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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姜查的禅修世界 第叁部分 慧 第二章 法性

  第二章 法性

  當心與法塵拉扯時 心便如風中果實般墮落

  當一棵果樹正開花時,偶爾一陣風刮過,吹落一些花朵。有些花蕾繼續留在樹上,並結成青色的小果實,一陣風吹來,其中有些掉在地上。其他水果繼續成熟,然後它們也會掉下來。

  人也是如此,像風中的話與果實,在不同的生命階段中墮落。有些人在母胎時就夭折,有些在出生後只活了幾天,有些多活了幾年,有些則在青少年或成年時去世,然而也有人是壽終正寢。

  當在省察人時,應深思風中果實的本質——兩者都是非常不確定的。這種不確定也可以在出家人的生命中看到,有些人想來寺裏出家,中途卻改變心意離開,有些甚至都已剃發!有些已成爲沙彌,卻又決定離開;有些只出家一個雨安居便還俗了。就如風中的果實——一切都非常不確定。

  我們的心也類似于此。當某個法塵生起,並與心拉扯時,心便如果實般墮落。

  佛陀了解這不確定的本質,他觀察風中果實的現象,並以此省察比丘與沙彌弟子。他發現他們其實都具有相同的本質——不確定!又其他的例外嗎?這就是事物的實相。

  不涉入世間法 技能真正自在獨立

  因此,若你是以正念修行,就無須別人一五一十地教導你看見與了解。佛陀便是個典型的範例,他的前世是阇那迦.鸠摩羅王(Janaka Kumara)王,他無須學習很多,只需要觀察一棵芒果樹。

  有天當他和隨行大臣們參觀一座公園時,坐在象背上的他瞥見一些結實累累的芒果樹,由于當時無法停下,便決定稍後再回來摘取。不過,他並不知道隨行大臣們會貪婪地將芒果采光,他們以竹竿敲下芒果,或這段整支樹枝,將葉子扯破並散落滿地。

  在失望與沮喪之余,國王注意到鄰近的一棵芒果樹,它的枝葉還很完整。他立刻了解到,那是因爲它沒有果實,就沒人會去打擾它,所以枝葉不會遭到破壞。他在回宮的路上一直思惟這件事:「當個國王是多麼不快樂、煩心與困擾啊!他必須經常憂心國事,若有人企圖攻擊、搶奪或侵占國土時怎麼辦?」他的心情始終無法平靜,甚至晚上睡覺時也會被惡夢驚擾。再次他在心裏看見芒果樹,沒有果實但卻由完整的枝葉。「若我們變得和那棵芒果樹一樣,」他心想:「我們的枝、葉也不會遭到破壞。」

  他坐在房間禅思,最後由于受到芒果樹的啓發而決定出家。他將自己比喻作那棵芒果樹,結論是若他不涉入世間法,就能真正自在獨立,從擔心與困擾中解脫,心將不受困擾。如此省察後,他成爲一位遊行僧。

  從此以後,無論走到哪裏,當人問道他的老師是誰時,他都會回答:「一棵芒果樹。」他無須接受太多的教導,一棵芒果樹是他覺悟「引導的法」①的因,這是種引領向內的教導。他基于這覺醒而出家,少事、少欲、知足,並樂于獨處。他放棄皇室的地位,終于獲得內心的平靜。

  我們也應敏于觀察四周,就如佛陀身爲阇那迦.鸠摩羅王一樣,因爲世上的每件事隨時都准備好要教導我們。即使只是少許直觀的智慧,我們也可能看清世間法。我們將了解,世上的每件事物都是老師,例如樹與藤,都可能向我們揭露實相。我們從自然中就能學到足以覺悟的「法」,因爲每件事都遵循真實之道,無法背離實相。

  從無常、苦、無我的角度看 萬物皆平等

  伴隨智慧而來的是安定與自製,它們接著會帶來更進一步對實相的洞見,我們將能了解每件事物無常、苦與無我的究竟實相。例如,所有大地的樹,若從無常、苦與無我的角度來看,都是平等與一體的。首先他們出生,然後長大與成熟,不斷變化,直到死亡爲止,這是每棵樹必經的過程。

