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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航大師全集(叁)十二門論講話▪P5

  ..續本文上一頁若“因”中既然沒有“果”,而又能夠生“果”的話,那末,“因”中沒有兩個頭、叁只手的“果”,也應當有兩個頭、叁只手生起來才對。甚麼理由呢?因爲你說:“因”中沒有“果”,能夠生“果”啊。

  外人又來辯問:瓶等物是有“因緣”,所以能“生”。第二個頭,第叁只手,是沒有“因緣”,怎樣能夠“生”呢?所以你說得不對啊!

  論主答:第二個頭,第叁只手,以及瓶等“果”,在“因”中都是沒有啊!好像泥團中既然沒有瓶,就是在石頭裏面也是沒有瓶,那麼,爲甚麼要說:泥團中可以做瓶的“因”,而不說石頭來做瓶的“因”呢?爲甚麼要說:牛奶可以做酪的“因”,紗線可以做氎布的“因”,而不說蒲草來做氎布的(P044)“因”呢?

  【複次:若因中先無果而果生者,則一一物應生一切物,如指端應生車、馬、飲食等;如是縷不應但出氎,亦應出車、馬、飲食等物。何以故?若無而能生者,何故縷但能生氎,而不生車、馬、飲食等物?以俱無故。若因中先無果而果生者,則諸因不應各各有力能生果。如須油者,要從麻取,不榨于沙。若俱無者,何故麻中求,而不榨沙?若謂曾見麻出油,不見從沙出,是故麻中求,而不榨沙,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生相成者,應言余時見麻出油,不見沙出,是故于麻中求,不取沙;而一切法生相不成故。不得言余時見麻出油,故麻中求,不取于沙。】

  再說:設若你一定要說:“因”中先無“果”,而“果生”的話,那麼,無論那一種物,都可以生一切物,好像在手指頭上,也應當生出車、馬、飲食的東西才對。甚麼原故呢?設若“因”中先無而能生“果”的話,那麼,(P045)爲甚麼紗線只能成氎布,而不能生車、馬、飲食呢?因爲“因”中既然都是沒有“果”的話,那麼,要“生”、通同都可以“生”,不“生”、通同都不要“生”,爲甚麼紗線中但成氎布,而不生車、馬、飲食呢?因爲你說:“因”中先沒有“果”,可以“無”中生“有”啦。

  還有:設若“因”中先沒有“果”,而又能生“果”的話,那麼,諸“因”,就不應當各各有力能生各各不同的“果”,好像要麻油的人,要從麻中去取油,不在沙中去榨油呢?設若你說:“因”中都沒有“果”,爲甚麼要在麻中求油,而不去榨沙呢?

  設若你又說:從前曾經看見過麻出油,沒有看見沙出油,所以在麻中求油,而不榨沙,這理由也是不充足。甚麼原因呢?因爲你說:“因”中先無“果”,也就是說:麻中先無油。麻中既然先無油,那麻中就不應當出油,因爲麻中沒有“生相”,麻中既然沒有“生相”,所以麻中不應當出油。

  設若“生相”可以成立,那你才可以說:見麻出油,不見沙出,所以在麻中求,而不榨沙。然而你說:“因”中先無“果”,是一切法“生相”都(P046)不成,你怎樣可以說:從前見過麻出油,所以在麻中求油,而不在沙中取油呢?

  【複次:我今不但破一事,皆總破一切因果。若因中先有果生,先無果生,先有果無果生,是二生皆不成;是故汝言余時見麻出油,則墮同疑因。複次:若先因中無果而果生者,諸因相則不成。何以故?諸因若無法,何能作?何能成?若無作、無成,雲何名爲因?如是作者不得有所作,使作者亦不得有所作。】

  我們現在再來說說:我現在不但是破你一件事,我要總破你們外道所“執”的一切;“因”中先有“果”,或“因”中先無“果”,或“因”中先有“果”無“果”,通同都是不對!所以你說在別個時候,看見麻出油,是墮在“同疑因”裏面。甚麼叫做“同疑因”?就是你舉出來的“因”,我還是“懷疑”,你怎樣可以用這“懷疑”的因,來成立你的宗旨呢?

  再說:設若“因”中先沒有“果”,而能夠生“果”,那麼,一切作“因”(P047)的相就用不著了!甚麼原因呢?因爲能夠作“果法”,才叫做“因”。現在沒有“果法”,當然也沒有“因法”,“因法”既然沒有,怎樣有“果法”呢?“果法”既然沒有,怎樣可以成“因法”?所以無論是作者,乃至使作者,都是不得有所“作”。總而言之:你計“因”中先無“果”,所以“能作”、“作法”、“所作”都不能成立。

  【若謂因中先有果,則不應有作、作者、作法別異。何以故?若先有果,何須複作?是故汝說作、作者、作法諸因,皆不可得。因中先無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人受作、作者分別有因果,應作是難;我說作、作者及因果皆空。若汝破作、作者及因果,則成我法,不名爲難。是故因中先無果而果生,是事不然。複次:若人受因中先有果,應作是難;我不說因中先有果故,不受此難,亦不受因中先無果。】

  這一段文,讀者是要緊要明了論主的意見;他是無論你說:“因”中先有“果”,或“因”中先無“果”,都是不贊成,並不是破了“因”中先無“果”,(P048)又承認“因”中先有“果”,所以敵者雖然來反難,然而論主是不受他的反難,因爲論主也是不贊成“因”中先有“果”啊!

