我們也能倡導及護持佛法,因而可帶給他人極大的利益。如此,回向我們的善業及善根,將可真正幫助他人。

  另外一點是:不論我們修持的是佛教的一般系統,或是金剛乘的不共秘咒法門;不論我們專注于本尊法,或全心修學大手印叁摩地或大圓滿;不論我們只是盡力地在累積功德,或只是在觀修轉心四思惟……不論我們在修持什麼,必定要以“叁勝要”來修持。

  修持任何法門時,首先要升起“勝要菩提心”。此覺醒之心態包括皈依及發起“爲利衆生願成佛”的大願。這主要是在開始修法時,心中想道:“我爲了利益一切衆生而做此佛法的修持!”

  接下來,要以“勝要空觀”修持主要部分。不論我們是在修本尊法,或做有專注對象的禅修或無念的禅修,或開展慈心、愛語、善行,或研讀經典,或思惟法教,我們都應該以空性的知見來進行修持。我們應該不執著所做的修持是具體的或實質的,而應該以空性的知見做爲修持的基礎。

  最後,要以“勝要回向”結束修持。這包括回向一切衆生持誦咒語或修習叁摩地功德,抒發願一切衆生皆早證菩提的清淨大願。具足此“叁勝要”對任何次第的法門或修行者都至爲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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