  同樣地,人與動物的一生,也是從出生,到成長與變化,到最後終歸于死。這從生到死的諸多變化過程,呈現了佛法之道。換句話說,一切事物都是無常的,在自然的情況下,終究都會壞滅。

  若我們覺知與了解,以智慧與正念加以學習,就能如實地見法。我們將見到人們一直在出生、變化與死亡,每個人都在生死中輪回,這宇宙之內的所有人都是一體的。清楚明白地看見一個人,就等于看見世上所有的人。

  同樣地,每件事都是「法」――不只是肉眼所見的事物,還包括內心所見的事物。一個想法生起,然後改變與消逝,那是「名法」(nama-dhamma)――單純一個法塵生滅,這是心的真實本質。總之,這是佛法的聖谛。若人不如此地看見與觀察,就無法真的看見!若確實看見,他就具有智慧,可去聆聽佛陀宣說教法。

  佛、法、僧 都在我們的心裏

  佛在哪裏?

  佛在法中。

  法在哪裏?

  法在佛中,

  就在當下!

  僧在哪裏?僧在法中。

  佛、法、僧都在我們的心裏,但必須自己去看清。有些人偶爾會說:「哦!佛、法、僧都在我的心裏。」然而,他們的修行卻不如法,因此要想在心裏找到佛、法、僧根本就不可能,因爲心必須成爲覺知「法」的心才可以。那時我們才會知道,實相確實存在世上,且可以讓我們修行與了解。

  例如,受、想、行等名法都是不確定的。憤怒生起時,它成長、轉變,然後消失,快樂也是如此,它們都是空的,不是真實的「東西」。內在有身與心,外在則有樹、藤等各種事物,都在展現這不確定的普遍法則。

  無論它是一棵樹、一座山或一只動物,一切都是「法」,每件事都是「法」。「法」在哪裏?簡單地說,不是「法」的東西並不存在。「法」是本質,這就稱爲「真實法」②,若人看見本質,他就看見「法」;若它看見「法」,他就看見本質。看見本質即見性,見性即覺悟「法」。

  因此。每一刻、每個動作,生命的究竟實相都只是又一次無盡的生死循環,那麼,學習如此多的東西要做什麼?若我們在所有姿勢(行、住、坐、臥)下,都能保持正念與正知,則自覺——覺知當下的真實法,隨時都可能發生。

  見「法」者 即能見佛

  現在,佛陀——真實的佛陀——依然活著,因爲他即是「法」本身,是真實法。而能讓人成佛的真實法,依然存在,它並未逃到任何地方去!因此有兩個佛:一個在身體,另一個在心。

  「真正的法,」佛陀告訴阿難,「唯有透過修行,才能悟入。」凡是見「法」者即見佛,見佛者即見「法」。怎麼說呢?從前佛並不存在,只有當悉達多.喬達摩覺悟「法」時,才成爲佛陀。依此解釋,則我們的情況就和他相同,若我們覺悟「法」,同樣也會成佛,這就稱爲「心中之佛」或「名法」。

  一定要對自己所做的每件事保持正念,因爲我們會成爲自己善行或惡行的繼承者。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你只需要在日常生活中覺知這樣的情況即可。悉達多.喬達摩就是因爲了解這實相而覺悟,世上也因此出現了一個佛陀。同樣地,若每個人都能達到這樣的覺悟,也同樣可以成佛。

  所以,佛陀依然存在。聽到這點,有些人因而變得很高興,說:「若佛陀還在,那麼我就可以修行佛法了!」你們應如此了解它。

  佛陀並未創造「法」 只是發現它

  佛陀所覺悟的「法」,是恒存于這世上的「法」。它可以比喻爲地下水,當有人想挖井時,一定要挖得夠深才能找到地下水,水一直都在那裏,他們並未創造它,只是發現它而已。

  同樣地,佛陀並未發明或指定「法」,他只是將已存在的東西揭露出來而已。佛陀透過觀而看見「法」,「法」是這世間的實相,因爲看見這個,所以悉達多.喬達摩被稱爲「佛」。所以「法」能讓人成佛,成爲「覺知者」――覺知「法」的人。若人們具有善行,並專心致志于佛法,則那些人永遠不乏戒與善。具備這樣的認識,將了解我們其實離佛陀並不遠,而是與他面對面。當了解「法」時,當下就見到了佛。

