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篇 叁法印
壹· 叁法印的意義
教主、教徒、教義,是宗教形成的叁個條件。世間上每個宗教都認爲自己所宣揚的教義是真理,所謂“真理”是有條件的,真理的條件是:1.普遍如此,2.必然如此,3.本來如此,4.永恒如此。
譬如人有生必有死,中國人如此,外國人也一樣,這是普遍如此、必然如此、本來如此、永恒如此的真理。佛教的“叁法印”就是合乎這四個條件的真理。叁法印爲: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這是說明宇宙人生現象的叁條定律,以此叁條定律來“印”證佛法的真僞,就像世間的貨物,蓋了印鑒的,可以確定它是真貨;沒有蓋印鑒的,便是假貨,是冒牌的。所以,叁法印可以說是印證佛法的根據;它是識別佛法、非佛法的標准。若與叁法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口所說,也是不了義法;若與叁法印相契合的,縱然不是佛陀親口所說,也可認爲是佛法。
在原始佛教的教理中,叁法印是緣起說的思想基礎,緣起說是佛陀教法的代表,兩者意義相通,同爲最初的根本佛法。因此,若能理解叁法印,也就能把握佛陀的根本思想了。
貳· 叁法印的內容
叁法印的內容,廣義而言,是指世間一切幻化的現象。它是原始佛教的基本理論,一切小乘經典都是以“叁法印”來印證是否爲佛說;大乘經典則以“一實相印”來印證佛法的究竟與否。然而實際上,“一實相印”就是叁法印中的“涅槃寂靜”,之所以有不同的立名,實在是因爲衆生的根機有利鈍的差別,因此佛陀說法才有廣略的方便,而究竟之理只有一個。今就叁法印的內容分述如下:
一、諸行無常
“諸行”是指一切事物和一切現象。“行”是遷流、轉變的意思。《俱舍頌疏》說:“造作、遷流二義名行。”《大乘義章》卷二說:“有爲集起,名之曰行。”一切事物與現象都是遷流轉變的,所以叫做“行”,這個字本身就包含了無常的意義。“諸行無常”是指世間上一切形形色色的事物,沒有一樣不是在刹那刹那之間遷流轉變,沒有一樣是常住不變的。因爲世間上的一切有爲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因緣所生的諸法,空無自性,它隨著緣聚而生,緣散而滅。譬如有情世間的人有生老病死的現象,器世間的山河大地有成住壞空的演變,心念有生住異滅的變化,因此,一切法在時間上是刹那不住,念念生滅;過去的已滅,未來的未生,現在的即生即滅,它是叁世遷流不住的,所以說“無常”。
根據經論所說,“無常”有二種,一爲“念念無常”,一爲“一期無常”。
1.念念無常:念,刹那的意思。《探玄記》說:“刹那者,此雲念頃,于一彈指間,有六十刹那。”可見刹那是極短的時間。在世間所有事物中,變化速度最快的,莫過于我人的心念,根據《婆娑論》說:“一晝夜間,有六十四億九萬九千九百八十刹那五蘊生滅。”說明心念的生滅,刹那不住,比閃電還要迅速。《寶雨經》說:“此妄心如流水,生滅不暫滯;如電,刹那不停。”
除了心念是刹那不停、念念無常以外,任何器物由新到舊,都不是突然變化,而是刹那刹那間漸漸變化而成的,所以說“念念無常”。
2.一期無常:在一段時間內,遷流代謝,終歸壞滅,稱爲一期無常。事實上,一期無常是由念念無常累積而來的。譬如人的生老病死,物的生住異滅,世界的成住壞空,都是由刹那刹那的漸變,累積成一期的突變。
諸行無常之所以爲叁法印之一,是因爲它對我們的人生具有積極的激勵意義。因爲“生死事大,無常迅速”,所以容易生起宗教心,努力修行;生理細胞的新陳代謝是諸行無常的現象,因此可常保身體的無限活力;“長江後浪推前浪,世上新人換舊人”,人事的新舊更遞也是諸行無常的變化,因此一個社會有機體就能常顯生生不息的青春生機。佛陀當初之所以舍棄世間榮華,出家學道,是有感于人生的無常;成道之後,也以苦、空、無常的人生真象來開示衆生,因此原始佛教教團的成立,可以說是源于佛陀對于諸行無常的體悟。《大般涅槃經》卷中說:“一切諸行悉無常,合會恩愛必歸別離。”體念無常,能激發廣大菩提心,完成自己,也救護一切衆生。
