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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入門簡要 初級課題 (十六) 教團生活的准則

  (十六) 教團生活的准則

  佛教徒雖有七衆弟子的分別,但在團體生活的原則上,是有一個共同標准,這個標准叫做「六和敬」。就是六種規則,能使大家過的生活一致的,互相敬重,和諧合聚,清淨快樂。

  一、 身和同住:大家同住在一起,必須要做到身業清淨,和愛相處,不發生磨擦,打架等粗暴野蠻的舉動。

  二、

  語和無诤:大家同住在一起,必須要做到語業清淨,說話要謙和禮貌,悅耳可愛,不宜惡口粗聲,引人不快,以致發生爭吵的事件。

  叁、

  意和同悅:大家同住在一起,必須要做到意業清淨,即要有善良的用意,坦白的胸懷,不要爲求個人的歡樂而不顧大衆的歡樂,或把個人的快樂建築在大衆的痛苦之上。

  四、

  戒和同修:佛教七衆,各有戒律,但在每一衆中都有著共同遵守藉以修持的戒法。如比丘僧團,就有共同受持的二百五

  十條的戒法。應該怎麼做,就大家怎麼做,才顯示共同守法的精神。

  五、 利和同均:利就是大家所獲的利益。不論是經濟上的財利,或知識上的法利,必須要大家平等享有,不應厚彼薄此,使之發生利害沖突,或使公産成爲私財,致引起爭權奪利的糾紛,影響到教團的分裂。

  六、

  見和同解:見即是意見,見地或見解。大家同爲佛教徒,在見解思想上,必須要統一,教團的力量才不會分化,否則,

  每個份子思想、意見不同,各持己見,自以爲勝,那麼這個團體一定不能清淨,也必精神散漫,不能振作有爲了。

  六和敬的前四和是重視法治精神,而後二和是重視經濟平均與思想統一,一個健全的團體,法治精神自然不能缺少,但如不重視經濟平均分配和思想統一,這個集團便會趨于分化或崩潰。由小團體的鬥爭,大至世界的鬥爭,其發生的原因,多在經濟失其平衡的支配,和主要的思想不能統一。可是佛陀在二千五百多年前,已擬出團體共同生活的原則,與和平共處的要素,使後世一切團體生活的原則,都不能越此「六和敬」的範圍,他的智慧可謂空前驚人了!

  習題:

  (一) 善的定義是什麼?

  (二) 善的心理有多少種?稱爲什麼?試例其名!

  (叁) 怎樣才能生出一切善法?

  (四) 什麼叫做「叁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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