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耆婆迦經

  (南傳巴利語)

  《耆婆迦經》(Jivaka-suttanta)

  我是這麼地聽說:

  有一次,世尊在王舍城耆婆迦養童子的庵婆園駐錫。

  那時,耆婆迦養童子來到了世尊的所在。到了跟前,向世尊頂禮畢,他恭敬地坐在一邊。耆婆迦養童子向世尊禀告說:「師尊!我是這麼地聽說:『有人因爲特別邀請沙門瞿昙而殺(了衆) 生;沙門瞿昙確實知道了此事,卻還受用此特別爲自己准備的肉』。師尊!他們針對世尊所說的『有人因爲特別邀請沙門瞿昙而殺(了衆)生;沙門瞿昙確實知道了此事,卻還受用──此特別爲自己而准備的肉』這件事,是真的嗎?還是他們說謊來毀謗世尊呢?或者他們說的是根據道理而說呢?抑或是,他們所說的話在道理上根本是站不住腳的呢?」(世尊回答道:)「(你)耆婆迦根據他們說『有人因爲特別邀請沙門瞿昙而殺(了衆)生;沙門瞿昙確實知道了此事,卻還受用──此特別爲自己而准備的肉』這件事來說;他們針對我而所說的話是錯的(不是真實語),他們是以不存在的事、謊話來毀謗我啊!耆婆迦啊!在叁種狀況下,我說不可受用肉(食);這叁種狀況就是:自己看到〔看到它被殺〕、自己聽到〔聽到它被殺〕、自己懷疑〔懷疑它是因爲自己的緣故而被殺〕;耆婆迦啊!我說在這叁種狀況下不可受用肉(食)。耆婆迦啊!我又說在叁種狀況下可以受用肉(食);那叁種狀況就是:自己沒有看到〔沒有看到它被殺〕、自己沒有聽到〔沒有聽到它被殺〕、自己沒有懷疑〔沒有懷疑它是因爲自己的緣故而被殺〕;在那叁種狀況下是可以受用肉(食)。」

  耆婆迦!在這如此狀況下:比丘到了在某一個村裏或某一個聚落中,他以充滿慈的心散播于一方而住下來;同樣地(散播于)至第二、第叁、第四(方),如此(同樣地散播于)至上、下(、橫等十方)一切處,把一切有情衆生當作自己,對含有一切(有情的)世界,用廣大、廣博、無量、無恨、無害、慈的心散播充滿(于十方一切處)而住下來。就這樣,居士或居士的孩子到了他住的地方,邀請他明天接受供養。耆婆迦!比丘如果願意而答應了,過了夜後,隔天早上他穿上(僧)衣,手持(僧)衣與缽器前往居士或居士的孩子住的地方。到了之後,他坐上已安排好的座位,于是居士或居士的孩子便供養上來最好吃的食物。那時,他沒有像這樣的想:『好耶!這居士或居士的孩子(這次)供養我最好吃的食物。(希望)下次這居士或居士的孩子(一樣也會)供養我如此這麼好吃的食物!』他對這些食物,以不貪著、不迷惑而沈溺、不黏著、見〔見到貪著等的過患(災害;)〕而知道以出離的態度去食用。耆婆迦!像這樣的情形,你是怎麼地想呢?當時那位比丘,有想到會傷害自己,或想傷害他人,或想到要傷害到兩者嗎?(耆婆迦居士回答道:)「師尊,不會的!」(世尊繼續說道:)「耆婆迦,因此那位比丘,在那個時候,吃的應是“沒有過失的”食物罷?!(耆婆迦居士回答道:)「師尊,確實是(“沒有過失的”食物)!世尊!我聽說:『梵天是(心)常懷以慈的(慈住)。』師尊啊!世尊實在就是我親眼所見的;像這樣,『世尊實在是(心)常懷以慈的(慈住)。』」(世尊回答道:)「耆婆迦!那(心)存有貪、存有瞋、存有癡的人是會惱害他人的;那個貪、那個瞋、那個癡是如來所舍棄的,就好像已經斷了根的樹、頭被砍掉的截多羅(棕榈)樹的殘株一樣,因爲沒有(再度生長的機會),未來也不再會有繼續生長的道理。耆婆迦!如果你所說的是這種意思,那麼我就認可你(剛才所說的話)。」(耆婆迦居士回答道:)「師尊啊!我剛才所說的話,實在是這個意思啊。」