二、諸法無我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不但“無常”,而且“無我”。“諸法無我”是指一切有爲、無爲法並無獨立的、不變的實體或主宰者。這裏所說的“法”,是指宇宙間所有的事物,包括物質現象和心識活動等,是有形無形事理色心的通稱。所謂“我”,是主宰和實體的意思;“我”是恒常不變的實體,具有自我主宰的功能;“我”既無聚散離合,也無變化生滅的實體,是獨立自主、永恒不變的主宰者。然而,世界上有沒有這種單一獨立的、自我存在的、自我決定的永恒事物?一般宗教對此都是肯定的。如婆羅門教就認爲世界是由大自在天(大神)所創造的,天主教也認爲有一個萬能的上帝,上帝創造世界,創造人類,上帝主宰一切。但佛教卻反對這種說法,認爲一切事物皆依因緣而生,緣聚則有,緣散則滅,彼此之間相互依存,並無實體性,因此說“諸法無我”。無我有二種:
1.人無我:是說一般人執著爲“我”的身體,是依煩惱業集、五蘊諸法所成,所謂“五蘊和合,假名爲人”,是虛妄不實的,如梁柱瓦椽和合而有房舍,離開梁柱瓦椽則別無房舍,因此有情衆生只是五蘊諸法所成,沒有實體的我,所以說“我”只是假名而已,就如命名爲人、狗、貓,都只是一種假名方便,沒有一定的實體。
2.法無我:世間一切的事事物物都是依靠種種條件因緣所生成,沒有本來固有的獨自本性,也就是空無自性,如幻如化,因此說法無我。
由此可知,“諸法無我”是指一切事物皆無自性,無自性即“緣起性空”,這是佛教的根本教義,所以要正確的把握佛教,必須徹知一切法無我。
叁、涅槃寂靜
“涅槃”就是四聖谛──苦、集、滅、道中的“滅谛”。《大乘義章》卷十八說:“外國涅槃,此翻爲滅,滅煩惱故,滅生死故,名之爲滅。離衆相故,大寂靜故,名之爲滅。”《華嚴大疏鈔》說:“譯名涅槃,正名爲滅。”《涅槃經》說:“滅諸煩惱,名爲涅槃。”可見涅槃是指熄滅煩惱、生死、痛苦、人我等種種無明火焰,而達于寂滅無染,充滿快樂、光明、自由自在的境界。
“寂靜”謂遠離煩惱,斷絕苦患,也就是涅槃的異名。涅槃境界遠離諸苦,湛然常住,無生無滅,所以稱爲寂靜。《瑜伽師地論》卷七十說:“叁苦永離故,名爲寂靜。”《雜集論》卷八說:“何故名寂靜?于現法中,彼果心苦,永不行故。”
從以上的解釋可知,“涅槃寂靜”是一種滅除貪、嗔、癡、慢、疑等諸煩惱,身無惡行,心無惡念,身心俱寂的一種解脫境界。
涅槃的種類可分爲:
1.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又名本來清淨涅槃、性淨涅槃、自性清淨涅槃。一切諸法的萬相,它的理體就是寂滅的真如,所謂性淨涅槃,就是人人本自具足的真如。
2.有余依涅槃:聲聞、緣覺、菩薩叁乘聖者,雖已滅除叁界煩惱,更不起業,但是尚且余存過去業力所感受的依身(肉體)未滅,因此名爲有余依涅槃。
3.無余依涅槃:煩惱既盡,由過去業力所感受的依身也滅除,無有遺余,因此名爲無余依涅槃。
4.無住處涅槃:菩薩以有大智慧故,斷離煩惱障、所知障,不住于生死迷惑的世間。由于懷有大慈悲,積極救護衆生,因此也不住于涅槃,獨自享受安樂。迷惑染汙的世間固然不住著,常樂我淨的涅槃也不住著,因此名爲無住處涅槃。
除了上述四種涅槃之外,尚有一種大涅槃,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意思爲如來的法身。《勝鬘經》說:“法身即如來大般涅槃之體。”大涅槃是諸佛的法界,是諸佛甚深的禅定,也就是“常樂我淨”的境界,此境界惟佛能證,所以《法華經》說:“惟如來證大菩提,究竟圓滿一切智慧,是名大涅槃。”