  所以外人先來反難論主;設若你們佛教說:“因”中先有“果”的話,那麼,就不應當有“作”,同“作者”及“作法”的別異。甚麼原因呢?因爲既然“因”中先已經有了“果”,那麼,何須再“作”呢?然而你們說“因”中無“果”,也是不對!怎樣知道呢?因爲設若我們也贊成有“作”有“作者”;那當然會受你們問難,但是,我們也主張“作”及“作者”連“因果”都說是“空”。設若你們也再破“作”及“作者”,那豈不是成就了我們的說法嗎?這怎樣可以叫做問難。所以你們說“因”中先無“果”,而又能夠生“果”,是不對的。所以,設若有人贊成“因”中先有“果”,那是應當被你們問難。我們大乘不贊成“因”中先有“果”,所以不會受你們的難,然而也不贊成“因”中先無“果”,這是要請你們先注意!

  【若謂因中先亦有果亦無果而果生,是亦不然。何以故?有、(P049)無性相違故;性相違者,雲何一處?如明闇、苦樂、去住、縛解,不得同處;是故因中先有果先無果,二俱不生。複次:因中先有果先無果,上有無中已破。】

  外人看見論主單說“因”中先有“果”也破了!單說“因”中先無“果”也破了!那我現在說“因”中亦“有果”,亦“無果”,豈不是很好嗎?總該再不會破吧?殊不知這是小孩子講話!試想想:“有”和“無”是不是相違呢?如果性質是相違的話,怎樣可以說在一處呢?好像“明”和“暗”,可以同在一處嗎?“苦”和“樂”,“去”和“往”,“縛”和“解”,都是不可以同處。所以無論你說“因”中有“果”,“因”中無“果”,都是不對。其實“因”中先有“果”,或“因”中先無“果”,在前面已經破過了,還要再說甚麼呢!

  【是故先因中有果亦不生,無果亦不生,有無亦不生,理極于此。一切處推求不可得,是故果畢竟不生。果畢竟不生故,(P050)則一切有爲法皆空。何以故?一切有爲法,皆是因是果。有爲空故,無爲亦空。有爲、無爲尚空,何況我耶?】

  這是結論。因上面種種理由:無論說“因”中先有“果”,固然是“不生”;“因”中先無“果”也是“不生”,就是說“因”中亦有亦無“果”,更是“不生”。這道理到這裏爲極點。因爲在一切處去推求,都是不可得,所以“果法”畢竟是“不生”。“果法”既然是“不生”,那麼,一切“有爲法”法然都是“空”的了。甚麼原因呢?因爲一切“有爲法”都不出“因果”啊!“有爲法”既然都是“空”,那“無爲法”當然也是“空”,因爲“無爲”是對“有爲”說的。“有爲”既然沒有了,那“無爲”又從何處立名?“有爲”和“無爲”尚且是“空”,何況你們執著這“我”哩,當然“一空”是“一切空”啊!上面把“因”中先“有果”“無果”一門已說竟。

  【觀緣門第叁

  複次:諸法緣不成。何以故?】(P051)

  廣略衆緣法,是中無有果,緣中若無果,雲何從緣生?

  瓶等果,一一緣中無,和合中亦無,若二門中無,雲何言從緣生?】

  第一門單觀察“因”,第二門單觀察“果”,現在第叁門是觀察“衆緣”,這到下面正文上可以看得見的。在偈頌上說:無論在第一門中是略說“因緣”,在第叁門中是廣說“因緣”,在這略、廣“因緣”裏面,都求不到一個“果”來,那末,“因緣”中既然沒有“果”,你怎樣可以說“果”是從“衆緣”生呢?你如果不相信的話,我們來觀察一下就可以知道:就拿瓶果來說罷!分開來固然看不見瓶,就是合起來也是沒有瓶。例如:在每一粒沙裏面固然是榨不出油,就是和合了許多沙在一處,還是榨不出油!那麼,無論是分開來,或合起來,都是沒有“果”,那怎樣可以說:“果”是從“衆緣”生呢?

  【問曰:雲何名爲諸緣?答曰: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因(P052)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四緣者,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因緣者,隨所從生法,若已從生,今從生,當從生,是法名因緣。次第緣者,前法以滅次第生,是名次第緣。緣緣者,隨所念法,若起身業,若起口業,若起心心數法,是名緣緣。增上緣者,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于彼法,爲增上緣。如是四緣,皆因中無果。若因中有果者,應離諸緣而有果,而實離緣無果。若緣中有果者,應離因而有果,而實離因無果。若于緣及因有果者,應可得,以理推求而不可得,是故二處俱無。如是一一中無,和合中亦無,雲何得言果從緣生?】

  第一段完全是解釋“四緣”的名義:先說了四句頌,然後把每一緣的意義,解釋一下:

  一、“因緣”:什麼叫做“因緣”呢?“因緣”、就是“親緣”,是對“果(P053)法”說的。它是生“果法”的正條件。如豆果是從豆種而生,豆果決定不是瓜種而生,豆果是這樣,其他一切現行的“果法”,沒有不是從各各“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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