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佛教徒弘揚外道典籍
——從《文昌帝君陰骘文》談起
釋成峰
一、前言
近幾年來,一些法師和居士印贈流通大量佛經,使很多沒有佛法的地區得聞正法,對于弘揚佛法、淨化人心起到很大作用,功德很大,實在是續佛慧命的好事。可是也有人用信徒的助印款,印一些外道典籍,如《文昌帝君陰骘文》、《太上感應篇》等宣傳宿命論觀點的書。即使有勸善之功,但由于所宣傳的宿命論與佛教的緣起論完全背離,所以爲不如法。本文擬用佛教的教理與《陰骘文》進行分析比較,再據佛陀對于弟子印送修學外道書籍的態度,最終得出結論。
二、《陰骘文》簡介
《文昌帝君陰骘文》(以下簡稱《陰骘文》),這本書在中國曆史上影響極其廣泛和深遠,與《太上感應篇》、《關帝覺世真經》同爲過去社會上十分流行的勸善書。此文的作者不詳,是道教勸善書的一種,簡稱《陰骘文》。“陰骘”一詞源于《尚書洪範》:“惟天陰骘下民”,意謂冥冥之天在暗中保護人們。 文昌本古代星名,帝君指梓潼帝君。宋元道士造作的《清河內傳》及《梓潼帝君化書》稱玉皇大帝委任梓潼神掌管文昌府和人間祿籍,司文人之命。舊時士大夫往往于科舉考試前向其蔔問功名。
此文是假托文昌帝君的名義製作的善書,約成書于元代。其內容結合道教人生哲學和倫理學,以通俗的形式勸人行善積陰德,久之即得神靈賜福,所謂:“近報則在自己,遠報則在兒孫”,是種天人感應的報應論。
《陰骘文》尤其強調做陰功,積陰德,即暗中施德于人 ,暗中做有德行的事。它要求人們多積陰功陰德,做好事不要張揚,只要悄悄去做,自然得到上天的福佑。一旦傷了陰骘,自己及後代就會遭受惡運,受到上天的懲罰。
《陰骘文》宣揚的“陰骘”思想對後世中國人的思想觀念影響很大。對很多人來說,行善的目的就是累積陰德,以求改變命運和實現自己的人生理想。人們在勸人行善時,總是叫人“積陰德”爲子孫後代著想。如果你“缺德”就會引起天怒人怨,不得善名,還會爲子孫後代留下債務。
《陰骘文》還提倡叁教合一,帝君叫人們“或奉真朝鬥,或拜佛念經,報答四恩,廣行叁教”,“印造經文,創修寺院。”
叁、佛教的因果觀與《陰骘文》中的承負說
1.《陰骘文》中的承負說
《陰骘文》要求人們“諸惡莫作,衆善奉行,永無惡曜加臨,常有吉神擁護,近報則在自己,遠報則在兒孫。”這段話中包含了道教的承負說。早期道教信奉的《太平經》中,有大量關于承負的內容。所謂承負,即今人受到的禍福歸結爲祖先行爲的善惡,同時今人的善惡行爲也會使後代得到相應的禍福結果。這種因果關系,從後代角度說是“承”,而從先人的角度是“負”。“承負說”是古代天人感應論的繼承和發展,它是一種獨特的報應論。
古代的天人感應也包含了一種報應論,認爲人們行爲的善惡,都回從天得到相應的反應, 所謂:“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等等。但在現實生活中,未必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因此《太平經》的“承負說”,就是要解決這種疑難問題。它在《解承負訣》中非常明確地提出:“凡人之行,或有力行善,反常得惡,或有力行惡,反得善”,這是什麼原因呢?它回答說:“力行善反得惡者,是承負先人之過,流災前後積來害此人也;其行惡反得善者,是先人深有積蓄大功,來流及此人也。”這就是說,這種善惡報應的反差,是來自其祖先所行功過的差異,前者是承負先人之過,後者是承負先人之功。那麼自身行爲的善惡與報應又有什麼關系呢?它說:“能行大功完萬萬倍之,先人雖有余殃,不能及此人也。”這是說,先人雖有過錯,只要自身的善行很多,抵消了先人所積之過以後還大大有余,那麼就可避免先人的“余殃”了。反過來也是如此,盡管先人積有功德,但如果自身的惡行太多,先人所積功德也抵消不了,就該自己受到惡報了。如果自己死後尚有余罪,即由自己後代的兒孫來承受此報應。這樣就使善惡報應如一根鏈條,環環相扣。自身要承負五代,後負五代,前後共十代爲一個承負周期。如此循環往複,以至無窮。可見,承負說肯定天要賞善罰惡,一個人是行善還是做惡,一定會有報應的。
根據以上所說,我們可以把《陰骘文》的因果報應分爲叁種:一是承受先人的善惡報應,可稱之爲先世報;二是自身行爲的善惡在自身生前遭受報應的,可稱之爲現世報;叁是自己行爲的善惡由將來自己的子孫後代得報應的,可稱之爲來世報。
2.佛教的因果觀
佛教的因果觀與《陰骘文》中的承負說是有本質區別的。