其實,涅槃佛性是人人本自具足的,當初佛陀在菩提樹下悟道時,曾說:“奇哉!奇哉!大地衆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但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即得顯現。”可見自性清淨的涅槃佛性,人人具足,但被煩惱、執著、無明等客塵蒙蔽而不能顯發。佛陀說叁法印,就是爲了破除衆生的我執,以引導衆生出離生死之苦,而得涅槃之樂。所以《法華經》說:“我此法印,爲欲利益世間故說。”
參· 叁法印的正確認知
過去佛教一直給人悲觀消極、遁世避俗的印象,這是因爲一般人對佛教所說的“苦”、“空”、“無常”等義理,有了錯誤的理解,以爲佛教只是消極的講苦、講無常,卻不知道其中的目的,是爲了讓衆生認識苦、空、無常的人生真象,從而發起欣樂厭苦之心,積極地追求究竟涅槃之樂。因此,我們對于叁法印應有以下的認識:
一、無常才有希望
佛教講“諸行無常”是要告訴我們,雖然世間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無常的,隨時都在遷流變化,如“好的事情會變壞”是無常,但是“壞的事情會變好”,也是無常,所以無常也有它積極、樂觀、奮發的一面。譬如一個貧窮的人,只要他肯勤勞努力,也有發財的一天,因爲貧窮的現象也是無常變化的;做事遇到挫折,只要能夠堅持下去,就可以改變逆境,因爲世事是無常的,不會有永遠的災難。因此,無常給人生帶來無限的光明、希望與生機。
此外,無常可以提醒我們珍惜生命,把握時間,可以使我們脫離一時的貪欲。尤其學佛的人,有了“生死事大、無常迅速”的無常觀,才能精進不懈,進趣佛道,及早成就。所以,無常才能進步,才能更新,才能生生不息;無常蘊藏著無限的生機,是最實在、最親切的真理。
二、無我才能和衆
佛教講“諸法無我”,是爲了破除衆生對自身的“自我愛”,以及對我所有物的“境界愛”。因爲我們執以爲“我”的身體,是四大五蘊假合而有,隨著緣聚而生,緣滅而散,毫無“自主”可言。而且從生到死,無時不在生滅變化,因此不是“恒常”而固定不變的。尤其身是衆苦所聚,生理上有饑寒、疾病、疲勞等諸苦;精神上有憎怒、畏懼、失意等苦。當衆苦逼迫時,欲離而不能,根本無“自在”可言。因此,《摩诃止觀》說:“無智慧故,計言有我;以慧觀之,實無有我。”
不過,這裏所說的“無我”,並非說沒有我這個人,而是要我們擺脫有形對待關系的束縛,使自己安住于無人我、無對待的境界中;換句話說,無我是要我們泯滅人我對待,把“我”融入大衆中。
佛教是非常重視大衆的宗教,離開大衆就沒有佛法。所以,學佛的人,首先要培養“以衆爲我”的性格。能夠“無我”,才能融入大衆,才能“以衆爲我”。所以,“無我”是個人修行的根本。
叁、涅槃才是究竟
“涅槃”是佛教最圓滿的世界,但是一般人不了解涅槃的意義,以爲涅槃是死後的世界。如某某人去世,便說得大涅槃了。其實涅槃不是死亡,而是與死亡截然不同的超脫境界。涅槃是不生不死、無爲安樂、解脫自在的意思;涅槃是滅除我執、法執,滅除煩惱障、所知障,是度脫生死的意思。譬如一個犯人被杻械枷鎖系縛時,是毫無自在可言的,一旦卸除了,便得解脫;衆生被貪嗔癡等煩惱所系縛,也不得自在,如果修習佛法,斷除煩惱,便得解脫,解脫就是涅槃。
人生在世,短短數十寒暑,白雲蒼狗,無非夢境;“大廈千間,夜眠不過八尺;良田萬頃,日食不過幾斛。”面對這樣有限的生命,如果我們能證悟涅槃,就能突破時空的藩籬,將生命遍布于一切空間──豎窮叁際,橫遍十方;充滿于一切時間──亘古今而不變,曆萬劫而常新。這樣的生命無所不在,無處不有,可以超越死亡和無常的恐懼,在無限遼闊的時空中生生不息。
因此,我們對涅槃應該有這樣的認識:涅槃是人生最究竟的歸宿,涅槃之樂不是死亡後才能得到,而是當下就可體證的。能夠對涅槃有正確的認識,才能得到真實究竟的常樂我淨,才能體會諸佛千古無我的涅槃妙谛,這是我們學佛應有的認識!
《最初的根本佛法 第叁篇 叁法印》全文閱讀結束。