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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則:教養兒女有義方

  第二十一則:教養兒女有義方

  人人都會生兒女,但不見得人人都知道教兒女;生兒女易,教兒女難,天下大亂及地獄充塞的因素雖多,兒童時代未受家教的因素當居大半。光會生兒女,不會教兒女的人,實在慚愧爲人父母,對不起祖先,亦對不起國家。

  《叁字經》說:“養不教,父之過。”這話一點不錯。俗諺道:“養子不教如養驢,養女不教如養豬。”養了兒女不管教,長大了爲害社會人群,這豈不是父之過嗎?古時候,有一個殺人放火無惡不作的罪犯,判處斬首示衆。他要求在臨刑之前,吮一吮母親的乳頭,母親答允了,將乳頭送到他嘴裏,他狠命一咬將乳頭咬掉了——他恨煞母親沒有管教他,小時撒賴放任他,少年時做太保袒護他,以致長大之後,無惡不作,落得今朝斬首示衆,悔已遲了。這故事值得那些袒護兒女打老師的父母們,作面鏡子。

  如上所述,養子不教確有罪過,可是教之不以義方,亦是有罪過的。例如看見兒女以財物施貧濟急,便不高興;看見兒女取非份之財回家,卻生歡喜,這等于教兒女悭吝貪財。此人兒女長大之後,不做貪官亦是小偷,做父母的怎麼辭其咎?爰節錄古今聖賢之“教子義方”數則,以供爲人父母者作參考。

  佛說《善生經》雲:“做父母的要以五事對待兒女:第一、禁止兒女造一切惡,並且指導他們行一切善。第二、教導兒女知書識禮,及授予謀生技能。第叁、對兒女要盡力愛護與照料。第四、指導兒女的婚姻大事。第五、隨時供給兒女的生活費用和學費。”此說最完善扼要。

  《四書》裏孔子說:“少年子弟,回到家裏要孝順父母,出去外面要恭敬長上,做事要謹慎小心,說話要誠實有信,對衆生要博愛,要多親近有仁德的人,這孝弟仁愛,是做人的根本,既切實做到,還有余力的話,才去學習文藝。”此說最爲根本切實。

  現代高僧印光大師說:“凡屬子女,必須從幼教以孝弟忠信,勤儉溫恭,至其長大入學讀書,方有受益之基。倘自幼任性慣了,且無論無天資無善教,即有天資有善教,亦只成得個文字工人,儒門敗類而已。世有才高北鬥,學富五車,而其所作所爲,皆仗此聰明,以毒害生靈,毀滅道義者,其原皆由初無家教以爲之肇也......凡子女力能爲者,必須令其常做以習勤;凡飲食衣服,勿令華美;但凡抛棄五谷及損壞什物,無論物之貴賤輕重,必須告其來處不易,及折福損壽等義。”此說最具體易行。

  天下父母心,都疼愛兒女的,都希望兒女將來有光明錦繡的前程。可是光明前程,不可幸致,欲想兒女前程光明,就必須教之以義方。前面所舉的叁個例子,按照佛說的義方教子,則子可望成佛;按照聖賢的義方教子,則子可望成聖賢,端在各人善爲選擇。

  錄自《醒世周刊》第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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