首先,《陰骘文》的承負說認爲,人的福禍是由于自身的行爲善惡而感得上天的賞罰,從而把上天看成是人類的主宰者。人們行善的目的就是爲了迎合巴結上天,希望獲得他的賜福。但佛教認爲一個人得到樂或苦的果報是自己行善或造惡感招來的。如《增一阿含經》雲:“尊者阿難聞提婆達多興起惡心向如來身,身壞命終入阿鼻地獄中;爾時,尊者阿難悲泣涕淚不能自勝。世尊便說斯偈:如人自造行,還自觀察本;善者受善報,惡者受其殃。世人爲惡行,死受地獄苦;設複爲善行,轉身受天祿。彼自造惡行,自至入地獄;此非佛怨咎,汝今何爲悲?”這就是說,人的命運完全由自己掌握,命自我立,福自我求,不僅是天神就是諸佛菩薩也無法左右你的吉凶禍福。
其次,《陰骘文》認爲,一個人的行爲不僅在本人生前受報,而且如果沒有報完還會延及到自己的子孫繼續承擔。佛教的因果觀卻認爲,受報者仍然是實施者本人,即使是父子至親,也不能互相替代,他們因業力的不同而感受苦樂之報。如《起世經》經雲:“此之苦報惡業果者,非汝母作、非汝父作、非汝兄弟作、非汝姐妹作、非國王作、非諸天作,亦非往昔先人所作,是汝自身作此惡業,今還聚集受此報也。”另《般泥洹經》雲:“相須所作好、惡,身自當之;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亦不受;善自獲福,惡自受殃。”這就說明自作自受與果報不可互代的道理。
再次,《陰骘文》的承負說還認爲,如果一個人今世的善惡要超過祖先遺留下來的功德與罪過,那兩者之間就可以相互抵消。而在佛教看來,種善因得善果,種惡因得苦果,不能將功折罪。佛在《增一阿含經》中雲:“夫人修其行,行惡及其善;彼彼自受報,行終不衰耗。如人尋其行,即受其果報;爲善獲其善,作惡自受報。爲惡及其善,隨人之所習;如似種五谷,各獲其果實。”
綜上所述,《陰骘文》的承負說確是融合佛道有關報應的闡述而成的善惡報應,既主張家族承擔自己的功過,也宣揚個人爲自己的行爲負責。佛教的因果報應是建立在叁世因果與六道輪回基礎之上。佛教認爲業發生後不會消除,它將引起善惡等報應,所謂“已作不失,未作不得。”佛教認爲,業報是自作自受,果報是自招的,也是不能互代的。
四、佛家的行善與《陰骘文》的廣行陰骘
《陰骘文》強調“廣行陰骘”,即暗中施德于人,暗中做好事。行善的目的就是累積陰德,以求改變命運和得到上天的福佑,盡管要求不張揚、不宣傳,但其中明顯帶有功利色彩。而佛教則認爲行善要不執著于善,更不可藏有私心,禅家所謂“但行好事,莫問前程”,雖未祈求上天的賜福,但因果不昧,自然感得吉祥如意的樂報。
五、佛弟子印贈修學外道典籍有違菩薩戒
在《瑜伽師弟論》卷七十五攝抉擇分菩薩地之四,對此問題有明確開示:“若以葉紙書似正法及外道論,或先已書,授彼信解衆生手中,或勸他與,當知有罪。菩薩唯應勸彼棄舍手中異論,或令書寫諸佛聖教,或自欲知彼不堅實,不應開示。”
這是說,如果用紙書寫相似佛法和外道論典勸人信受,無論是自己親手給別人還是勸其他人流通,都是違犯菩薩戒的。菩薩應該勸人棄舍各種異論(不同于正法),用這些紙來書寫諸佛的正法。紙張一詞是個概說,其余金錢等也與此相同。如果用信徒的金錢去印送外道異論,都是違犯菩薩戒的。這件事情,我們應引起高度警惕。
對于熱衷于學習上述外道典籍,菩薩戒中也明確禁止,如《菩薩地持經》卷五菩薩地持方便處戒品之余中說:“佛所說棄舍不學,反習外道邪論、世俗經典,是名爲犯衆多犯,是犯染汙起。不犯者,若上聰明,能受速學;若久學不忘;若思維知義;若于佛法具足觀察,得不動智;若于日日,常以二分受學佛經,一分外典。是名不犯。如是菩薩善于內典,外道邪論,愛樂不舍,不作毒想,是名爲犯衆多犯,是染汙起。”
這是說,如果菩薩對于佛說經典放棄不學,反而熱衷于學習外道邪論和世俗書籍,即爲違犯菩薩戒。但在五種條件下不犯:一是此人非常聰明,對于所學內容很快就能掌握。二是此人長期學習佛典後憶持不忘。叁是有較強的分辨能力。四是對于佛法有堅固不動的智慧。五是能合理安排學習內典與外典,每天用叁分之二的學習時間學佛經,叁分之一的時間學習外典。須指出此地的外典,是指度衆生所需除內明以外的四明(聲明、工巧明、因明、醫方明),並非外道邪論。如果不屬于上述五種情況,即使學修再用功,也屬于違犯菩薩戒。
六、總結
做爲佛弟子,學習和弘揚佛法是“家務事”。放著自己的本份事不去做,卻跑去宣揚外道典籍,即使有些勸善利益,也爲不明智之舉。也許有人會說,有些外道相當于佛教的人天乘,這也是不懂佛教的人的見解。佛教與外道建立的基礎與歸屬都有明顯的區別,須知五乘佛法均建立在因緣因果的基礎上,佛教的人天乘只是趨向解脫的中轉站,而外道則把升天看做最究竟的歸宿,兩者有根本的分歧。因此爲佛弟子應依教奉行,切莫弘揚外道典籍。
參考文章:
陳霞博士 《道教勸善書研究》,巴蜀書社,1999出版。
宗舜法師 《略談菩薩戒中的“說四衆過”問題》
《如何看待佛教徒弘揚外道典籍》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