  世尊繼續說道:「耆婆迦!在這如此狀況下:比丘依住在某一個村裏或某一個聚落中,他以充滿悲的心‧‧‧乃至充滿喜的心‧‧‧乃至充滿舍的心散播于一方而住下來;同樣地(散播于)至第二、第叁、第四(方),如此(同樣地散播于)至上、下、(橫等十方)一切處,把一切有情衆生當作自己,對含有一切(有情的)世界,用廣大、廣博、無量、無恨、無害、舍的心散播充滿(于十方一切處)而住下來。就這樣,居士或居士的孩子到了他住的地方,邀請他明天接受供養。耆婆迦!比丘願意而答應了,過了夜後,隔天早上他穿上(僧)衣,手持(僧)衣與缽器前往居士或居士的孩子住的地方。到了之後,他坐上已安排好的座位,于是居士或居士的孩子便供養上來最好吃的食物。那時,他沒有像這樣的想:『好耶!這居士或居士的孩子(這次)供養我最好吃的食物。將來這居士或居士的孩子(一樣也會)供養我如此這麼好吃的食物。』他對這些食物,以不貪著、不迷惑而沈溺、不黏著、見〔見到貪著等的過患(災害;)〕而知道以出離的態度去食用。耆婆迦!像這樣的情形,你是怎麼地想呢?當時那位比丘,有想到會傷害自己,或想傷害他人,或想到要傷害到兩者嗎?(耆婆迦居士回答道:)「師尊,不會的!」(世尊繼續說道:)「耆婆迦,因此那位比丘,在那個時候,吃的應是“沒有過失的”食物罷?!(耆婆迦居士回答道:)「師尊,確實是(“沒有過失的”食物)!世尊!我聽說:『梵天是(心)常懷以舍的(舍住)。』師尊啊!師尊啊!世尊實在就是我親眼所見的;像這樣,『世尊實在是(心)常懷以舍的(舍住)。』」(世尊回答道:)「耆婆迦!那(心)存有貪、存有瞋、存有癡的人是會惱害他人的;那個貪、那個瞋、那個癡是如來所舍棄的,就好像已經斷了根的樹、頭被砍掉的截多羅(棕榈)樹的殘株一樣,因爲沒有(再度生長的機會),未來也不再會有繼續生長的道理。耆婆迦!如果你所說的是這種意思,那麼我就認可你(剛才所說的話)。」(耆婆迦居士回答道:)「師尊啊!我剛才所說的話,實在是這個意思啊。」

  世尊繼續說道:「耆婆迦!凡是特別邀請如來或如來的弟子去受供養,而卻殺生的人;在下列五種情況下他都沒有功德可言。那就是(第一)他像這樣說:『你們去把某某(生物名稱)(如鴨或雞)牽來。』若做像這樣第一種事的,就沒有功德可言。其次,將那生物的頭綁著,使它感到痛苦、憂傷;若做像這樣第二種事的,也沒有功德可言。其次,他又這樣說:『你們去把某某(生物名稱)殺了。』若做像這樣第叁種事的,也沒有功德可言。其次,該生物正在遭受殺害時感到痛苦、憂傷;若像這樣第四種事的,也沒有功德可言。其次,他對如來或如來的弟子,故意有不清淨的加害心(故意陷害如來或其弟子于不義);若像這樣第五種事的,也沒有功德可言。」(世尊)這樣說了之後,耆婆迦養童子向世尊禀告道:「不可思議啊!師尊!從來沒有過啊(未曾有法)!師尊!師尊!(那樣子)那些比丘吃的實在是清淨的食物(淨食),那些比丘吃的實在是“沒有過失的”食物(無過食)。偉大啊!師尊!偉大啊!師尊!世尊就好比(一個人)能將翻倒(了的容器)扶將起來;能把隱藏著的東西發露出來;對迷路的旅客能指示迷津;能將燈光帶到暗處,使得有眼的人可以看得見物體的形色。世尊以種種方便宣揚法義。師尊!我皈依世尊,皈依法,皈依僧。請世尊認可我從今天起直到我生命結束做皈依(佛、法、僧)的優婆塞吧!」

  注:耆婆迦養童子(Jivaka-komarabkacca),耆婆迦是「有壽命者」之意;養童子是「依王子時而所養」之意。依傳述是娼婦所生之子,舍而被王舍城無畏王子拾養,故稱耆婆迦養童子。拾時還有命,故稱爲「有壽命者」。後成爲名醫,北傳有意爲耆域藥王,童子醫王耆域等。

  參考書目:1.通妙譯。〈耆婆迦經〉,《南傳大藏經》,〈中部經典二.第五十五〉。元亨寺出版。臺灣。高雄。

  《涅槃的南二高》 護法法師著,入076.33尼泊爾佛教文集

  說明:作者于本書提出個人對佛教的一些概念,並節集部分經典之片斷與佛教經典故事。又該作者爲尼泊爾人,故分入佛教文集後再依國別細分。(此文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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