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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則:素食者不遭殺劫

  第十九則:素食者不遭殺劫

  一切衆生皆有靈性,此靈性與血肉之軀,不一不異,色身有生死,靈性永不滅。由于靈性不滅故,往返六道,此死彼生,彼死此生,生生死死,永無休息。皆悉隨著自己所造的業因,去報恩報怨,與受苦受樂。而一切因怨業報中,以殺生食肉,其怨最深,何以故?衆生最寶貴者生命也,人畜皆然。今此最寶貴之身命,遭到殺害,恨毒之深,報仇之切,無與倫比,自然要一刀還一刀,一命償一命了。誠如《楞嚴經》所說:“以人食羊,羊死爲人,人死爲羊.......死死生生,互來食啖。”這種互殺互食的因果輪回,若一人造殺業,則一人受殺身之禍,若一國人共造殺業,便召感殺劫了。

  殺劫又名刀兵劫,即是遍地起戰爭。古時候的士兵作戰,用刀劍作武器,故遍地發生戰爭,叫做刀兵劫。這種刀兵劫的起因,不明因果的凡夫俗子,誤認爲是帝國主義的侵略所造就,或者是國內的政治野心家所導致。依佛法的因果業報來談:這不是根本的原因,這只是一種助緣而已,根本的原因是從殺生食肉而起的。今舉慈壽禅師的偈子來作說明,偈雲:“世上多殺生,遂有刀兵劫,負命殺汝身,欠財焚汝宅,離散汝妻子,曾破他巢穴。報應各相當,洗耳聽佛說。”這個偈子的第一句“世上多殺生”是因,“遂有刀兵劫”便是果。你從前害了他的命是因,他今生殺你身是果。你過去謀他的財是因,今生他燒你的屋宅是果。爲什麼他害得你妻離子散呢?因爲你過去生曾破毀他的巢穴——殺鳥食卵,所以他今生害得你妻子離散,因果報應是“吃他八兩還半斤”一點亦不馬虎。所以欲想不受苦報,便應當皈依佛門,相信因果道理,勿造惡業。我再舉個曆史事實來作證明:從前佛在世時,琉璃王帶了大兵,去打迦毗羅衛國,佛曾親自去見琉璃王,請求和平解決,結果和談不成,佛就叫釋迦族人防守自衛,不要攻系。琉璃王的軍隊攻入城來,到處亂殺人民,這時神通廣大的目連尊者,運應神通將釋迦族人五百,攝入一缽入內,送至天宮避難。等到戰爭停止後,再去拿來一看,缽中之人盡成血水。目連尊者請示佛陀,這是什麼因緣?佛說:“過去許許多多年前,這裏有個大村莊,村中有一大魚池,在一個大好節日,村中的人,把池裏的魚,都捉來吃,其中有大條,亦被捉來殺了吃,那時有個小孩,從不吃魚肉的,爲了好玩,用棍子敲打大魚頭叁下。”佛又對目連說:“那時的大魚,就是今時的琉璃王,小魚就是現在他的軍隊,村莊的人士,就是現在被他們屠殺的釋迦族。那個雖然沒吃魚肉,只是敲了魚頭叁下的小孩就是我。我因未食魚肉,故未被殺,但是敲了叁下魚頭,所以這時頭痛叁天。”

  錄自《素食的利益》頁一五~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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