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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不識法身

  26 不識法身

  

  太原孚上座有一次在揚州光孝寺講《涅槃經》時,有一禅者因聽講至叁德法身,廣談法身妙理時,禅師忽然失笑。孚上座講罷,便請禅者喝茶,問道:

  “我對佛學的研究,依文解義,我知道不夠深契佛旨,適蒙見笑,希望您能不吝慈悲,給予指教。”

  禅師:“座主剛才所講的叁德法身,在我聽來,座主並不認識法身。”

  座主:“我剛才所講的,是哪裏些地方不妥當呢?”

  禅師:“你再講一遍。”

  座主:“法身之理,猶若太虛,豎窮叁際,橫亘十方,彌綸八極,包括二儀,隨緣赴感,靡不周遍。”

  禅師:“我不說座主講得不對,只說座主對法身體相妙用,未能認識。”

  座主:“既然如此,請慈悲爲我開示。”

  禅師:“你信得過我嗎?”

  座主:“我怎能不信呢?”

  禅師:“那你從現在起,停止講經旬日,于室內端然靜慮,收心攝念,善惡諸緣,一起放下!”

  座主就聽從禅師所說,每日靜心息慮,每日從初夜至五更。一天聞鼓角聲,忽然契悟,便去叩禅師的門。

  禅師:“教你傳持大法,夜來爲何酒醉?”

  座主:“今日始知過去講經,將生身父母鼻孔扭捏太緊,致使不能任性逍遙,從今以後不敢在語言文字上搬弄!”

  座主便罷講經,遍曆諸方,終能名聞宇內。

  法身,即真理之身,亦是吾人的本來面目,曆代祖師爲了闡揚法身之理,諸如所說涅槃、真如、自性、實相、般若、如來藏、不二法門此皆法身,“法身”不是理解的,這法身平等自性是要體證的,所謂菩薩斷一分生相無明,證一分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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