  若人真的在修行,則無論他坐在樹下,或躺著,或任何姿勢,都能聽到佛法。這不是要你思考的事,它出自于清淨心。只記住這些話還不夠,因爲這有賴于見到「法」本身,除此之外,別無他法。因此,應下定決心修行,以便能見到「法」,我們的修行才能真正完成,無論行、住、坐、臥,都能聽見佛陀的「法」。

  佛陀的教導完備且舉足 只待你去修行

  佛陀教導我們到安靜的地方居住,才能學習收攝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這是修行的基礎,因爲六根是事物生起的地方,它們只在這些地方生起,因此,收攝六根就是爲了覺知那裏發生的情況。

  一切的善與惡都是經由這六根生起,它們是主宰身體的感官。眼睛主看色,耳朵聽聲,鼻子嗅香,舌頭嘗味,身體接觸冷、熱、軟、硬等感受,意根則主法所緣的生起。我們所需要做到,只是將修行建立在這幾個點上。

  這個修行是很容易的,因爲佛陀已爲我們設定好需要的項目。這就如佛陀已種植了一片果園,並邀請我們去采摘果實,我們無須種植任何樹。我們所關心的事,無論是戒、定或慧,都無須去創造、製定或推測,我們要做的只是遵循已存在于佛陀教導中的內容。

  珍惜能修行「法」的福報

  因此,我們是具大功德與大福報的衆生,能聽到佛陀的教導。果園已存在,果實也已成熟,每件事都已完備且具足,所欠缺的只是有人去采摘果實與食用,是具有足夠信心的人去加以修行!

  我們應思惟自己的功德與福報都是很珍貴的,只要環顧四周其他衆生不幸的遭遇就能得知。以狗、豬、蛇與其它生物爲例,它們並無機會學習、知道、修行「法」,是正在承受惡報的不幸衆生。當一個生命無機會學習、知道與修行「法」時,就無機會解脫痛苦。

  身爲人類,我們不應該讓自己變成不幸的受難者,喪失端正的威儀和戒律。別變成不幸的受難者!別成爲無望到達涅槃解脫道與增長德行的人,別認爲我們已沒有希望!若如此思惟,我們就會如其它衆生一樣,變成不幸的一群。

  我們都是生在有佛陀教化之處的衆生,因此早已具備足夠的福報與資源。若現在就改正與增長我們的了解、觀念與知識,它就能帶領我們如法地處事與修行,而能在此世就看見與覺悟「法」。

  因此,我們和其他衆生如此不同,我們是有能力與機會覺悟「法」的人。佛陀教導我們:此刻,「法」就在我們的面前;此時,佛就和我們對面而坐!你還想在何時、何地看到他呢?

  若我們不正確地思惟、修行,就會落入畜牲、地獄、惡鬼與阿修羅道。③那是怎樣的情形?只要看自己的心。當憤怒生起時,那是什麼?那就是了,看清楚!當妄想生起時,那是什麼?就是它,仔細地觀察!當貪欲生起時,那是什麼?就在那兒,把它看清楚!

  當心無法辨識與清楚了解這些心境時,它就喪失爲人的資格。所有情況都屬于「有」的狀態,「有」引發「生」,「生」再引發「老」、「死」。因此,我們是照著內心的情況而「有」或「生」。

  [注釋]

  ①「引導的」(opanayiko):「法」的特質之一。值得引入自心;值得了解;藉修行嘗試;引導向內。經上列舉佛法的特質:「法是世尊善說、自見、無時的、來見的、引導的、智者自知」。

  ②實相:即「法」的本質,或稱爲「真實法」(sacca-dhamma)。

  ③根據佛教思想,衆生依各自的業而在六道輪回,包括天道(樂多余苦)、人道(苦樂參半),以及畜牲、地獄、惡鬼或阿修羅道(這些地方苦多余樂)。阿姜查一直強調,我們應當下在心裏觀察這六道。根據內心的狀況,可以說我們一直都處于六道之中,例如當內心怒火中燒時,我們當下就從人道沈淪,而轉生于地獄道。

  

  

《阿姜查的禅修世界 第叁部分 慧 第二章 法性》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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