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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臺世界 初級佛學 第一課 佛

  第一課 佛

  【佛的意義】──覺者

  「佛」爲「佛陀耶」的簡稱,乃梵語之音譯,爲如來十號之一。如來十號爲:「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一般習慣簡稱「佛」。

  「佛」之意譯爲「覺者」,即覺悟真理的聖者。

  【覺的意義】

  「覺」具有覺性、覺察、覺照、覺悟之含義。

  「覺性」即是衆生本具的佛性,《華嚴經》雲:「無一衆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但以妄想顛倒執著,而不證得。」師父說法、諸位聽法的這念心,能知是非善惡、能覺寒暑冷暖,這念能知、能覺的心,即是覺性。然覺性本具,何故而有佛與衆生之別?因爲衆生的妄想執著,障覆本有覺性,故欲圓滿佛果,則須藉由覺察、覺照、覺悟之修證,方得成就。

  「覺察」即覺知、省察自心所生之貪、瞋、癡等煩惱,不爲此等煩惱所困。

  「覺照」即這念心于煩惱境界,不僅覺察分明,更進而對治煩惱,改過遷善。覺察就如發現小偷;覺照即是將小偷轉化爲正人君子。

  「覺悟」即契悟本自覺性;這念心因覺察、覺照之功,進而契證本具佛性,洞然明白,常寂常照,安住實相,此即覺悟義。

  「覺性」在聖不增,在凡不減;心、佛、衆生,叁無差別。然因衆生迷悟、染淨之深淺不同,而有凡聖差別。

  【覺的層次】──自覺、覺他、覺滿

  覺有自覺、覺他、覺滿叁種層次。

  「自覺」:衆生常處于不覺之境,起心動念不離貪、瞋、癡,故《地藏經》雲:「衆生舉止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若能時時反觀自心,覺察、覺照,證悟本自覺性,斷除貪、瞋、癡等煩惱,即「自覺」義。

  「覺他」:不僅自覺自利,更進一步助人覺悟,利益他人。如勸人正信因果、斷惡修善,或教示佛性本具、緣起性空等真理,助其了悟生命真谛,自覺覺他,饒益有情,即「覺他」義。

  「覺滿」:即自覺圓滿、覺他圓滿、覺行圓滿,亦稱爲「叁覺圓滿」。釋迦牟尼佛即爲叁覺圓滿之聖者,其自覺、覺他皆達究竟,說法四十九年,度化無量無邊的衆生,令有緣衆生皆能發菩提心,得證聖果;且佛度衆生,不爲時空所限,其教化延續至今,令後世衆生亦能如法修行;此即叁覺圓滿之境,故稱之爲「覺滿」。

  【結 語】

  衆生皆本具佛性,然迷即衆生,覺即菩提,故當依據覺察、覺照、覺悟之理,精進修行,他日定可成就自覺、覺他、覺滿叁覺圓滿之佛果。

  【習 題】

  一、何謂「覺性」、「覺察」、「覺照」、「覺悟」?

  二、何謂「自覺」、「覺他」、「覺滿」?

  叁、試舉例說明,如何將「覺察」、「覺照」運用在日常生活中?

  四、佛法認爲衆生覺性本具、佛性平等,又爲何有佛與衆生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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